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衛‧格雷伯(David Graeber)
我很納悶,為什麼沒有大量關於美國或英國成年禮的民族誌巨作,用漫長的篇幅來探討表格與文書作業?
答案很明顯:文書作業很無聊。我們可以形容與它有關的祭儀,我們也可以觀察人們如何討論它,或是對它作何感想;不過,一旦主題變成文書作業本身,實在是沒有什麼太多的有趣事情好說。
表格的版型長怎樣?它運用了什麼配色?為何上頭要人們提供這些資訊,而不是其他資訊?為什麼要填寫的是「出生地」,而不是「就讀小學所在地」?簽名到底有什麼重要性?儘管如此,就連最有想像力的評論者,也會很快就想不出還有什麼其他問題可問。
事實上,我們確實可以再深入一點。文書作業「理當」就是無聊的。
而且,它的無聊程度與時俱進。中世紀的許可狀通常都很賞心悅目,充滿書法字體與紋章裝飾。就算到了十九世紀,這個特色還多少保留著:我有我祖父的出生證明複本,是一八五八年伊利諾州春田市(Springfield)所核發的,上頭色彩斑斕,字體是哥德體,還有捲軸、天使圖樣作為裝飾(而且還完全是用德文寫的)。
相較之下,我爸由一九一四年堪薩斯州勞倫斯郡(Lawrence)所核發的出生證明,則沒有任何顏色,也沒有任何裝飾,只有一些線與格子,但至少表格填寫者的字跡相當漂亮。
至於我由一九六一年紐約所核發的出生證明,則是連漂亮的字跡都沒有:整份文件都是打字的,上頭蓋了官印,毫無特色可言。一路走來,就好像是這些文件的發明者,想要一步一步地剝除它們所可能帶有的些許深遠或象徵意義。
因此不足為奇的是,上述這些會讓人類學家感到絕望。人類學家只對「高密度的區域」感興趣。我們手上的詮釋工具,可以讓我們在複雜的意義或指意網絡裡披荊斬棘:我們想要了解錯綜複雜的祭儀象徵、社會戲劇、詩歌形式或親屬網絡。
上述這些共有的特色,就是它們多半不但無比豐饒,而且還無止無盡。
如果有人想從一個單一的羅馬尼亞豐年祭、桑得族(Zande)巫術審判或墨西哥家族傳說裡窮究每一種意義、動機或聯想,那麼,他大概得要花上一輩子的時間;而且,若他還想追索這個關係網絡與其他更廣泛的社會或象徵體系的元素的關係,他得花上好幾輩的時間,因為彼此之間的糾葛必定無止無盡。
相較之下,文書作業原本的設計,就是盡可能地簡單化且自我完備。
就算表格很複雜,而且是那種讓人氣餒的複雜,它也不過是把相當簡單但卻顯然相互衝突的元素不斷擴充而已,它就像是個迷宮,只不過這個迷宮只有兩或三個非常簡單的安排,並以無止無盡的對置來安排而已。而且,就像迷宮,文書作業不對外界開敞。因此,它實在沒留下多少的詮釋空間。
格爾茲(Clifford Geertz)為人所稱道的是,他對峇里島的鬥雞做出了「稠密描述」(thick description),藉此,他想闡釋的是,若有人能夠解開在某場鬥雞比賽裡所發生的一切,那麼,他就能夠了解峇里島的一切:因為它們就是當地對人類境況、社會、階序、自然以及所有人類存在的根本激情與困局所設想的一切。
然而,我們根本無法對房貸申請做出這樣的闡釋,就算這些文件本身有多「稠密」;而且,就算有些背骨的傢伙想對此進行分析,儘管他們只是想證明這些事情是可以分析的,但根本的問題仍在於,到底會有誰真的想讀這種東西?
