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倫.狄契馬緒 Alan Titchmarsh (英國作家) 菲立普親王 希臘的菲立普親王是在1939年第一次在達特茅斯(Dartmouth)遇見國王喬治六世的長女,此時女方13歲,男方18歲。菲立普親王當時是海軍軍校的學生,父親是希臘的安德魯王子(Prince Andrew of Greece,希臘國王喬治一世的第七個孩子、丹麥國王克里斯丁九世的孫子),母親則是巴登堡公主愛麗絲(Princess Alice of Battenburg)——即蒙巴頓爵士(Lord Louis Mountbatten)的姊姊。 跟伊麗莎白一樣,菲立普是維多利亞女王的玄孫,他跟女王是六等親的關係。無怪乎,國王與王后前往達特茅斯處理公務,登上皇家遊艇維多利亞與亞伯特號的時候,菲立普被派去照顧兩位公主。 據傳,伊麗莎白曾經說過,她對菲立普是「一見鍾情」——至少對她而言是如此。 菲立普1921年出生於希臘科孚島(Corfu)的蒙利普斯(Mon Repos),這棟別墅先前曾是希臘國王的夏日行宮。菲立普18個月大的時候,全家人流亡離開希臘,來到法國。他最早是在巴黎接受教育,在英文、德文、希臘文之外,另外又學了法文。 然而他的童年生活,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英國度過,先是就讀於奇姆預備學校(Cheam Preparatory School),接著又前往蘇格蘭,到柯特.哈恩(Kurt Hahn)創辦的高登斯頓學校(Gordonstoun)就讀。哈恩曾經在德國薩勒姆(Salem)興辦學校,後來因為納粹的興起而停止辦學,當時的菲立普大肆嘲笑向納粹敬禮的行為,他的脾氣與性情,在這一早期階段就已經可以瞧出端倪。 希臘王位的繼承順位,菲立普排行第六,但菲立普在1947年捨棄希臘與丹麥王子(Prince of Greece and Denmark)的頭銜,歸化為英國國民。與此同時,他將姓氏改為蒙巴頓(Mountbatten),這是經過英語化的母親娘家姓氏(即母親出嫁前的姓氏)。 伊麗莎白與菲立普的第二次碰面,發生在1943年。 當時菲立普前往溫莎堡,欣賞王室家族孩童每年都在那裡表演的其中一齣默劇,當年表演的是《阿拉丁》。當時他上岸放假,坐在最前排。沒多久,兩人開始通信,菲立普也發現自己愈來愈常受邀出席王室場合。1943年耶誕節,他在山均漢姆堡(Sandringham)與王室家族一起度過。此外,他也時常駕駛他的名爵(MG)跑車進出白金漢宮(眾人一致認為,他的開車速度過快)。 菲立普親王在1946年9月向伊麗莎白公主求婚,但顧慮到女兒只有19歲,所以國王遲遲無法做出決定。後來,女兒與家人一同出訪南非,國王認為這會是個「冷卻期」,可藉此考驗兩人是否情比金堅,若伊麗莎白歸國之後,仍渴盼著結婚,那麼他將會祝福女兒。 結果女兒依然想婚,而他也點頭答應了,1947年7月10日,菲立普與伊麗莎白訂下婚約;同年11月20日,兩人終於在倫敦的西敏寺(Westminster Abbey)步入禮堂。彼時,伊麗莎白公主21歲,而她的先生——結婚當晚國王喬治六世封他為愛丁堡公爵(Duke of Edinburgh)——則是26歲。 公主戴上祖母的頭冠,穿上哈特奈爾(Norman Hartnell)設計的禮服,身穿海軍元帥制服的父親坐在她身旁,一起搭乘愛爾蘭馬車抵達西敏寺。當天稍晚,國王曾告訴約克大主教(Archbishop of York)賈博(Cyril Garbett):「把女兒交給新郎,感動的程度遠遠勝過自己結婚。」 這場婚禮共有2,000人到場觀禮;部分民眾是在當天傍晚透過電視收看婚禮的菁華部分(1947年能看電視的只有極少數人);世界各地則有數百萬人是靠著收聽廣播的方式,聆聽坎特布里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杰弗瑞.費雪(Geoffrey Fisher)主持兩人的終身大事。 八名伴娘、兩名侍從,以及來自世界各地的皇親國戚(有些仍在掌權,有些已經失勢)、國會兩院議員、朋友、達官顯要以及其他賓客一同會聚教堂,場面熱鬧繽紛。伊麗莎白身穿加長禮服,戴上頭冠,親王穿上鑲有穗帶的制服,在歷經耗時而疲憊的戰爭之後,這場婚禮的出現,似乎一掃先前的陰霾,迎來了曙光。 在白金漢宮與150位摯友用完喜宴後,這對新人便乘坐敞篷馬車,驅往滑鐵盧車站(Waterloo station)——此時公主身上穿著由哈特奈爾設計、被取名為「愛在朦朧迷霧中」的淡藍禮服,腿上覆蓋一條毛毯,底下放了一罐熱水瓶,好讓她能取暖,而跟在她身邊的,還有她最喜愛的柯基犬蘇珊(Susan)。他們準備在滑鐵盧車站搭車,前往溫徹斯特(Winchester)。 新婚蜜月的頭一個晚上,他們選在布羅德蘭莊園(Broadlands)過夜。該莊園就在罕普夏(Hampshire)羅姆西(Romsey)附近,是蒙巴頓家族的鄉村別墅,愛德溫娜(Edwina)與菲立普的「迪奇舅舅」(Uncle Dickie)蒙巴頓爵士就住在這裡。這對新婚夫妻來此過夜,讓蒙巴頓爵士(維多利亞女王的曾孫)感到十分開心。 這名爵士經常被人批評對王室家族的事務介入甚深,甚至被指控外甥的這場婚姻是他一手安排的結果,目的是讓外甥可以擠身進入王室家族的核心。但依照菲立普親王的個性,他不大可能做任何違背自身意願的事,更別說是為了攀登榮華富貴而踏入婚姻。 結婚後的愛丁堡爵士與爵士夫人,一開始的住處是位於桑寧德爾(Sunningdale)附近的溫德爾沙姆別墅(Windlesham Moor)。克萊倫斯宮(Clarence House,按建造者前克萊倫斯公爵威廉四世的名字來命名)整修期間,他倆就居住在此。克萊倫斯宮是由奈許(John Nash)所設計,興建於1825年至1827年,是國王提供給這對新婚夫妻的住處。它在林蔭大道東側,距離白金漢宮僅一箭之遙。能夠把心愛的女兒留在身邊附近作陪,國王心裡肯定十分得意。 國王寫給新婚的伊麗莎白的第一封信,想必每位嫁女兒的父親都會產生共鳴: 「在我們走入西敏寺的長路上,妳是如此緊靠著我,我真為妳感到非常驕傲且激動。然而,當我把妳的手交給大主教的時候,我感到自己失去了某個相當寶貝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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