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蘇聖雄(國史館助修)
一、誰的角度?
在臺灣,二二八事件的輪廓,大抵為眾人所熟悉。此事件影響重大,過去教科書絕口不提,現今已扭轉此一情態,教科書必以一定篇幅,講述此一事件;每年二二八,政府或民間,必有相關紀念活動。
自政府解嚴以來,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國史館等,投入不少資源彙編相關檔案史料;同時,不論官方或民間,研究工作積極進行。1992 年,官方組織的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提出研究報告,並於 1994 年正式出版。此報告有多位專家學者參與,內容頗為完整。[1]
行政院的研究報告,並未觸及相關人員的責任歸屬。有鑑於此,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研究,於 2006 年出版《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蔣中正是二二八事件時的國家領導人,研究責任歸屬,不可避免追責於他。《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指出,蔣對事件介入程度之深、干預層面之廣,係不幸事件的「元凶」,應負最大責任。[2] 此書站在受害者立場作論述、探尋歷史真相,論證紮實,頗為值得參考。
本年為二二八事件 70 週年,事件距今已有一段時間,關於蔣中正與二二八事件的相關研究論著,除了《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數量已有不少,[3] 惟多數從臺灣或受害者的角度作論述,作為臺灣對立面的蔣中正,所作所為常被視為乖張、凶殘,其實際態度並未為人充分理解。
本文主要利用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公開的《蔣中正日記》,及國史館所典藏及出版之相關檔案,由蔣中正的角度來看二二八事件。相對於受害者的角度,或能讓讀者對這段歷史,有不同的思考。[4]
二、事件爆發
1946 年 6 月,國共內戰全面爆發,國軍採攻勢,希冀於短時間內消滅共軍,惟戰事不如預期,中國國民黨陣營內部分崩離析,國家經濟惡化,執政黨喪失民心。1947 年初,國軍與共軍於山東南部交手,國軍戰事不利,兩個整編師(相當於軍)被殲,損失重砲數門,蔣視為「二十年剿匪以來,為最大之損失」。[5] 惟蔣仍積極部署兜剿共軍,於 2 月 2 日親赴徐州指揮部隊向臨沂進剿。4 日,又飛鄭州督導戰事。[6]
蔣自前線返回首都南京之後,國軍各部出動。李仙洲部在向臨沂進剿過程,孤軍深入,於萊蕪一帶遭共軍圍擊,戰況十分不利。蔣中正甚為擔憂,不久聞該部遭到殲滅,[7] 損失官兵無數,美械槍砲盡為共軍所得,視之為「生平未有之慘敗」,遂親飛濟南前線研商戰局。[8] 2月底,蔣自記本月係「軍事、經濟、政治最拮据困難之一月,恐為從來所未有」。[9] 而就在此國共戰局紛擾之際,臺灣二二八事件爆發。
蔣中正在 2 月 28 日的日記,並未提到二二八事件,他最早是在 2 月 28 日日記後的「上月反省錄」寫到:
臺灣暴民乘國軍離後,政府武力空虛之機,發動全省暴動,此實不測之禍亂,是亦人事不臧,公俠(陳儀字)疏忽無智所致也。[10]
之後,接著 3 月 1 日的日記,「上星期反省錄」提到:
臺灣群眾為反對紙煙專賣等,起而仇殺內地各省在臺之同胞,其暴動地區已漸擴大,以軍隊調離臺灣是亦一重要原因也。[11]
蔣的日記本有制式格式,每日占一頁,一星期或一月結束,預留反省錄的頁面。蔣不一定馬上接著上日寫反省錄,2 月 28 日日記欄位後的「上月反省錄」或 3 月 1 日日記欄位後的「上星期反省錄」,大概是幾天後所記,因此上引日記內容,無法用來判斷蔣對事件最早之態度,也無法藉以判斷蔣何時得悉事件爆發。這些問題,需要另外倚賴檔案的分析。
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於二二八當天,即由臺北發電報給人在南京的蔣中正,告知事件發生:近因由日遣回台僑由本地流氓受奸匪煽動,27 日乘專賣局查禁私烟機會,聚眾暴動。[12]那麼,蔣是否於 2 月 28 日即得知事件爆發?
