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皆知,國家的存在是為了全民的幸福;為了促進國民的利益以及福祉,尼德蘭七省聯合執政在此宣布,賦予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VOC)在遠東地區航行與貿易的獨佔權利。」
— 1602 年〈特許令(Octrooi VOC 1602)〉前言節錄
菲德烈.德郝特曼(Frederick de Houtman)受到阿姆斯特丹市長的召喚,要他前往市政廳。這位「先行者」剛結束了代表荷屬東印度公司(VOC)常駐安汶(Ambon)的任務沒多久,回到母國休養著。
菲德烈漫步在街頭,不時有人認出這位當年率先抵達萬丹的「德郝特曼兄弟」。每當被人認出來,他都會微笑點頭致意;心中卻有一種說不出的苦楚:柯內里斯,我們的名字如今響徹低地,可惜哥哥你無法見到今日的光景。
「一名監察人將代表荷蘭執政參與董事會,確保一切的決定都在公正公開的情況下順利進行;董事會透過議事,決定船務、貿易、戰爭、資本支出等事宜;所有的分公司(即前六大商會,荷文為 Kamer,英文為 Chamber)董事必須以公開、統一的價格交易商品;如果遇到爭執、無法透過董事會議決議,則由荷蘭執政進行仲裁。」
— 〈特許令〉第一、三、六條
迎面走來了一群商人,與菲德烈擦身而過;他們的口音混雜,有的屬於本地,有的屬於南方的密德爾堡。這群東印度公司的商人正討論著即將在秋季舉辦的拍賣會,商議要如何定價才能聯合封殺荷蘭的競爭對手英國佬。
北方人與南方人一起同心協力,真想不到。菲德烈低頭發笑了,看來他駐派在香料群島的這幾年,荷蘭商人已經打破以往的地域黨派成見,團結地與外國人競爭著。
商人們談的拍賣會,指得是春秋拍賣會,是十七、十八世紀時期,一場令全歐洲貿易商為之瘋狂的展會。由荷蘭東印度聯合公司主辦,經常在阿姆斯特丹等六大分公司所在地舉行。
除了該季荷蘭商船從遠東運回來的商品,來自歐洲全境的貨物,源自亞州、歐洲、非洲、甚至是美洲的的奇珍異寶或大宗商品,在每年兩次的拍賣會上都能找到。荷蘭商人為了建立起商譽,在拍賣會之前,會先仔細地將商品按照品質以及產地分類。正因為商品種類多、貨源充足、品質穩定,使得阿姆斯特丹拍賣會成了當代歐洲最大(可能也是世界最大)的商展。
「在特許令的保障下,東印度公司可以代表荷蘭執政,在不違反公開的法律下,於上述區域內行使建築堡壘、締約、宣戰、以及審判的權力。」
—〈特許令〉第卅五條
前面就是水壩廣場了,路上孩子們正在嬉鬧,裝扮成荷蘭船長跟英國水手作戰。看著孩子們揮舞著木棍的樣子,菲德烈腹部的刀傷不自覺地隱隱作痛,讓他伸手撫摸了一下這個舊瘡疤。
聽說去年底(1618 年),英國人為了奪取東方利益,集結重兵攻打查雅加達(Jayakarta,雅加達的古名),把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給打退,那個當年在荷恩被造船師傅推薦出海的實習生小伙子;但是這個鐵血的科恩逃到摩鹿加(Maluku),此刻正在召集整個南洋的荷蘭戰艦,準備跟英國佬一決死戰。
科恩大概會贏吧。菲德烈在心中計算了一下公司在東印度的總兵力,別說是英國佬了,就算是西班牙的無敵艦隊看到了海面上由荷蘭艦隊築起的長城,也要嚇得屁滾尿流。
這些年,公司一手拿著帳冊,一手拿著槍砲,荷蘭人與亞洲人進行交易;除非亞洲人願意與荷蘭人獨家交易,否則就準備吃槍砲的苦頭,成了17世紀全球貿易的常態。透過帳冊槍砲模式,低地商人很快獲取了整個東印度群島的控制權,甚至把勢力拓張到北方的中國與日本。
但是每天晚上,當菲德烈躺在床上閉上眼,進入眼幕的,是海面上無情的硝煙與戰火,以及戰禍過後,當地人憤恨的眼神。
愧疚嗎?
