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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貴族世家如何分財產?不如把爭議財產捐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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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伯虎一到朝廷,所有貴族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召虎,你昨天又被吉了!」

召虎不回應,轉而對周王大聲朗誦異族入侵的防務問題,「關於玁狁入侵一事臣又......」。

貴族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府上的家僕一定又偷拔了人家的小米啦了!」年輕的召伯虎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汚人清白……」

「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為了規避法律責任,把有問題的田產都捐給自家基金會啦。」

召伯虎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什麼基金會,我家琱生深受天子(拱手朝上)信任,我忝為大宗之子,讓地給有德之人,不能算規規規……避法律責任!……貴族之間的事,犯得著興訟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天數有變」,什麼「神器更易」之類,引得衆人都鬨笑起來,朝廷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召乙己〉

今天小邦周要來和大家談談:西周貴族世家的土地協調會,什麼?西周人也賣牛排?

當然不是,這裡要說的可是正港西周世家大族—召氏一族的故事。

西周的召氏一族擁有著龐大的土地、田產、奴僕,以及數不清的親戚與領地人民,每天過著幸福快樂忙碌的生活。像這種貴族世家,除了不時上演各種豪門鬥爭或是華麗復仇(?)的情節外,更多時候得為著協調家族土地田產而打官司,而在名為「琱生」的三件青銅器上,就鑄勒這麼一段西周貴族處理家產的歷史紀錄。

琱生三器的來歷

「琱生三器」,顧名思義就是有三個名為「琱生」的青銅器。原來傳世的青銅器中就有兩件琱生簋,根據銘文所示,一件鑄於周王五年,稱「五年琱生簋」;另一件鑄於周王六年,故稱為「六年琱生簋」。由於這兩件簋形制大體相同,唯一的差別在於其中六年琱生簋兩邊垂下的珥斷了,因此學者判斷這兩件器是成對的,銘文可以連讀,內容是在記載一位名叫「琱生」的召氏貴族參與一場宗族土地協調會的過程。

2006 年 11 月,陝西扶風縣五郡西村的農民發現一處青銅窖藏,裡頭共有保存良好的青銅器 27 件,而其中兩件鑄有相同銘文的青銅尊,內容竟然與傳世的琱生簋有關,不僅如此,更神奇的是,經過學者的研究比對「琱生尊」銘文居然還可以和兩件「琱生簋」連讀!

這麼一來,只要按著「五年琱生簋」—「琱生尊」—「六年琱生簋」的順序閱讀銘文,一段關於西周貴族「琱生」如何參與土地協調會的過程,就這樣活生生地在後人眼前展開了,我的老天鵝呀!這簡直就是放映在青銅器上的先秦版本豪門生活哪!這能不立馬看看嗎?(左手心拍右手背)

五年琱生簋(圖片來源: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
六年琱生簋(圖片來源: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
琱生尊(圖片來源: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

琱生三器銘文

事實上,雖然琱生三器紀錄了一段這麼精彩的豪門土地協調會,但這篇銘文卻也是出了名的難讀,專家學者各有不同的看法,人人心中都有一個召氏家族,因此小邦周只能綜合目前的研究成果,稍稍將故事大要說明一下,避免進入銘文詮釋的輪迴世界。

話說這個〈五年琱生簋〉銘文上記著某一天,召族宗主召伯虎與婦氏前來,拜訪親族長輩一琱生準備共商族內大事。雖然琱生並非族長,但年紀恐怕比召伯虎大上許多,便說:「當年君氏是這麼告訴我的:『我年紀已經大了,家族內的僕傭土田還有許多紛擾,搞得親戚間互相告來告去的,不如這樣吧,族長負責處理其中五分之三事務,你負責處理其中五分之二事務,又或者族長負責三分之二,你就負責三分之一吧。』我已經答允君氏的請託了。」

年輕的宗主召伯虎一聽也說:「這件事情我已經聽說了,就順從著父母的意思吧,我不會亂搞的!」於是雙方便愉悅地達成了初步共識。

至於〈五年琱生尊〉則記載不久之後的某天,召姜(即前文的婦氏)再度跑來造訪琱生,她說:「當初君氏說:『我老了,家族內的僕傭土田搞到這麼多紛擾官司,千萬不要就這樣散亡哪!』我們決定負責其中五分之三,您負責其中五分之二,家族內畢竟是公家為大呀!」

琱生聽了,也未多說什麼,便接受了這個方案,並且大大頌揚宗主召伯虎一番,顯然處理召氏家族土地紛爭的方案已經被宗主與琱生確立下來了。

那最終他們順利解決家族紛擾了嗎?事情的答案就記在〈六年琱生簋〉銘文中。

隔年的某一天,宗主召伯虎突然表示:「我有好消息要告訴大家!我們終於用錢把官司給搞定啦~總算沒辜負我爸媽的囑託。」又說:「更好的消息是,我已經把結果告知登記管理人了,相關的分配、數量和範圍通通處理好啦!」召伯虎也把這個消息告訴了琱生,並將當初協調好的部分也通通捐給琱生,交由他負責。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琱生三器的出土,向後人展示了西周貴族世家如何協調土地分配、轉讓的過程。

過去經常讀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讓大家總以為西周土地就是由周天子分封賞賜給諸侯,再由諸侯賞給大夫,大夫賞給士,以階層秩序地傳遞下去。

但若從琱生三器銘文來看似乎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像召氏家族如此的豪門世家,家族內部為了土地之事鬧到彼此吉來吉去,最後才根據君氏的遺命分配給召伯虎以及琱生處理,簡直和現今社會有錢人為了家產對簿公堂沒有兩樣。

不過有趣的是,從這個故事我們也可以看出,儘管宗主召伯虎年紀很輕,但仍是整個宗族的財產支配者,擁有家族經濟的主導權,族人琱生雖輩分較高、年歲較大,也擁有一部份的獨立經濟,但在土地協調過程中仍需服從宗主對整個宗族財產的支配策略。

就算從其他青銅器銘文中,我們知道琱生其實貴為西周王廷之宰,但是當君氏提出希望交由琱生管理宗族財產之事時,身為小宗之琱生也只能服從君氏命令,接受協助管理的任務。這段故事充分顯示出大宗具有支配全族財產的權力,以及小宗族人需服從宗主的義務,這也就是西周的宗法制度的精神所在。

在〈六年琱生簋〉銘文中更清楚表現這種家族階層關係,雖然君氏是命令琱生負責處理宗族的財產官司,但實際著手處理的人其實是召伯虎,所以宣告好消息的自然也是他。這表示在西周宗法制度下,宗主不論多麼年輕、沒經驗,仍舊主導了宗族財產的管理與支配權,琱生雖已答應管理宗族五分之二的田產,但無論是實際的平定擾亂或是封疆定界,仍需由召伯虎出面。

另一方面,西周訴訟其實是相當麻煩的,宗族內部如果為了家產開始吉來吉去,不僅親戚感情破裂,還有可能花掉很多的錢,所以君氏說:「勿使散亡」,就是希望召氏祖產不要因為這種原因,弄到最後家產全失。

與其讓宗族走上這毀滅的一步,不如選擇把爭議的財產丟給第三人管理,通過分配管理權的方式,使可以藉由大宗小宗合作解決糾紛,並展現宗族感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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