有人可能會提出異議:偉大的小說家,不是經常對官僚體制寫出令人信服的文學作品嗎?確實如此。
不過,他們之所以能夠如此,乃是因為他們擁抱了官僚體系那種不斷循環而且空虛的本質,甚至還包括它特有的愚蠢;而且,他們所生產的文學作品,也帶有同樣迷宮般地無意義的形式。這是為何幾乎所有論及該主題的偉大文學都採取恐怖喜劇的形式。
卡夫卡(Franz Kafka)的《審判》(The Trial)當然是首選(還有《城堡》〔The Castle〕),但還有其他作品:
從箂姆(Stanislaw Lem)非常卡夫卡式的《浴缸裡拾回的記憶》(Memoris Found in a Bathtub),到卡達雷(Ismail Kadare)的 《夢想宮殿》(Palace of Dreams) 與薩拉馬戈(José Saramago)的《所有的名字》(All the Names),還有其他靈感可能來自科層制的作品,例如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的多數作品,以及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的所有作品。
海勒(Joseph Heller)的《第二十二條軍規》(Catch-22)處理的是軍隊的科層體制,至於《煩惱無窮》(Something Happened)則是處理企業的科層體制,這兩本著作都被視為這種文類裡的晚近傑作,另一個傑作,則是華萊士(David Foster Wallace)未完成的《蒼白國王》(The Pale King),它是對厭煩本質的想像沉思,設定在美國中西部的國稅局。
很有趣的是,上述這些文學作品都不僅強調了官僚生活那種滑稽的無意義,而且還混入潛藏的暴力威脅。
在某些作者的作品裡,像是卡夫卡或海勒,這點尤其突出;不過,暴力威脅幾乎永遠不在,只是等著忽然冒出而已。甚至,當代明顯「關於」暴力的小說幾乎都與科層制有關,畢竟絕大多數的極端暴力,要麼不是在科層環境裡發生,像是軍隊、監獄等等,不然就是完全被科層程序所包圍,例如罪行。
所以,偉大的作家知道如何處理虛空。他們擁抱虛空。他們直視深淵,直到深淵回視。相較之下,社會理論痛恨真空,特別是在它討論科層制時,因為愚蠢與暴力正是它最不想討論的東西。
批判論述的不存在,讓人非常困惑,因為從表面看來,你會覺得學院裡的知識份子本該就對科層生活的荒謬大加抱怨才是。當然,部分的原因在於在於他們就是官僚,而且這種趨勢不減反增。
「行政工作」、參與小組會議、填寫文書表格、閱讀與書寫勸募信函,還有安撫新進同僚的抱怨,上述這些事情在一般學院生活裡占據了越來越多的時間。
不過,儘管學院人士很不情願地擔負這種責任,也就是說,就算這些「行政工作」占據了絕大多數教授的工作時間,他們還是得乖乖做好這項工作,當然, 這些工作並不是他們所適任的,而且也不是他們工作的重心。他們是學者,研究、分析與詮釋事物的傢伙,即便他們越來越像是困在官僚軀殼裡的學者。
你或許會認為,在面臨這樣的局面時,學者立即的反應,乃是研究、分析與詮釋他所面對的現象:為何我們花上越來越多的時間在文書作業上?文書作業到底有何意義?背後又有怎樣的社會動力?
但很遺憾,由於某種理由,並沒有人提出上述這些問題。
就我的經驗而言,當學者在茶水間(在學院裡,這通常會是咖啡機)閒聊時,他們很少會討論自己「真正」的工作,而是幾乎全都在抱怨他們的行政工作。由於他們得以思考深奧問題的時間越來越少,行政工作似乎是他們最不想花心思的。
不過,在這底下似乎還存在某些更深層的事情,就我看來,它們與大學的本質及其存在的理由有關。
舉例而言,我們可以想想兩位在戰後美國社會科學界裡稱霸的歐陸理論家:一九五〇與六〇年代的德國社會家韋伯,與直到現在還相當熱門的法國史學家與社會哲學家傅柯(Michel Foucault)。兩者在美國都享有在其本國所未能達成的智識霸權地位。到底是什麼,使得美國學界會如此受到他們的吸引?
無疑地,他們所享有的人氣,都來自於他們均可作為反馬克思(Karl Marx)的取徑,他們的理論(通常都被以極端簡化的形式表述)都可以用來論證權力不單只與控制生產有關,或基本上非僅如此,而是任何社會生活無所不在、多重面向且無可迴避的特質。
不過,就我看來,他們對美國學界的吸引力,也有一大部分與他們對科層制的態度有關。
確實,有時他們看來像是二十世紀歷史裡唯一兩個真的相信科層制的力量在於其效率的聰明人。也就是說,他們相信科層制真的管用。
韋伯認為,科層式的組織形式,是理性在人類事務中的根本展現,它明顯優於任何其他類型的組織形式,以致於它可能會吞噬一切,將人性囚禁在毫無樂趣的「鐵籠」(iron cage)之中,沒有精神與克里斯瑪(charisma)的滋潤。
傅柯比較具有顛覆性,但他的顛覆性在於賦予科層權力更大的效率,而非更小。
