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二鳥」比喻做一事卻能獲得兩種效益,不僅事半功倍,有時更有意外收獲。僖公二十八年(632 B.C.)《左傳》記載春秋時代第一場大規模會戰——晉、楚城濮之戰,諸國的許多舉措便是善用「一石二鳥」之計。
晉文公於魯僖公二十四年(636 B.C.)即位為君,翌年即出兵勤王,為周襄王解決王室內亂。周天子為此將現今河南省黃河以北、中條山以南,春秋時期稱為「南陽」的廣大區域封予晉文公。南陽成為晉國出入中原的孔道,更為爾後百餘年的霸業奠定穩固基礎。魯僖公二十八年(632 B.C.)春季,晉軍再度出擊,征討對向正是在晉文公出奔期間,曾對其極為無禮的曹國。
當時曹共公聽聞晉文公肋骨異於常人,是連成一片的「駢脅」,所以趁晉文公沐浴時偷窺,想證實傳言是否屬實。孰料東窗事發,讓晉文公怒不可抑,揚言必報此仇。果然晉文公整軍經武後,在其即位第五年興兵來討。
其實晉國伐曹之由除晉文公私人恩怨外,還有更重要的目的。是時南方楚國勢力已跨過淮水抵達黃河,楚成王方與衛國結為親家,曹國剛成為楚之盟國。衛國地處現今河北省南部與河南省東北部,曹國則在今山東省西部,二國已近在主要疆域位於今日山西省中南部的晉國肘腋。楚國擴張勢力,對晉之威脅與日俱增。魯僖公也聽命於楚,派遣大夫公子買率兵戍守衛國,可見魯國也向楚國靠攏。
幸好此時位於衛、曹之間,地處今日河南省東部的宋國與晉友好,否則晉文公處境將更為艱困。正因宋與晉交好,所以楚成王聯合其盟國陳、蔡、鄭、許包圍宋國,決意拿下親晉的宋國,欲藉此穩固在北方的影響力。此時齊國因齊桓公卒後,諸公子爭立為君,已自顧不暇而難以抗衡楚國。
若中原東部的魯、衛、曹、宋為楚掌控,晉國必遭孤立而難以南渡黃河與楚爭霸。宋國遭大軍包圍,已遣大夫來晉告急。晉國大夫狐偃建議晉文公,如果討伐曹、衛,楚師必救之,如此可解宋國之圍。
讀者應已察覺,狐偃此計不就是傳統三十六計裡的「圍魏救趙」嗎?的確「圍魏救趙」之計早在春秋已被創發,不必待至戰國才見使用。
晉文公伐曹須向衛國借道,也藉此試探衛成公的態度。果然衛國斷然拒絕,晉師只好取道南河津口渡過黃河。雖然路程有些波折,但確定衛國立場已倒向楚國。晉文公當年從狄回返中原的第一站即是衛國,當時國君衛文公對他也不甚禮遇。既然衛、楚已成親家,正好新仇舊恨一次解決,也算是「一石二鳥」。
晉師渡河後,先伐曹而後取衛,又與齊侯相約於斂盂會盟。上文已述齊國內部並不穩定,此時晉師勢如破竹侵曹伐衛,想必已讓齊國君臣頗為震撼。與其和晉國為敵,不如和也是齊桓公女婿的晉文公結盟;如此一來既能免遭兵燹,又可稍稍拉抬齊國聲勢,也是「一石二鳥」之計,因此齊侯允諾與晉會盟。
衛文公見苗頭不對,本欲參與晉、齊斂盂之盟,卻遭晉文公一口回絕。衛文公想回頭依附楚國,但衛國國人不從此令,驅逐衛文公以求取悅晉國,衛文公只好暫居衛邑襄牛稍避風頭。
楚國接獲晉師攻衛消息,曾出兵相援,卻遭晉師擊退。魯僖公發現晉師實力不容小覷,齊國既與其聯盟,況且晉近楚遠,若與楚國合作而晉師來犯,楚軍定然遠水救不了近火。於是魯僖公當機立斷,殺害戍守衛國的大夫公子買以取悅晉國;又向楚國解釋殺公子買之由,是他未完成戍守任務而先行返國。
魯僖公這招「一石二鳥」,既向晉國輸誠,又不至於當下與楚國撕破臉。筆者推測魯僖公應已預料晉、楚必將一戰,即使不在此年也指日可待。無論此戰結果孰勝孰敗,魯國皆保留轉圜空間。待晉、楚分出高下,魯國再與勝者繼續合作。
晉國攻曹都時曾遭遇頑強抵抗,曹人將晉師陣亡士卒曝屍城上,讓晉文公擔憂影響軍心。晉國「輿人」此時獻上一計,建議可「舍於墓」。春秋時代部隊出征,國家乃徵發「役人」負責後勤運輸與庶務。「役人」又分「輿人」與「築者」、「城者」二種類群,「輿人」主要是推挽載運後勤物資的牛車,「築者」、「城者」則擔任修築營壘的工作。
「役人」是「國人」中符合服徭役資格者,猶如今日所謂役男。「國人」是人身隸屬國君或國家的自由民,介於貴族與奴隸之間。國人擁有相對的人身自由,春秋早期對國君廢立、施政意見仍有一定影響力。
所以上文提及衛文公欲與楚國結盟時,衛國國人反對此令而驅逐衛君,國人的政治參與權由此可見一斑。此外,國人也存在有勇有謀之輩,如上文所言晉國輿人向晉文公提出建議,以及魯國國人曹劌的例子,皆足證實筆者之論。
輿人建議晉文公「舍於墓」,意指逕將晉師駐紮在曹都城外墓地。既然曹人將晉國陣亡將士曝屍城頭,便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讓曹國先人受晉師踐踏之辱。晉文公同意此議,立即轉移師旅在墓區上紮營。曹人在城上看得一清二楚,恐懼之餘乃將晉人之屍裝入棺木送還大營。晉師趁曹人驚惶未定時發動一波猛攻,終於順利入城受降。晉文公接納輿人建言,一則該計確實能讓晉師打破困境,一則又可體現其寬闊胸襟,無疑又是「一石二鳥」。
此外,輿人之謀既可讓曹人驚恐,動搖其堅守城池之心;又迫使曹國奉還晉人之屍,使晉師軍心大振,最後一舉攻下曹都,此又為「一石二鳥」之舉。
春秋時代國際局勢詭譎莫測,勝負興衰往往在轉瞬之間。「一石二鳥」之計常見《左傳》,是古人慣用謀略。吾人處世接物或可多思此策,若能利己利人,也能營造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