其實,當時與現今網際網路時代不同,當時受限於空間及科技,訊息傳遞較慢。陳儀寫好電文內容之後,交給譯電員譯成電碼後發出,電碼傳到南京之後,由專人接收後譯出,再通過官僚系統上呈給國家最高領導人蔣中正。最緊急的軍事電文,可能在較短時間內讓蔣知悉。
從檔案原件來看,陳儀的電文是未時(13-15 時)擬就,但在當晚 22 時以後才發出,南京方面在 3 月 1 日凌晨 3 時收到,上午 10 時譯出(圖 1),可見蔣 2 月 28 日當天並未收到陳儀電報,應該是 3 月 1 日以後才知道事件爆發。[13]
從陳儀的電報內容來看,二二八事發之初,陳似有息事寧人的念頭,未將局勢陳述得難以控制,顯露自己的無能。[14] 或因此,蔣也覺得事態並不嚴重,在 3 月 1 日日記後的「本星期預定工作課目」,並未規劃處置此一事件。事實上,此時蔣最關心的,是與重要將領胡宗南等,規劃閃擊陝北共軍之根據地延安。[15] 蔣猜想二二八事件並不嚴重,[16] 未將精力集中於此,而是連日「心神戰兢戒懼」地在考慮陝北等地的作戰。[17]
三、派兵赴臺
我們知道,蔣中正後來派軍隊登陸臺灣,釀成慘重傷亡。既然事發之初,蔣認為事件不嚴重,為何仍要派兵回臺?
這牽涉到陳儀是否有請兵之舉。
關於這一點,學界有所爭論,大概有三種說法。
一說採用相關人士的回憶,認為陳儀 3 月 2 日請兵;[18]一說陳儀於 3 月 4 日夜間才向蔣請兵鎮壓;[19]另一說查考陳儀呈蔣電文,指出蔣在決定派兵之前(3 月 5 日前),陳儀皆未請兵。[20]
國史館於本(2017)年出版的《二二八事件史料彙編》第 23 冊,揭示關鍵史料,已為此學術爭論下了定論。檔案明確呈現,陳儀早在 3 月 2 日便請兵。他向蔣告知二二八事件係「奸匪」(中共)利用日本御用紳士、流氓等人,一面造成恐怖,一面破壞秩序,目前情勢,非有相當兵力,恐難徹底弭平,陳因此請迅速酌調素質較良之步兵一旅,並請至少先派一團來臺,俾肅清奸匪。[21](圖2)3 月 4 日,陳儀又向蔣報告事件現況,表示臺北秩序逐漸好轉,人心亦相當安定,惟各縣市尚有暴徒脅迫羣眾,劫奪軍械,包圍政府等暴動,因此再次向蔣請兵。[22]
從陳儀 3 月 2 日及 4 日的兩則電文來看,二二八事件與國民政府治下各省曾發生的軍事異動或共軍的「叛亂」比較起來,並不特別嚴重。前者如 1930 年反蔣派大聯合,聲勢浩大,總兵力不下 80 萬人之眾,與蔣進行「中原大戰」。[23] 後者如二二八事件前的萊蕪戰役,國軍大敗共軍,損失 60,000 多人。[24] 陳儀此時所請的一旅或一團,依編制來看,兵力不及 5,000,[25] 以全臺灣為範圍,所調兵力並不多;就全國兵力來說,調用也十分有限。[26]
蔣收到陳儀的兩則請兵要求之後,於 5 日下令派兵,電陳儀謂:「已派步兵一團並派憲兵一營,限本月七日由滬啟運,勿念。」[27](圖 3)陳儀向蔣要一旅或一團,蔣卻只給一團與一營,兵力大概 2,000 上下。[28] 這呈現蔣真的覺得二二八事件並不嚴重,以少數兵力即可予以平定。
然而,5 日以後陳儀與軍政機關給蔣中正的報告,呈現二二八事件愈演愈烈。憲兵司令張鎮呈蔣中正的報告指出,「此次台灣暴亂,其性質已演變為叛國奪取政權之階段」,「地方政府完全失卻統馭能力,一切由民眾控制,暴民要求不准軍隊調動、軍隊帶槍,並在各處劫奪倉庫槍械」。[29]
陳儀也轉變先前態度,要求蔣至少派遣「有紀律嚴明、武器精良之國軍兩師」,並建議派湯恩伯等將領率兵來臺。[30] 依照編制,兩個整編師兵力可達 20,000 多人,且湯恩伯為國軍名將,中日戰爭(1937-1945)時被稱為「中原王」,統領數十萬大軍,時任陸軍副總司令兼首都衛戍司令。由此可見,陳儀請兵態度,有較大的轉變。