在他關於庇護所、醫院、監獄等等的著作中,人類生活的所有面向,不管是健康、性欲、工作、道德或是我們對真理的概念,既非在己存有(being in itself),亦非為己存有(being for itself),不過是某種專業或管理論述的產物而已。
透過治理性(governmentality)與生命權力(biopower)的概念,他主張國家科層形塑了人類存在的參數,而其方式遠比韋伯所能想像到的來得更加駭人。對傅柯而言,所有知識形式都變成權力形式,大體上透過行政手段來形塑我們的心智與身體。
我們很難不做出以下的聯想:韋伯與傅柯的人氣,大體上與美國大學體制在那時的發展有關,當時它逐漸變成帝國行政機器官員的生產場,而且這個帝國機器的觸角遍至全球。這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似乎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實,此時美國首次開始建立其全球行政機器。
諸如帕森斯(Talcott Parsons)與希爾斯(Edward Shills)等社會學家與冷戰時期的哈佛大學建制密不可分,而被他們簡化的韋伯理論,很快就被美國國務院與世界銀行再次簡化,它變成「發展理論」(development theory),在南半球的戰場大受推廣,用以對抗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論(historical materialism)。
在那個時候,就連米德(Margaret Mead)、潘乃德(Ruth Benedict)與格爾茲等人類學家,也絲毫不後悔自己與軍情單位的密切合作,就算對象是中央情報局。
不過,越戰的發生,讓一切都變了調。隨著校園師生反戰的情緒日益高漲,上述這種共謀關係開始受到眾人檢視,而帕森斯以及韋伯,則變成基進份子討伐的一切。
儘管韋伯被竄位,但一時之間,眾人還找不出繼位者。有段時期,眾人覺得德國馬克思主義或許可行:大家開始鑽研阿多諾(Max Ardono)、班雅明(Walter Benjamin)、馬庫塞(Herbert Marcuse)、盧卡奇(Georg Lukacs)與弗洛姆(Erich Fromm)。
儘管如此,眾人的焦點最後還是落在法國,一九六八年五月的法國學運產生了各種極具創意的社會理論(法國通稱其為「六八思潮」),它們不僅在心態上是基進的,而且也反對左翼政治的各種傳統宣言,不管是組織工會還是叛變。
儘管不同的理論家隨著時代潮起潮落,但隨著一九八〇年代的開展,傅柯逐漸確立了自己的霸權地位,而且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就連韋伯都辦不上。或至少,在那些自認反叛的學科裡,他達致了這樣的地位。
不管怎樣,我們最好先探討美國高等教育體制在此時所出現的分工:韋伯主義(儘管受到極度簡化)信徒裡較樂觀的一派,對於任何以「理性選擇理論」(rational choice theory)為名的官僚訓練都大加擁護;至於較悲觀的那派,就全都成了傅柯主義者。於是,那些之前吸收或認同其基進想法的學院部門,就使得傅柯的地位扶搖直上。
這些學科不僅完全切斷與政治權力的聯繫,而且還越來越無法對社會運動發揮任何影響力——而正是這樣的距離,使得傅柯對「權力/知識」(亦即各種知識形式,永遠都是某種社會權力形式,而且還是最重要的社會權力形式)連結的強調,更具吸引力。
當然,上述這種懶人包式的歷史摘要,都只是速寫而且有欠公允。不過,我還是認為,裡頭有個深層的事實:「高密度區域」之所以能夠吸引學者,乃是因為這些地方是我們的詮釋技巧最能派得上用場的地方;而且,我們也日漸把「有趣的區域」等同於「重要的區域」,而且假定「高密度區域」就是「權力區域」。然而,科層制的權力,正好顯示實情上往往相反。
不過,科層制並非這篇論文的主題,甚至連基本主題都談不上。根本上,它探討的是暴力。
我真正想論證的是,暴力(特別是結構暴力,亦即終極而言,在後頭撐腰的,乃是傷害身體的具體威脅,從而確保各種無所不在的社會不平等)所創造的境況,必然會創造出自願的視而不見,而這種自願的視而不見,通常與科層程序有關。
更簡單地說:並不是說科層程序本來就很愚蠢,或甚至它們往往會進行我們認為非常愚蠢的行為(儘管事實如此),而是說,它們向來以一成不變的方式來管控已經很愚蠢的社會境況,而它們之所以會如此愚蠢,乃是因為它們建立在結構暴力上。就我看來,這樣的取徑,可以讓我們了解,為何科層制蔓延至我們生活的每個面向,但我們卻從來沒有注意到這樣的事實。
現在,我必須承認,我對暴力的強調,似乎有點怪異。
通常,我們不會認為養老院、銀行或健康維護組織(HMO)屬於暴力體制——除非我們是以最抽象、最譬喻性的方式來如此形容。
不過,我在此所謂的暴力,並不是抽象的,而是貨真價實的:也就是說,有人能用木棒把他人打得頭破血流。
