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茂呂美耶
不受敬重的「職業婦女」
日俄戰爭至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產業蒸蒸日上,基於需要,出現了「職業婦女」這個新名詞。在此之前雖然也有紡織女工、女梳髮、產婆、女教師、家務勞動者等女性職業,但這些人不屬於「職業婦女」範疇。
此外,從事接待男子的行業的女性和女藝人也非「職業婦女」。也就是說,女演員、教授音樂或插花等技藝的老師、藝妓、陪客人喝酒的咖啡廳女服務員、妓女,以及從事農漁業的女性(例如海女)均非「職業婦女」。
日本沒有「職業男子」這種稱呼。
除了特殊例子,否則,生為男子,只要成年,必定從事某種職業。
所有男子從小便接受如此教育,因而「職業男子」不存在。女子剛好相反,從小即接受必須仰賴父親、丈夫、兒子的「三從」教育,在這種性別意識差距中,「職業婦女」反倒成為特殊例子。而且,「職業婦女」這個名詞,含有輕視之意,毫無任何敬意。
世間人以侮蔑眼光看待「職業婦女」,比起在高等學校接受新娘教育的良家女兒,那些在師範學校或職業訓練班接受教員、護士、電話接線員、乘務員等專業教育的女子,通常會自覺臉上無光,矮人一截。
成年男子接受成年女子撫養,是一種恥辱;而成年女子接受男子撫養,即便該男子是未成年的兒子,也不會受世間人嘲笑。直至平成時代的現代日本,這種性別觀念似乎也沒有顯著變化。
平成時代的現代日本,女子依舊可以堂皇正大地公開說「婚後要讓丈夫撫養」;健康男子若沒有職業,在家啃老,或讓妻子出去賺錢,自己在家當家庭主夫,便一律給貼上「無能」標籤。甚至連學校的教師,家長也會因對方是男性教師或女性教師而有不同反應。
就這點來說,明治時代的性別差異觀念和現代似乎沒什麼區別,只是「職業婦女」這個稱呼已經成為廢詞,世間人看待職業婦女的眼光也不再懷著蔑視而已。
明治四十四年(一九一一),雜誌《青鞜》創刊,平塚雷鳥以「元始,女性是太陽」當作女權宣言。那一年,正是大正時代即將來臨的前夕。《青鞜》剛好和「職業婦女」的抬頭前後呼應。
少數女性確實有傲人的成就,然而,在一般庶民女子之間,女權宣言到底滲透至何種程度呢?
大正年間(一九一二~一九二六年),女性的新行業接二連三出現,但是,這些女性大部分都是為了糊口而選擇新職業,並非真的想獲得女權。不過,比起視妻子或女子為無能者的明治時代,女性能從事新行業已經算是一種大進步。
當時一般女子職業包括護士、小學教員、電話接線員、百貨公司服務員、女記者、女招待、打字員、公司事務員、電梯服務員、公共汽車服務員、時裝模特兒、繪畫模特兒等。
東京千代田區的丸之內辦公大樓群內的打字員或事務員,可以說是職業婦女的熱門行業。女服務員也有分別,例如在電影院售票處工作的女子是職業婦女,但一般商店的老闆娘或女兒則非職業婦女。可是,同樣在商店工作,假如那家商店規模很大,例如百貨公司,那麼,售貨員或在百貨公司餐廳工作的女服務員便是職業婦女。
大正十二年(一九二三),《婦人公論》雜誌的女記者波多野秋子,與作家有島武郎在輕井澤雙雙自殺之後,女記者頓時成為職業婦女中的明星。波多野秋子任職於舊丸之內大廈裡的中央公論社,而舊丸之內大廈內出現日本最初的美容院是在大正十三年(一九二四)。
在這之前,給女人梳頭的女性稱為「女梳髮」,本來不屬於職業婦女範疇,日本最初的美容院在舊丸之內大廈開業後,女美容師便成為職業婦女的代表存在。不過,明治三十九年(一九○六)即有人開了一家「理容院」,只是當時沒有發展為流行現象而已。
女傭本來也不算職業婦女,大正七年(一九一八)創立的「婦女共同會」派遣部的「派出婦」,則為職業婦女。所謂「派出婦」,用平成時代的用詞來說,就是家務助理、鐘點女傭之類的派遣工。
其他也有比較特殊的職業,例如原稿謄寫、翻譯轉包、口述筆記等,這些都是以時間制、稿紙張數計算工資,大部分由大學畢業的女性承擔。當時,女子可以讀到大學畢業算罕見,承擔這些工作的女子稱為「婦女文筆會」。
