作者:蒂芬妮.史密斯(Tiffany Watt Smith)
事實上,要回答「情緒是什麼?」答案不僅存在於生物學或個人心理史中,我們感覺的方式,無不涉及所處文化的期待和想法。
恨、憤怒或欲望似乎來自人類身上最不被馴服的動物面,但包括那些用以瞭解自身的語言和概念、宗教信念和道德判斷,以及所處時代的風尚,甚至政治和經濟環境等使我們成為人類的事物,同樣也能激發出相同的情緒。
十七世紀的貴族拉羅什富科(Francois de La Rochefoucauld)承認,即便是我們最熱切的欲望,都可能是被隨俗從眾的潛在需求所召喚:「有些人,」他譏諷道,「如果不曾聽聞別人談情說愛,根本就不會陷入愛河。」靠著言談、識見和閱讀,不但能激發內在情緒,也可以平息某些感覺。
巴布亞紐幾內亞的拜寧人會在屋外留置一碗水過夜,以吸收訪客離去後隨之降臨的陰鬱氣氛和怠惰感,據說這個儀式十分奏效。情感的影響力是如此強大,它形塑了我們以為再自然不過的生物反應,否則十一世紀的騎士如何能因驚慌而暈厥,或因為愛意而打哈欠?四百年前的人,又如何能死於鄉愁?
關於情緒是由文化及身心靈所形塑出來的概念,在一九六○和七○年代大行其道。置身遙遠異地文化之中的西方人類學家驚訝的發現,人們描述情緒的方式存在著微妙差異。
某些文化非常認真看待的諸端感覺,在說英語的文化中竟顯得微不足道—例如太平洋伊法利克環礁的島民極為重視的那種「不公之憤」;反之,某些情緒重要到人們能熟知其中各種細膩的區別和質地,例如澳洲西部的賓土比人能感覺多達十五種不同的恐懼。
此外,某些情緒對說英語的人士而言別具意義,幾乎到了無法想像若沒有這些情緒該如何過日子的地步,但在其他語言中卻付之闕如。舉例來說,秘魯的馬奇根加人就沒有任何語彙可以精確捕捉到「擔心」(worry)一詞的意涵。
情緒語言的趣味令人著迷,假使不同文化有不同的方式將情緒概念化,那麼處於不同文化中的人,是否也會用不同方式來感受情緒?
歷史學家臆測,若想瞭解古人的心態,能掌握其情緒是重要關鍵。然而直到早期人類學研究發表約十年後,歷史學者才開始認真考據湮滅已久的情緒文化。當然,他們無法訪求古羅馬奴隸或中世紀戀人的感覺,不過卻能藉由檢視日記、書信、行為手冊與醫療養生法,甚至法律文件及政治演說等,來揭露古人理解情緒或感覺的方式。
歷史學家開始提出如今在該領域相當熟悉的問題。
無聊是維多利亞時代的人發明的嗎?是什麼讓美國總統在官方肖像中露出微笑?為什麼十六世紀的勵志書作者鼓勵人們悲傷,而現在的勵志書作者卻敦促讀者保持快樂?為什麼十八世紀的藝術家樂於宣傳他們的震驚感受?
某些情緒緣何消失——如早期基督徒所稱的「倦怠」,是一種結合了無精打采與絕望的感受,現今早已不復見—而某些情緒諸如「鈴聲焦慮」,又是在怎樣的因緣際會下產生?