臺灣民間多反對政府派兵,如臺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電蔣指出,臺北民眾暴動,是因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施政有失民心導致,人民擁護中央熱誠如故。[31] 惟陳儀不斷向蔣強調,反對派兵的言論係「反動分子」所散播,「反動分子」將趁政府武力單薄之時機,加緊準備,一有機會,隨時爆發,「造成恐佈局面」。[32]
蔣中正一方面對共黨叛亂極其敏感,一方面為軍政機關的片面之詞所淹沒,因而「對戰局、對臺事憂戚無已」。是時美國駐臺領事急電要求派機接其眷屬離臺,此事又牽動中美關係,蔣認為美方「為反動派利用」,「使中國增加困難與恥辱」,因此「悲痛之極」。[33] 7 日日記云:
本日全為臺灣暴動。自上月廿八日起,由臺北延及至全臺各縣市,對中央及外省人員與商民一律毆擊,死傷已知者達數百人之眾,陳公俠不事先預防又不實報,及至事態燎原乃始求援,可歎!特派海、陸軍赴臺增強兵力,此時共匪組織尚未深入,或易為力,惟無精兵可派,甚為顧慮。善後方策尚未決定,現時惟有懷柔。此種臺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遺亡〔忘〕祖國,故皆畏威而不懷德也。[34]
8日日記後的「上星期反省錄」記云:
臺灣暴動形勢已擴張至全臺各城市,嚴重已極,公俠未能及時報告,粉飾太平,及至禍延燎原乃方求援,可痛!華北延安共禍正熾,而又加此不測之變,苦心焦慮不知所極,故本週多為處理臺變忙碌也。[35]
此時,蔣已調派整編第二十一師及部分憲兵赴臺,後續尚要調遣第二○五師,達到陳儀兩個師的要求,但沒有同意派湯恩伯率兵赴臺。[36]
9 日,蔣一早起床,寫一長函,託即將赴臺的整編第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轉交陳儀,信中內容,呈現蔣如臨大敵,要陳儀先鞏固臺北與基隆,尤應切實掌握港口碼頭與機場,其次應維持鐵路與公路。並要求在臺北、基隆之公務員,均應集中編隊與裝備,以應急自衛。[37]
四、善後事宜
8 日夜間,部分憲兵已於基隆登陸,9 日拂曉進駐臺北。[38] 9 日午後,劉雨卿的整編第二十一師一個團登陸基隆。[39]蔣中正十分關心國軍在臺軍事行動,於 10 日電陳儀:「聞廿一師第一個團已到台北,未接報告,甚念。昨今二日情勢與部隊到後之處理辦法,希隨時詳報。」[40]蔣又「得增援臺灣之先遣部隊已由基隆登陸,車運臺北之報,可知鐵路尚能掌握也。」[41]其後,陳儀與軍政機關,密集向蔣報告軍情。
國軍的軍事行動,理論上是處理「反動分子」或「奸黨」,然而實際上,卻發生濫事拘捕、報復等情事,造成臺民異常恐慌。[42] 相關訊息馬上傳到蔣的耳中,蔣乃於 13 日電陳儀:「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43] 不過這樣的情事,難以禁絕,臺灣政治協會張邦傑等報告蔣中正,臺灣警備總部繼續捕殺人民達萬人。
蔣接此報告,批示查報。陳儀查辦後,向蔣回覆並無捕殺無辜情事,爾後蔣也沒有深究。[44] 臺灣就在陳儀、劉雨卿等強力鎮壓之下,馬上平靜下來,蔣自記:「臺灣全省各都市為暴徒共匪脅制,叛亂情勢嚴重已極,竟能如計處理,次第平服。」[45]
此際,蔣思索臺灣的善後問題。12 日日記謂:「臺灣問題公俠不自知其短缺,使余處理為難。」[46] 15 日日記謂:「臺灣事變自軍隊運到後,已大部敉平,然亦未曾根本解決也,可知新復之地與邊省全靠兵力維持也。」[47] 臺灣發生如此大事,陳儀難辭其咎,其起初似無主動辭職之意,蔣乃囑咐赴京請命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要陳儀主動辭職。[48] 17 日,負責宣慰臺灣的國防部長白崇禧抵臺,陳儀即發出請辭文電。[49]