根據昭和五十一年(一九七六)某日本女性週刊雜誌的調查,日本女性憧憬的職業是書籍設計師、演唱兼作詞作曲者、商業秀場演出指導員(導演)、廣告文案撰稿員、插圖畫家、服裝造型設計、DJ、空服長(座艙長)等。
這些也都是昭和時代的女性新行業,比起大正時代的女性新行業,明顯可以看出時代的變遷。若再將時代往後移,女性行業應該更多,只是,時至今日,在各式各樣的職場中依舊潛伏著一股明治時代殘留的性別歧視意識,這也是日本的男女工資差距始終無法拉平的主因之一。
尤其二十二歲至四十四歲,膝下有未滿十六歲的孩子的全職婦女工資,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三十個市場經濟國家中,日本排在最後一名,全職婦女工資不及全職男性的四成。居首位的義大利,膝下有孩子的全職男女工資幾乎沒有差距,OECD整體的全職婦女工資平均數值也高達全職男性的百分之七十八,甚至連排在最後第二名的韓國,膝下有孩子的全職婦女工資也佔全職男性工資的五成以上。
唯獨日本的有孩子的全職婦女,工資僅達全職男性的百分之三十九。難怪現代日本女子寧願丟棄職場,於婚後當全職主婦或全職媽媽,理所當然地成為丈夫的撫養家屬之一。
話說回來,大正時代的女子第一次跨入社會時,選擇護士比較沒有阻礙,畢竟護士這種職業也需要類似「三從」的忍耐力。如果選擇電話接線員之類的新行業,情况便有點不同。
明治十三年(一八八○),電話交換局首次僱用女性接線員,第一批總計數十人。據說在當時多少也算是明治政府的小官,足以讓她們的家人引以為榮。這是日本女性初次向織布機以外的機器挑戰的職業。雖說她們的教育程度大多僅是小學畢業,但幾乎都是士族出身,家庭教育非常充實,氣度與禮法均與一般庶民女子不同。
對當時的女性來說,能夠成為接線員是一種通過嚴格挑選的成果,服裝也是和服褲裙,可以想像她們走起路來一定都抬頭挺胸、神采奕奕。護士則為最早換穿洋裝的職業,兩者對比鮮明。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電話接線員需求大幅增加,每年都新聘用六、七百人。一面做電話接線員,一面到女子學校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也隨之增多。對那些因家裡貧窮而無法接受高等教育的女子來說,既可賺錢又可上學,簡直是天堂的職業。
然而,她們的工作內容到底如何呢?真的可以稱為明星職業嗎?
電話接線員職場完全是軍隊風格,規則一大堆,有時還得遭工作崗位教練用電話線鞭打。可能有不少女孩是一邊流淚一邊接受訓練。工作狀態則大約每隔一小時半或兩小時給十五分鐘休息時間,可是,十五分鐘能做什麼?頂多去上個洗手間吧。
另一方面,當時的社會又如何評價電話接線員呢?以下是《婦人公論》雜誌的記錄。
對男性來說,電話接線員只有女性能當。首先,女性語音清晰,而且便利,坐在同一個位置處理那種繁雜業務的把戲,只有女性才辦得到。女性本來就不喜活動,頭腦縝密,可以耐性地做那些反復不停的工作而不覺厭倦。
這種工作非頭腦單純的女人不可,女人的頭腦如果複雜起來,工作成績反倒會退步。十三歲到十六歲時,這些不染塵世的女孩,因為會拚命工作,所以成績很好,但到了二十歲左右,必須準備出嫁時,便會為朋友的出嫁準備而憂心如搗,自己也想那樣做、這樣做的,慾望變多,結果成績下降。這是一般統計顯示出的證據。(《婦人公論》大正五年〔一九一六〕一月號)
這類評價也適用於電話接線員以外的職別,例如打字員、電梯服務員、公共汽車服務員、時裝模特兒等。只要把年齡往後推,這種評價或許也可以適用在現代日本女子身上。總之,日本男性認為頭腦單純的人才能勝任的職別,非女性不可。
大正時代之後是昭和時代。昭和時代初期,日本出現了第一家女子法律學校,對此,本來應該支持女性立場的婦女雜誌,竟然刊出以下的揶揄文章。
學生有上自三十有餘的半老徐娘,下至二十出頭的毛頭小孩。幾年後,如果這些人當上法官或律師,世間到底會變成怎樣呢?(《婦人沙龍》昭和四年〔一九二九〕十月號)
文章論點就是女人頭腦單純,法官和律師則必須頭腦複雜的人才能勝任,為什麼要讓女人學法律?