不,這都是為了尼德蘭—菲德烈這樣說服著自己;而且他知道,其他的荷蘭總督們,心中是不會有一絲愧疚的;尤其那位查雅加達新總督科恩,他根本沒有眼淚。
在抵達市政廳之前,菲德烈繞到港口看看那些歸來的船隻,尋找熟識舊人的臉龐。從碼頭往回走的時候,他看到了一座新建的建築:東印度公司總部。
菲德烈只進去過一次,在他被任命為安汶總督的時候。水手們並無緣進去那座總部,他們只能在稍遠的船務局進行登記還有領取薪資。
總部,只有商人們能進去—那些最高級的商人,所謂的十七紳士。
東印度公司的核心集團董事會之中,有所謂十七名被選出的「執行董事」,稱之 「十七紳士(Heren XVII)」,負責公司的重大決定。
公司每年在春秋兩季,這十七名執行董事必須會面、開會,每次會議為期七天,決議公司接下來半年的採購項目、貿易方針、出船數目,以及商討春秋兩季拍賣會事宜。
在阿姆斯特丹的小小會議室內(今日的阿姆斯特丹大學,Universiteit van Amsterdam),他們是決定了東方世界的生殺大權的人。
當時,莫里斯王子(Prince Mauritius)所代表的七省執政、以及奧登巴納維(Johan van Oldenbarnevelt)所主掌得法議系統,透過特許令,賦予東印度公司在亞洲自行開戰的權利、以及海上對商業敵國葡萄牙、西班牙(如今更擴大到英國)的海上開火權。每當遇到戰爭的時候,十七紳士必須立刻集結,在最短時間內作出戰爭的決議。
十七名執行董事,分別來自前六大商會:阿姆斯特丹八位、密德爾堡四位、台夫特一位、荷恩一位、鹿特丹一位、恩格森一位,剩下的一名執行董事,由阿姆斯特丹以外的五個分公司成員輪流兼任—這樣的設計,是因為南方的密德爾堡擔心北方的阿姆斯特丹擁有過半投票權而完全主導公司。
坐在阿姆斯特丹的嶄新大樓裡頭,動動嘴皮子,就能把亞洲搞得天翻地覆—不知道這些紳士們有沒有意識到自己到底做了什麼。菲德烈意識到自己的想法,覺得有點困窘:造成這一切的,不就是我嗎?
「公司一旦開始獲利,就應該儘快達成每年對股東發放百分之五分紅(股利)的承諾;特許令實施十年後或是到期時,投資人可以領取當初的投資額;同時,他們的股權是可以自由轉移的。」
—〈特許令〉第七、十七條
菲德烈在荷蘭被視為英雄,因為他們當年的壯舉,奠定了今日東印度公司的基礎。如今的公司每一年都為母國帶來驚人的獲利,但是頭幾年可不是這樣的:特許令設計的分紅主義,使得公司在維持其龐大的營運成本以及對外擴張上遭遇到極大困難:因為賺的利潤無法留在公司內。
直到 1613 年,科恩第二次抵達萬丹之後,向公司提出了一個亞洲內部貿易網:
用印度古加拉(Gujarat)的紡織品換取蘇門答臘(Sumatra)以及萬丹(Bantam)的胡椒與黃金;用香料與黃金換取中國的絲綢、茶葉、瓷器;用絲綢和香料向日本以及中東地區換取白銀,最後,用白銀來支付亞洲內部貿易網的成本。
如此一來,公司在亞洲各地興建碉堡、購買彈藥、維持日常開銷的費用都能自給自足了;每年從荷蘭帶來的資金則可以全數用在貿易上。
科恩這小子雖然冷血無情,但是聰明。菲德烈對於這位公司內的後起之秀有著很高的評價,但是也對他的性格戒慎恐懼。
快步離開了公司總部,前頭出現另一個充滿回憶的地方:范歐斯之家(Huis van Os),當年他與哥哥柯內里斯這裡挾海圖自重、取得艦隊主導權的地方。本來這裡就是商人們購買保險、交換情報之地,但是現在人潮更多了。大家瘋狂著迷的已經不再是保險,而是一種全新的金融商品:股票。
除了原本六大商會的原始股東之外,東印度公司為了籌措更多的資本、支持遠洋貿易,開始對外發行新的股票。任何人都可以對東印度公司進行投資,進而成為股東,享受特許令中承諾的分紅。
東印度公司發行了一種憑證-股票,作為投資人出資的證明。股票的概念由來已久,但是東印度公司發行的這種股票,卻導入了一種前所未有的概念:股份是可以轉移的。
公司的股東們有了出售股票的利潤,也降低了公司營運需要資金的壓力,這大幅提高民眾購買股票的意願。