陳儀請辭本是蔣的意思,蔣卻電覆陳儀,擬准其辭職,但要他先勉為其難主持善後,這是因為蔣打算在綏靖工作告一段落後再換人。[50] 不過蔣這樣的動作,並不為時人所了解。3 月 22 日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監察委員劉文島等 55 人之臨時動議,[51] 擬將陳儀馬上撤職查辦,並迅速實施善後。[52] 當這個議案送蔣批核時,蔣以中國國民黨黨章賦予他的「總裁最後決定權」,裁復該案另有辦法,[53] 讓陳儀留任善後。
就在陳儀請辭前後,西安綏靖公署主任胡宗南率領數十萬大軍,進攻陝北共軍根據地。3 月19 日,胡宗南部進占延安。蔣聞之甚感欣慰,次日日記云:
回憶民國十五年之今日,前一夜正為除共清黨之開始,而延安共匪老巢始於昨日克復,二十一年之奮鬥惡戰、忍恥受辱亦云止矣。今日竟能有此一日,豈非天父所賜予之恩德有以致之乎?[54]
然而,蔣高興不了多久,共軍主動撤出延安,胡宗南雖奪占之,卻未能捕捉共軍主力。胡部之後在陝北屢遭共軍打擊。除了陝北剿共不利,5 月中旬,被譽為國軍五大主力之首的整編第七十四師在山東孟良崮遭共軍圍擊殲滅,師長張靈甫陣亡。蔣嘆:「近日局勢嚴重,而以魯南第七十四師之被匪澈底消滅為最悲痛。」[55]
五、功過得失
1947 年 5 月 16 日,臺灣省政府正式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同日撤銷,魏道明出任臺灣省政府主席,[56] 陳儀結束在臺行政生涯,到上海做寓公。[57] 1948 年 5 月,蔣中正出任行憲後首任副總統,6 月即任命陳儀出任浙江省政府主席。浙江為蔣的故鄉奉化溪口所在,且為中國沿海重要省分,看來蔣並不認為陳在二二八事件有何嚴重過錯,反將重要職務再度付畀陳儀。
1948 年底,國家財政經濟完全破產,國軍於遼瀋戰役大敗共軍,數十萬精銳部隊遭到殲滅。在湖北仍擁有大批武裝部隊的地方軍事集團桂系,由華中剿匪總司令白崇禧領銜,威迫蔣中正下野。1949 年 1 月,國軍復於徐蚌會戰慘敗,共軍進迫長江,與國軍隔江對峙。蔣所能掌握的主力部隊大部喪失,其旋即下野。
1949 年 1 月 30 日,陳儀親筆作書致負責拱衛京畿之京滬杭警備總司令湯恩伯,勸其停止軍事行動,並派人與湯面洽。湯恩伯為陳儀舊屬,早年獲陳資助赴日留學,歸國後又獲陳的推薦,加入國民革命軍。此時湯因曾獲陳私惠甚深,乃與之虛與委蛇,佯允考慮,私下則密報蔣中正,並派員監視陳儀,最後輾轉將陳解臺送案。[58]
1949 年底,政府撤退來臺。1950 年 3 月 1 日,蔣在臺宣布復行視事。隨即展開對陳儀的軍法會審。6月,陳以煽動軍人逃叛,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充公。18 日清晨,陳儀遭到槍決。[59]
從二二八事件的開始到結束,蔣中正基本上深陷國共內戰的時代脈絡之中。
他認知的二二八事件起因,係「奸黨煽惑」所導致,對這些「反動分子」或「奸匪」嚴厲處置,而被煽動者則從寬免咎。但蔣並無法貫徹他嚴禁施行報復的命令,對於臺民遭到濫殺,也過於忽視。陳儀遭到處決,不是因為二二八事件,而是因為他「煽動」湯恩伯通匪。於是,陳儀指控二二八事件係「奸匪」煽惑而釀起,此時他自己也成為「奸匪」去煽惑他人,乃遭到蔣的嚴厲處置。
我們了解蔣身處的時代及其個人思維,並不能開脫其二二八事件的責任,終究他是政府最高領導人,應負其應有之政治責任。也許有人認為,就整體政治生涯來說,蔣功大於過,二二八事件被過於放大了。
不過,一碼歸一碼,無論是否為「元凶」,蔣在二二八事件中,無疑有其應負之責任。當然,將所有問題都推給他一個人,似也不太恰當。
其實,蔣領導的國民政府,自 1927 年國共分裂以來,多次以消滅共黨為名,在各地綏靖清鄉,這中間不免挾怨報復或錯殺、濫殺,導致無數的悲劇。這樣的責任要怎麼算呢?應該算在中共叛亂頭上,還是應追究蔣中正個人或國民政府整體呢?