所有這些體制,都與資源配置有關,它們都從屬於財產權體制,這種體制由政府所規範並擔保,而終極而言,而在背後支撐這整個體系的,乃是施行武力的威脅。而「武力」其實只是「暴力」的委婉說法,也就是說,它能夠召集身著制服的人們,而後者願意執行威脅,亦即他們能夠用木棒讓他人頭破血流。
很奇怪的是,工業化民主國家的公民,通常不會注意到這樣的事實,而且在直覺上,我們多半不會覺得這有什麼重要性。然而,這使得下述的事情成為可能。
儘管研究生可以花上好幾天的時間,在大學圖書館裡鑽研各種受到傅柯啟發的理論著作,了解在現代生活裡,強迫力的作用其實越來越不足微道;然而,他們忽視了這樣的事實:若他們主張自己擁有無需施出示官方核發的學生證就能進入圖書館的權利,那麼,武裝人員馬上就會蜂擁而至,運用任何必須使用的工具來制服他們。
就好像我們若允許科層規約進入越多自己日常存在的面向,每個人就會越加認定這一切根本不是建立在傷害身體的具體威脅上。
事實上,「結構暴力」這個詞的使用本身,就是個絕佳的例證。在我一開始撰寫這篇論文時,我理所當然地把它用來指涉「以非直接方式行使的實際暴力」。
我們可以設想以下的情節:某個來自沙漠的好戰種族阿爾發,奪取了一塊土地,此處原本為亞米茄族所有,他們從事農耕、愛好和平。
不過,阿爾發族並不要求亞米茄族進貢,而是將所有具有生產力的土地占為己有,讓自己的子孫享有各種教育特權,並開始提倡一種宗教意識形態:
阿爾發族天生就是種優越的種族,比其他種族更加高尚、美麗與聰穎,至於現在絕大多數只能聽從他們號令的亞米茄族,則是因為犯下可怕的罪行而被神明詛咒,因此他們不但愚蠢、醜陋還低劣。
或許,亞米茄族內化了這種譴責,而他們現在的行為,就好像自己真的有罪一樣。亞米茄族可能並不真的這麼認為;但在更深層的意義上,他們是否如此認為,其實無關宏旨。
上述的整個建制完全建立在暴力上,而且只有不斷以暴力作為威脅,它才能維繫下去。
亞米茄族很清楚這樣的事實:若有人敢直接挑戰財產安排或教育管道,劍就會出鞘,而人頭多半也會跟著落地。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所謂的「宗教信仰」,不過是人們發展出來的心理技巧,好讓自己可以接受這樣的事實。其實,我們並不知道,假如阿爾發族不再能動用暴力,亞米茄族到底會怎麼做,或他們會怎麼想。
這就是我在首次使用「結構暴力」時心裡所想的:這樣的結構只能用暴力威脅來創造並維繫,儘管在其日常的普通運作裡,並不需要訴諸真正的暴力。若我們願意仔細想想,這就是文獻中絕大多數稱之為「結構暴力」的現象,不管是種族歧視、性別歧視,還是階級特權,儘管它們實際的運作模式要比上面的描述來得更複雜。
在此處啟發我的,多半來自女性主義的文獻,它們常常以上述的方式來探討結構暴力。
舉例而言,一項為人熟知的事實,就是當女性開始挑戰工作、舉止或衣著的「性別規範」時,那時的性侵率也會跟著大幅提升。這其實跟征服者再次拔劍出鞘沒什麼兩樣。不過,學者多半不會以這樣的方式來使用「結構暴力」一詞。
目前對這個詞的使用,其實要追溯到一九六〇年代的「和平研究」(Peace Studies),而它所指涉的通常是「結構」,因為它們同樣能夠發揮暴力的作用,儘管它們可能完全沒有動用任何具體的暴力行動。
這些結構的清單看起來跟我之前提出的幾乎沒什麼兩樣,也就是種族歧視、性別歧視、貧窮等等,不過,它們的意涵是以下的體制是「可能」存在的:
一個完全沒有家暴或性侵的父權體制,一個完全不靠政府保障的財產權撐腰的種族歧視體制。儘管就我所知,歷史上並沒有任何像上述這種例子的體制。再一次地,這實在很令人困惑,為何會有人做出這樣的主張,除非他們因為某種立場,堅決認為具體的暴力完全與體制無關,或是這根本不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很顯然地,直接探問暴力的問題,意味著打開一連串的門,而對絕大多數的學院人士而言,他們顯然寧可這些門永遠關上。
這些門絕大多數都直接帶領我們去質疑:
「國家」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以及它實際上用來施展其權力的科層結構又是什麼?根本的問題,到底是國家對暴力的壟斷,還是國家其實是任何可能解決方案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真正需要反對的,到底是設下規則,並威脅要對違反規則的人施加肉體傷害,還是當局在採取這些威脅方式時,其實用了不正確的方法?
把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等等當作抽象、無所依憑的結構,乃是完全避免提出這些質疑的最佳方式。
本文摘自商周出版之《規則的烏托邦:官僚制度的真相與權力誘惑》 制度殺死創意, 官僚戕害民生 官僚制度如何異化成 恐怖的榨取工具? 通往地獄的道路往往由善意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