1609 年,世界第一間證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在當年大名鼎鼎的保險鉅子—范歐斯(Dirk van Os)的家中成立,比倫敦證券交易所早了一百年。
阿姆斯特丹市政廳
穿過了瘋狂叫價購買股票的人群後,菲德烈總算抵達阿姆斯特丹市政廳。
「菲德烈.德郝特曼大人,市長恭候多時了。」市府人員大老遠就認出了他來,將菲德烈帶往市長的辦公室。
「菲德烈!歡迎歡迎!」市長見到菲德烈,拋開了手中的文件,繞過桌子走過來給他一個熱情擁抱:「我親愛的表弟,好久不見了!」
菲德烈擁抱了這位阿姆斯特丹市長,他的表兄、東印度公司的創始人、六大商會團結的遊說家、孔雀家族的族長:雷尼爾.鮑爾(Reinier Pauw)—這座商人的城市,選擇了商人之王作為他們的市長。
的確是好久不見。
鮑爾家與德郝特曼一家並不親,連結彼此的,只有航海—起碼菲德烈是這樣想的;或許對他這位表兄來說,兩家的連結只有利益。當年鮑爾與德郝特曼兄弟在航海學院會面,至今超過二十年,菲德烈見到鮑爾的次數不超過五次。
鮑爾蓄了鬍子,頭髮轉為銀灰,臉上多了皺紋;儘管位置更高了,財富更多了,菲德烈卻覺得這位表兄不再有當年推動東印度公司成立的熱情,雙眼不再有神。
「雷尼爾,找我來有什麼事嗎?」菲德烈開門見山地問了,省去了那些彼此之間根本不存在的噓寒問暖:「是公司的事?」
「是,」鮑爾也收起了市長的職業笑容,示意菲德烈坐下:「也不是。」
菲德烈盤起了手,洗耳恭聽;當年鮑爾的一席話,讓他們兩兄弟率領第一艦隊蘭船東去,改變了他們的一生。
「我知道普蘭修斯(Petrus Plancius)又委託你前往東方進行探險,」鮑爾開口:「想要探索在香料群島以東、一片全新的土地。」
菲德烈點頭承認。
范聶克(Jacob Cornelius van Neck)的第二艦隊返航之後,白鴿號的船長威廉.楊頌聲稱他在香料群島以東,探索到一段很長的海岸線—那是新的大陸嗎?或是僅僅是一座大島?普蘭修斯作為東印度公司的製圖師,要求公司派遣一隊冒險隊前往了解。
「不是非你不可,」鮑爾說出了他的請求:「冒險家有得是;我想你留下來幫我。」
「幫你?」菲德烈挑了挑眉頭:「我有什麼幫得上忙的嗎?你可是阿姆斯特丹市長、孔雀家族族長。」
「你是共和國的航海英雄!」鮑爾露出了他一貫用來說服人的笑容:「現在國內的政黨紛爭正烈,我希望你能作我的副手,用你的名聲助我一臂之力,穩定政局。」
「什麼航海英雄,我還差得遠了。」菲德烈揮了揮手:「范聶克、范華威他們的成就比我還高。」
「你姓『德郝特曼』,」鮑爾點出了重點:「第一個抵達東印度的荷蘭人。」
「謝謝你的恭維,但是我還是不懂,如今你是奧倫治派當中的紅人,更是少數能夠直接見到莫里斯王子的人物;你曾是『十七紳士』之一,現在依然是公司的大股東—」菲德烈提出疑問:「要權有權,要錢有錢,在共和國裡面呼風喚雨,還有什麼是你做不到的?」
鮑爾咬著下唇,沉思了一陣子,才低聲說出他的難處:「……我要處死奧登巴納維。」
「處死?」菲德烈大驚,忍不住叫了出來:「那個大議長奧登巴納維?那個東印度公司幕後推手的奧登巴納維?」
鮑爾立刻舉起手制止他說下去:「不要聲張。你對我來說,不只是『先行者』,你還是我的表親;在檯面上這些有影響力的人之中,我只有你可以信任了。」
「為什麼是奧登巴納維?」菲德烈冷靜了下來:「非要他死不可?」
「他是我們奧淪治派的頭號反對者,儘管他主導的艾敏尼斯黨人已經被我們擊潰,但是他的支持者遍佈七省—這個失勢的老議長,誰知道哪天又會東山再起。」鮑爾說這話的時候,儘管壓低了聲音,但是菲德烈依然感到一股濃濃的恨意 。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曾經,莫里斯王子、奧登巴納維、以及鮑爾,是一同催生東印度公司的政商共合體;但是此後,彼此之間的利害衝突越演越烈。