研究古老的情緒不只是為了瞭解表現歡樂與悲傷的儀式會如何隨著時間演變,或在不同歷史中某些情緒可以公開表達,某些卻被隱藏或透過苦行、祈禱加以抑制的原因,這個新興的研究領域所關注的,是文化價值觀如何銘印於個人經驗,同時質疑我們的情緒是否真的屬於自己所有。
即便有時被視為「基本」或「普遍」的情緒(如恐懼或厭惡)記述,也會因時差地異而轉移,讓人不禁納悶每個人體驗情緒的方式—辨別其中微妙的風味—是否也可能改變。認為某些情緒比其他情緒更為「基本」,是一種非常古老的想法。
在收錄禮制儀軌、年代可追溯到西元前一世紀的中國儒家經典《禮記》中,區分了七種人類與生俱來的感覺,包括喜悅、憤怒、悲傷、恐懼、愛、厭惡和喜歡;十六世紀哲學家笛卡兒則認為人類有六種「原始激情」,包括驚奇、愛、憎恨、欲望、喜悅和悲傷。
現代某些演化心理學家主張人類有六至八種「基本情緒」,所有人都以相同方式來表達,包括厭惡、恐懼、詫異、憤怒、快樂和悲傷—但卻不包括「愛」,因為可以預期:愛的表達,必定與不同文化儀式糾纏在一起。
這些「基本情緒」被認為是歷經演化、用以應付困境的普遍反應,例如感到厭惡時,作出口吐舌頭的怪表情能迫使毒物從嘴中排出,而當我們被激怒時,身體突然湧現的能量可以幫助我們擊退敵人。
但是,世界各地的人是否都以相同方式來表現這些情緒?想像一下紐約證交所某個掌心冒汗、心臟狂跳、頭皮刺痛的商人;然後想像十三世紀某個跪在冰冷教堂裡祈禱的基督徒所經歷的相同感覺,或另一個因胃痛在夜深時分醒來的某個澳洲賓土比人。
商人也許會稱這種感覺為「刺激」或者「壓力」;基督徒可能視之為一種讓人頓生敬畏的奇妙驚怖感,以提醒他們上帝的存在;而賓土比人可能感覺到「ngulu」,也就是當他們懷疑別人伺機報仇時所產生的特殊畏懼感。
我們賦予某種情緒任何意義,都會改變我們對它的體驗,這些意義決定我們是用愉悅或驚恐來迎接某些感覺,對它加以欣賞品味,還是感到羞恥抗拒。倘若忽略這些差別,我們將喪失構成情緒經驗的大部分本質。
以上的討論可以歸結到我們將「情緒」視為何物。
當我們談論情緒時,我認為必須參考美國人類學家格爾茨(Gifford Geertz)於一九七○年代所稱的「濃厚描述」。格爾茨問了一個問題:「眨眼睛」與「使眼色」的差別何在?
如果純以生理角度回答,這是眼球肌肉的一連串收縮動作,那麼眨眼與使眼色或多或少是相同的。但只有當你深入文化脈絡,才能領會什麼是「使眼色」,包括涉入玩耍、玩笑、遊戲和性的議題,同時瞭解諷刺和矯揉造作等等靠學習而來的定規成俗。
愛、恨、欲望、恐懼、憤怒等情緒莫不如此,少了文化脈絡只能得到事件的淺薄描述,而非故事的全貌——因為正是這個完整的故事,才能訴說某一種情緒的本質為何。
本書就是關於這些故事以及它們如何演變的書,探討情緒被察覺與展演的不同方式——從古希臘法庭上哭泣的陪審團到文藝復興時期長著鬍鬚的勇敢婦女;從十八世紀醫師所稱的「振顫心弦」到達爾文在倫敦動物園所做的自身實驗;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罹患「砲彈震驚症」的士兵到當代的神經科學文化和腦部造像。
本書是關於我們懷抱悲傷、不滿、畏怯或喜悅的身體,如何以不同方式寓居於世。同時說明整個人類世界連同道德觀與政治制度、對性別、性、種族和社會的假定,以及哲學觀和科學理論等,如何依附在我們每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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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氣 COURAGE
愛麗絲.艾爾斯
泥水匠之女
她展現大無畏的勇敢舉動
從聯合街自治鎮一棟著火的房屋
救出三名孩童
不惜葬送自己年輕的生命
一八八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愛與勇氣,是我們為之建立紀念碑的情緒。
噴泉裡交纏的大理石戀人興許讓我們泛起傷感的微笑,相較之下,勇氣紀念碑的用意在鼓舞人心。當然,它們多半描繪騎在馬上的重要人物,在以英勇為訴求的傳統上,被視為擁有貴族氣派和純粹陽剛的美德。我們現在仍然會說「像個男子漢」,或是「帶種一點」。
紀念愛麗絲.艾爾斯(Alice Ayres)的碑文訴說了一個不同的故事。
愛麗絲是一名保姆,當火勢從她家樓下的商店竄燒起來時,她冒死救出三名受托孩童。愛麗絲迅速獲致不朽的名聲,成為維多利亞時代英勇盡責、關照別人的典範。有幾座紀念碑因她而樹立,其中一則碑文出現在藝術家華玆(Frederic Watts)所設計的「自我犧牲英勇紀念碑」上,位於一九○○年建於倫敦的郵差公園。