《婦人沙龍》創刊號是昭和四年九月,大概挑選的撰稿人並非真心支持女性,只持續了三年便告終。《婦人公論》則創刊於大正五年一月,至今仍在發行。
話說回來,在職業婦女輩出那個時期,「新女性」一詞也隨之出現。
「新女性」的誕生
一般認為,作家坪內逍遙於明治四十三年(一九一○)進行一場題為「新女性」的演講是其發源,但是,讓這個新詞成為流行語的人應該是平塚雷鳥。平塚雷鳥於大正二年(一九一三)一月在《中央公論》發表一篇題為〈我是新女性〉的文章,大大撼動了社會人心。之後,《青鞜》新年號和二月號又連續刊載同人以及各派著名人物對「新女性」的感想文。
「職業婦女」和「新女性」雖同為新詞,但是「新女性」引起的風波比「職業婦女」大許多。由於平塚雷鳥的聲明羅列了不少反體制性詞句,據說雷鳥家的屋頂下了好幾陣石頭雨。
「新女性」這個詞具有兩種意義。
其一是政治性的意義。
自「新女性」衍生出的「新婦人協會」,於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成功改掉當時的治安警察法第二項條款。條款內容是「女子及未成年者,不准聽議論時下政局的政談演說會,也不准成為政談演說會發起人」,經由「新婦人協會」的抗議及活動,最終刪掉條款內的「女子」兩字。
雖然只是去掉「女子」這兩字而已,但這項成果正是女性獲得選舉權的第一步,並抬高了女性對政治的關心。
「新女性」引起的另一個波瀾是破壞既有道德體系,為當時封閉在家庭內的女性爭取自由的宣言。
坪內逍遙的「新女性」指的是易卜生的代表劇作《玩偶之家》女主角娜拉。娜拉宣言不再當玩偶而離開家庭,但娜拉的行動在易卜生的國家挪威也無法受到支持。易卜生又寫了兩部戲劇《群鬼》、《人民公敵》向缺乏理解的一般大眾抗議。《群鬼》寫的是沒有離家出走的娜拉的悲劇,《人民公敵》描述的是一般大眾的無知。
連易卜生的國度挪威都如此了,遑論日本。
在當時的日本,「新女性」甚至等同於「懷有危險思想的女人」。平塚雷鳥的處女作評論總集《來自圓窗》之所以遭禁止發行,理由正是破壞家族制度及敗壞風俗。
舉例來說,當時有位新劇女演員兼劇場文藝社員的人,與女性朋友一起住在一棟租房,結果,左鄰右舍竟紛紛議論她們的住處是賣淫投宿處。這位女子算是「新女性」,除了新劇活動,為了賺生活費,她也在銀座的咖啡廳打工。
可是,做了一個月便辭職。辭職的原因是有位客人握了她的手。
從這點就可看出,當時的日本女性的性道德觀念與現代女子有雲泥之別,亦可看出當時的人對「新女性」到底誤解到什麼程度。
連男女間的戀愛也是一種家族制度的破壞,自由戀愛成為輿論指責的箭靶。不過,大正時代正是自由戀愛的開花期。
平塚雷鳥與奧村博史、島村抱月與松井須磨子、有島武郎與波多野秋子……無論以悲劇告終或以結婚收尾,均因是禁戀而顯得更純粹,燃起的火焰也更旺盛。
時代再怎麼變遷,男女間的戀愛可以說沒有太大變化。