荷蘭共和國,一個以新教立國的民族國家,原本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反抗信仰天主教、打壓新教的西班牙宗主;漫長的獨立戰爭中,原本單一的喀爾文教派,逐漸演變出了兩個立場迥異的派別;看似是宗教派別,背後卻有著更多的政治色彩。
已故的荷蘭神學家艾敏尼斯(Jacobus Arminius)的學生們組成了「諫議派」(Remonstrants,[1]),他們否定了喀爾文教派的預定論(誰能上天堂,上帝早已有安排),主張良心的自由。諫議派對於天主教徒、以及其他非喀爾文教派的宗教團體較為寬容—這樣的宗教寬容態度,是奧登巴納維支持的。
商業上,莫里斯王子在看到東印度公司的成功後,又積極運作、想要成立一家負責大西洋與美洲貿易的「西印度公司(West Indische Compagnie, WIC)」;這個公司雖然名為貿易公司,事實上卻常常以海盜手段掠奪西班牙船隻。立場上傾向與西班牙停戰、和平共處、休養生息的奧登巴納維,就相當反對西印度公司的成立。
而在政治上,奧登巴納維提倡與西班牙議和,並且在 1609 年主導過十二年停戰協議—這大大地冒犯了莫里斯王子的禁忌:他的父王被西班牙暗殺、他的部隊弟兄們與西班牙有血海深仇—在他的眼裡,值此國家危急存亡的關鍵時刻,任何挑戰國家信仰的,都是異端、都是同情西班牙的叛國者。
同時,歐洲各個新教國家也容不下諫議派對喀爾文預定論的挑戰,於是,以王子為首的奧淪治派所組成的「反諫議派」(Contra-Remonstrants)相應而生。
1618 年,莫里斯王子逮捕了所有的諫議派人士,包含了大議長奧登巴納維,以及相關的哲學家、法學家。接著,在多德雷赫特(Dordrecht,又被稱為多特,Dort)召開了為期半年、新教歷史上規模最大的會議「多特會議」,荷蘭、英國、瑞士、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內的新教國都派人參與。會議中,他們一致譴責「諫議派」的艾敏尼斯主義。
「反諫議派」大獲全勝。
莫里斯王子得到了國內以及國際輿論的支持,在會議後,開始迫害所有的諫議派:諫議派的命運,不是被監禁、殺害,就是被流放。而阿姆斯特丹市長鮑爾,正是「反諫議派」的頭號戰將。
「我已經發佈了對『諫議派』核心成員的通緝令,格來休斯(Hugo Grotius,律師、法學家,其『海洋自由論」主張公海可以自由航行,反對砲艦外交)這些領袖已經被逮捕。」鮑爾的眼中閃過一絲凶光:「馬上就要收網,拿下『諫議派』的指揮官奧登巴納維。」
「我不在共和國的這段時間,時局變化真大啊……。」菲德烈長嘆了一口氣:「老議長當年曾經守衛萊登、扶植王子、主導成立公司,甚至推動了與西班牙的議和—就算你們都不認同那紙和平協議,你不覺得他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嗎?」
「此一時,彼一時。」鮑爾轉過身去,透過窗戶看著水壩廣場:「這二十年間,共和國變得富裕。這一切的一切,是因為我們在亞洲擊敗了葡萄牙人、掌握了香料貿易。」
「下一個二十年的財富在哪裡?」鮑爾指著牆上過的一幅美洲地圖:「在美洲,西班牙的國力已經大不如前,現在是我們來掠奪他的時候了。」
「西印度公司,是一個比東印度公司更偉大的計畫:透過與西班牙的競爭,共和國可以得到更多的財富,我們的艦隊真真正正可以遍佈全球,而我們奧淪治派將永遠作為共和國的領袖。」
「奧登巴納維老糊塗,為共和國奉獻一輩子,到了共和國將要勝利的時候,竟然跟西班牙議和,約定什麼互不侵犯。」鮑爾語帶嘲諷:「他已經不是當年那個睿智的議長了,只是個年老昏庸怕事的異端。」
菲德烈對於西印度公司並不是那麼贊同,他知道西印度公司的本質就是掠奪,但是鮑爾顯然是此事的最大支持者,自己說什麼也沒用:「諫議派已經潰散,民心也站在你們這一邊,有必要趕盡殺絕嗎?」
「斬草,就必須要除根。」鮑爾轉身面對菲德烈:「政治跟航海沒有什麼差別:陰險的大海上,你不能相信任何人。有機會打擊對手,就要打到他再也無法翻身—我以為像你這樣的航海家,應該要懂得這個道理。」