這是一座簡單的木造披棚屋,鑲襯上四十七片小型陶板,每片陶板都紀念一件英勇的事蹟——從糖廠工人在爆炸中冒死拯救朋友,到女服務員讓出救生浮帶,自己隨著船一起下沉。
這座棚屋讚頌勞動階級男女和兒童的勇氣,與睥睨城市的騎馬大理石像形成強烈的對比,在設計上顯得相當謙卑。用飾以花草的陶板和簡單的雕刻來傳達藝術與工藝運動的審美觀,呼應著中世紀的裝飾風格。這些陶板不僅外觀讓人想起中世紀世界,其所彰顯的,也是平民百姓勇氣非凡的行徑——需要肉體上的剛強,也需要情緒上的堅毅。
華玆的紀念碑還喚起一種中世紀的態度,當時「勇敢」被視為人人都應服膺的重要原則。
courage一字最早透過古法語corage(源自拉丁文cor〔心〕)進入英語世界,起初意指心本身,當時被理解為一切感覺的活動中心,包括個人內心深處欲望和意圖的源頭。
中世紀所謂的「心」並非我們現今認知的心臟,它不是泵動血液循環的肌肉幫浦,而被認為是加熱身體元氣的腔室。一個人的元氣溫度越高,他便越勇敢。當然,光從外表看不出來某人的心有多熱(不過一般以為女性通常比燥熱的男性較為寒濕),但中世紀醫師相信毛髮是個人內心熱度的外在跡象,因此也是勇氣的表徵。
十三世紀醫師史考特(Michael Scot)所撰寫的面相學專著中,「濃密、捲曲……的豐盛毛髮」證明「心中有大量的熱能,就像獅子一樣。」毛髮與勇氣之間的關聯,引發了醫書中對於長不出鬍鬚的男子和多毛女子的冗長討論。捲髮與勇敢強壯之間的連結遺留至今,可能說明了為什麼有些父母親在哄小孩吃蔬菜時,會借助「它會讓你的頭髮捲曲」這種說法。
但勇氣不只關乎內在的火力,還可以加以培養,藉由遵守四大美德:審慎、正義、節制和剛毅,來形塑個人的生命。儘管這四種美德源自異教傳統,但仍是中世紀生活的基石,即便歐洲轉向基督教文化發展,新的概念如寬恕和謙卑也夾雜了進來。
剛毅描述堅定不移的意志,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的能力,如今我們有時稱作「行事正直」。因此,根據中世紀經院學派神學家阿奎那在《神學大全》中所言,勇氣不只是一種「在危險之中堅定不移」、不屈服於攻擊欲望的能力,同時也是平靜地忍受痛苦、擁有「希望的力量」,以及感受「莊嚴」的毅力——用真心誠意和專心致志看待我們一切的努力。
勇氣涵蓋了多種面向。我們現今關於勇氣的論述受惠於這種有彈性、多元意義的中世紀概念。十八世紀哲學家亞當.斯密主張,勇氣關乎身體的強韌度,所以無疑是一種男性美德:「我們欽佩能以男子氣概和堅定的決心忍受痛苦、甚至折磨」,而非發出「無用吶喊或女人家哀嘆」的人。
然而,在我們的時代中,我們之所以欣賞某些人的勇氣,不只因為他們願意讓自己置於險境,同時也因為他們冒著被社會排斥的風險,勇於發聲對抗不正義的事情,或在遭受迫害的威脅時挺身而出捍衛信仰。
在人們太容易顯露出蔑視的文化中,要展現與眾不同是需要勇氣的。我們確實會說勇氣是面對肉體的艱難挑戰時堅忍不移的能力,例如生產的勇氣,或者從重症中康復的勇氣,甚至維多利亞時代與勇敢關係密切的自我犧牲。
但或許,強調心理上的剛強、面對自我心魔的能力,或者遭逢重創後還能保有強健的生命力,才最能呼應中世紀對於勇氣的定義。這麼說來,勇氣不只是馬背上男人的專屬品,也是我們一般人所能渴望的東西。
想知道更多有關堅持信念的勇氣,可參閱「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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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 LOVE
噢,我的蘇西,我們完全用不著開口,眼睛會替我們傳話。當你的手緊握我的手,我們便不需要語言了。
——狄金森,給蘇珊.吉伯特(Susan Gilbert)的信,一八五二年六月十一日
關於愛,還剩下什麼東西可以談論嗎?寫在無數紙頁上的詩句和歌曲,以及裝滿好幾座圖書館的哲學論述,都設法想表達、瞭解和定義愛。這些數量龐大的文字告訴我們,關於這個主題有太多東西可以訴說,但同時也透露了一件事:真正說得明白的,少之又少。
這種難以捉摸的情緒是如此重要,吸引所有人的注意,而且無比滑溜,沒有任何一種(單一)解釋能清楚說明愛之為物。即便快樂共度一生,到頭來也難以說清楚「愛」到底是什麼。
我們知道愛是存在的——它必然存在,否則我們怎麼仍能以對方的需求為優先,度過爭吵和錯失的連繫?一定有什麼東西讓我們長相廝守,但那是什麼?它是如何辦到的?還有為什麼如此?