但是,大正開花期之後的昭和軍國主義時代,賢妻良母主義、以家庭為社會基礎的「家本位」道德觀再度抬頭,令戀愛火焰完全熄滅。二次大戰後,自由戀愛沒人管,放任自流,反倒失去了大正時代的純粹性。
評論家、浪漫主義詩人北村透谷於明治二十五年(一八九二)二月號的《女學雜誌》,大膽挑戰:「戀愛是人生的祕鑰,有戀愛才有人生,除去了戀愛,人生還有何色味可言?」之後,廚川白村又寫了一本戀愛至上主義的《近代戀愛觀》。兩人在當時堪稱是戀愛論的雙璧。
「新女性」們醉心於他們的戀愛論。
或許也可以說,正因為傾慕自由戀愛,而成為「新女性」。輿論甚至用「野合」這個詞形容男女間的自由戀愛。對男性方面的性關係則採取默認方式。這是一夫多妻制留下的影響。通姦罪只限有夫之婦,有婦之夫無罪。
就拿島村抱月、松井須磨子的例子來說,抱月有妻子,但與須磨子住在一起,是公然的夫妻關係。兩人不但合力創設藝術座,抱月在過世之前一次也沒有回正妻住的家。
按當時的法律,抱月的妻子無法申請離婚,當然也就無法再婚,相當於活寡婦。現代的妻子雖然可以申請離婚,但實際上有不少妻子寧願讓丈夫金屋藏嬌也不願離婚。我想,即便抱月的妻子可以申請離婚,她大概也不願離吧。另一方面,抱月明明可以離婚,卻一直沒有離婚,就是因為當時的社會默認一夫多妻制,沒有必要特地離婚。
再來看看有島武郎和波多野秋子的例子。這個例子剛好和島村抱月、松井須磨子的例子相反,有島武郎獨身,波多野秋子有丈夫。秋子明明已婚,仍在做女記者的工作,這在現代也可以通用,在當時算是最新類型的女性。秋子的丈夫也很難得,竟然讓妻子出去工作,這也算是最新類型的丈夫吧。秋子的丈夫於婚後讓妻子繼續求學,最後將妻子培育為女記者。
結果,秋子在職場陷入戀愛。
就旁人看來,秋子的丈夫似乎具有容許妻子婚外戀的肚量,可是,對秋子的丈夫來說,秋子是他一手培育出的人才,寵愛之如掌上明珠。他不願失去妻子,因此向有島武郎要求一萬日圓賠償費。
假若是現代男子,不要說一萬日圓,就算加倍也願意付吧。畢竟用金錢可以解決的問題比較簡單。
可有島武郎不願意。他不想用金錢換取愛情。這個人很純,他前妻因肺結核而病歿,他為了療癒喪妻的悲哀,不惜花大鈔贈送花束給妻子住院醫院的所有患者。這樣的男人,怎麼可能用金錢換取愛情呢?
於是,兩人決定共赴黃泉。
秋子的丈夫那種心態,正是大正時代的日本男人對妻子的看法吧。不過,若將這個例子移到現代,我想,可能有不少男人會點頭同意秋子的丈夫的做法。
如今,「職業婦女」和「新女性」這兩個詞都已成為廢詞,現代女性有沒有比往昔的女性更幸福呢?
本文摘自遠流出版之《大正日本:百花盛放的新思維、奇女子》 說日本、寫日本第一人茂呂美耶 從明治維新到大正浪漫 勾勒百年前有如燦爛煙火的大和盛世 以都市為中心發展出大眾文化, 藝術、文學與藝能娛樂 無不充滿自由主義氛圍,活潑而繽紛 報紙、雜誌等傳播媒體紛紛崛起 無論政治或社會思潮 與強烈變動的西方世界共同激盪出活力新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