「或許吧。」菲德烈慢條斯理地起身:「但是我也受夠了。告辭。」
「站住!」鮑爾喝止他:「菲德烈,就算你不幫我,也不準洩漏今天我告訴你的一字一句,否則……」
「否則怎樣?」菲德烈毫不懼怕。
「里斯本的地牢你待過,萬丹的地牢你待過,亞齊的地牢你待過,阿姆斯特丹的地牢,可沒去過吧?」鮑爾語帶威脅:「我跟你保證,那可比你待過的所有監牢更難受!」
菲德烈哀戚地看著鮑爾,看著他這位被權力與慾望扭曲了的表哥:「雷尼爾,在牢籠裡的不是我。你已經身處在這牢籠之中了。」
特塞爾碼頭
1618 年 5 月 12 日, 大議長奧登巴納維被帶上了最高法庭,由他過去親密的政治夥伴、現在的政敵:雷尼爾.鮑爾宣告了他的死刑。
「你們別被蒙蔽而認為我是叛徒;我的行為虔誠,是一個真誠的愛國者—我將因愛國而死,願主垂憐(荷文:Mannen, geloof niet dat ik een landverrader ben. Ik heb altijd oprecht en vroom geleefd, als een goed patriot, en zo zal ik ook sterven – dat Jezus Christus mij moge leiden.)!」審判台上,他留下了這樣的訣別詞。
次日,奧登巴納維於海牙被斬首示眾。
這位曾經與荷蘭國父、莫里斯王子的父親威廉親王一起站在萊登城牆上、抵抗西班牙的開國元勳,他最後的遺言是:「下手快一點,讓我感受不到死亡的苦楚。」
碼頭上,兩艘揚著東印度公司 VOCA(VOC代表東印度公司,A代表阿姆斯特丹)的遠洋船,已經準備好要啟程。艦長菲德烈正在一名年輕的隨從陪同下,巡視著船隻的最後準備。
年輕隨從在船上東奔西跑做著各種確認,這場景讓菲德烈想起自己年輕時、在航海學院裡面學習的情景。他喚來這名隨從:「小子,第一次出海嗎?那麼興奮。」
「艦長大人,不是這樣的,」隨從有點靦腆地回答:「我有許多北海航行的經驗,但是前往東方,這還是第一次。」
「哦,前往東方,這有什麼稀奇的嗎?」菲德烈存心戲弄這個年輕人一下:「二十年來多少船隻往來歐亞,沒什麼大不了的。」
「不一樣的艦長,因為…」隨從正色回答,從他的眼中,閃耀著一種年輕人獨有的光芒,菲德烈覺得似曾相識:「我們即將啓程,尋找新的、從未見過的土地(Wij nieuwe landen gaen soecken de noyt bevaren sijngeweest [2])!」
故事末尾,回首。當年, 一群人為了爭取信仰的自由,而展開了與宗主國西班牙長達八十年的獨立戰爭;這場漫長的戰爭促成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成立,最終永遠改變了亞洲的歷史。
被欺壓者起身反抗,腐敗者倒下,歷史似有規律。然而,當故事結束的時候,我們能否保持著當初的赤忱?當弱者終於成為強者,我們是否能夠維持初衷、對不同的聲音給予寬容?
[1] 諫議派v.s.反諫議派:維基百科翻為「抗辯派」與「反抗辯派」,但是在此我延用張淑勤在「荷蘭史」裡面的翻譯,翻為「諫議派」與「反諫議派」。
[2]「我將啟程,尋找新的、未曾見過的土地」此句出自於第一艦隊成員蘭伯特.畢斯曼(Lambert Biesman)寫給父母的家書,我認為可以代表當代荷蘭青年對東方的熱情。畢斯曼後來也率隊前往東方,前往菲律賓尋求貿易機會。但是很不幸地,在馬尼拉灣與西班牙艦隊作戰失利被俘。西班牙人給了他一個活命的機會:只要願意改宗,從克爾文教派改信奉天主教,就饒他一命。出身奈梅亨、曾經是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擁護者而且信奉過天主教的畢斯曼,卻堅決不改宗。在生命的最後,蘭伯特.畢斯曼,似乎找到了自己信仰、家族、以及國家的認同,身為南尼德蘭人的身份認同焦慮,在他死前獲得解放。他被處以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