……正當我們設法想說出口時,這些話語隨即從唇邊溜走,只剩下落空的聳肩和微笑。「那就是,你知道的……」我們能將有關愛的詞曲灌製成唱片,但也往往被愛弄得啞口無言。
愛的失語始於愛真正開始之時。愛讓人變得口齒不清,最古老的例證之一是約西元前六世紀希臘列斯伏斯島(Lesbos)的女詩人莎孚(Sappho)所留下的詩作片段。在絮絮叨叨的談話和歌唱中,她望著她的愛人穿過房間,陷入某種癱瘓的狀態:
我遺失的聲音結結巴巴
拒絕回來
因為我的舌頭軟弱無力。
這個軟弱無力的舌頭不是隨意而發的隱喻,而是莎孚所描述的一連串生理反應的一部分。
體內的火燒透她的五臟六腑,將煙霧催送到腦部,因此「我只看見朦朧一片/我的雙耳轟隆作響/汗水迅速湧至,還有一陣戰慄/憾震我的身軀。」
承受不了這般濃烈的愛,她說「我離垂死不遠矣!」「我們應該擺脫這種陳腐的表達方式。」當談及一見鍾情時那種愕然失神或作聲不得的感覺時,司湯達這麼說道。不過,他也承認「這種事確實會發生」。
早期醫學傳統中,像莎孚這樣的症狀是真實存在的,而且屬於更嚴重的相思病問題的一部分。早在十、十一世紀的阿拉伯醫師,就正式將相思病的概念列入單戀、尚未圓房的愛情,或是憂鬱症的明顯表徵。
伊本.西那(Ibn Sina)稱這種激情為al-‘ishq 或illishi,並將之描述為想與愛人完美結合的渴望——在靈與性兩方面。雖然這是一種高貴的欲望,但時間一久,它的強度會讓憂鬱的煙霧升騰至腦部,帶來精神上的混亂,並使戀人變得健忘和沉默寡言。一旦他開口說話,言語往往錯亂、不完整,甚至不知所云。
這種失語的想法一直以來縈繞在歐洲戀人的內心之中,特別是此後數世紀出現在宮廷愛情傳統中的戀人身上,或許這是西方文化裡傾倒出最多愛情的源頭之一,我們的諸多愛情成規,也可以追溯到這個傳統。
十一、十二世紀的奧克語(Occitan)男女吟遊詩人歌詠著對於無法獲得的愛人的渴望。有時正是透過無言的聲息,愛找到了最好的表達方式:嘆氣是戀人語言的一部分,打哈欠也是。與現在不同的是,打哈欠不代表無聊或蔑視,而是獻身於愛情的證明,如同十二世紀後期某位吟遊詩人的描述:
我鎮日不時伸展四肢,像隻用嘴喙理毛的鳥,對她打哈欠。
默不作聲的表現,至今仍是我們示愛的方式之一。你可以在默許的寬宥、緊握的手和相互凝望中聽見它。你也可以在「愛」這個字當中聽見它,因為這個字眼承載了無限的意義。我們將它視為別人感覺的客觀標記,甚至是一種使關係向前邁進(或向後退)一步的咒語。
「我愛你,」電影《相見恨晚》裡的亞歷克說道,「快別這麼說,」蘿拉回答,她知道事情至此已經回不去了。儘管愛一說出口便產生巨大的牽引力,但卻經常無法完整地表情達意,必須進一步被描述或說明。「我愛你,但我不是要和你談戀愛。」「我愛你,但不是那種方式的愛。」
「愛」的含意果真如此寬廣而且意味深長?而挑逗與調情背後的情緒,是否真的完全等同於建立共同生活的舒適慰藉感?我們對於忠誠老友的感覺,真的與五十年老夫老妻之間的默契,或者對神明或父母或寵物的感覺一模一樣嗎?
在思索的過程中,我們好像已經遺落了一些話語……只剩下這個音節,充滿了曖昧含糊,並存在著誤解的可能性。於是,我們只好聳聳肩。
你知道的,這就是……愛。
本文摘自木馬文化之《情緒之書:156種情緒考古學,探索人類情感的本質、歷史、演化與表現方式》 第一本深度研究人類情緒的歷史文化 與萬千型態變化的「情緒考古學」。 156則詞條 羅列你我未曾察覺的感受、情緒、欲望與心理狀態, 認識「情緒文化」。 走進情緒世界, 用宏觀視野看待理性現實中的感性自我, 探索人類內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