我們若身在當下、在那樣的位子上、獲得如此情報,是否會有相似的措置?二二八事件已過去 70 年,相關責任歸屬問題,應是值得我們不斷思索的。
[1] 賴澤涵總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臺北:時報文化,1994 年)。
[2] 張炎憲等執筆,《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臺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6 年),頁 168、475- 477。
[3] 專書如陳翠蓮,《派系鬥爭與權謀政治:二二八悲劇的另一面相》(臺北: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5 年)。黃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臺北:中央研究院、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7 年)。褚靜濤,《二二八事件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年)。蘇聖雄,《奸黨煽惑——蔣中正對二二八事件的態度及處置》(新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3 年)。論文如李筱峰,〈蔣介石與二二八事件――兼論其責任問題〉,收入張炎憲等編,《二二八事件研究論文集》(臺北:財團法人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1998 年)。陳儀深,〈豈只是「維持治安」而已――論蔣介石與台省軍政首長對二二八事件的處置〉,收入李旺台總編輯,《二二八事件新史料學術論文集》(臺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3 年)。楊天石,〈二二八事件與蔣介石的對策──蔣介石日記解讀〉,《傳記文學》,第 94 卷第 2 期,2009 年。鄧孔昭,〈從電文往來看「二二八事件」中的陳儀和蔣介石〉,《台灣研究集刊》,2006 年第 4 期。
[4] 為推廣歷史及限於篇幅,本文無法鉅細靡遺展示所有史料及論證過程,讀者若有興趣,可參閱註腳羅列之論著。
[5] 《蔣中正日記》,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檔案館藏,1947 年 1 月 25 日「上星期反省錄」、31 日「上月反省錄」。
[6]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2 月 2、4 日。
[7]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2 月 24 日。
[8]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2 月 25 日。
[9]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2 月 28 日「上月反省錄」。
[10]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2 月 28 日「上月反省錄」。
[11]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1 日「上星期反省錄」。
[12]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臺北:國史館,2008 年),頁 110-112。
[13] 關於蔣何時獲知事件爆發的考證,可參閱蘇聖雄,《奸黨煽惑——蔣中正對二二八事件的態度及處置》,頁 17-20、26。
[14] 吳文星,〈「二二八事件」期間國民政府的因應與決策之探討〉,收入賴澤涵主編,《臺灣光復初期歷史》(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1993 年),頁 114。黃富三,《二二八事件的鎮壓與救卹――二二八事件檔案專題選輯》(臺北:檔案管理局,2008 年),頁 4、185。
[15]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2 日。
[16]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王寵惠呈蔣主席簽呈」(1947 年 3 月 8 日),薛月順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23 冊:總統府檔案(臺北:國史館,2017 年),頁 33。
[17]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5 日。
[18] 如張炎憲等執筆,《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 4 章:臺灣軍政層面的責任,此章由陳翠蓮執筆,頁 203-204。
[19] 褚靜濤,《二二八事件研究》,頁 383。
[20] 如黃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頁 209-218。傅玉能,〈「二二八」事件中國民政府派兵問題再探討〉,《史學集刊》,2004 年第 1 期,頁 43-45。
[21] 「陳儀致蔣中正電」(1947 年 3 月 2 日),薛月順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23 冊:總統府檔案,頁 229-232。
[22] 「陳儀致蔣中正電」(1947 年 3 月 4 日),〈製造各地暴動(一)〉,特交文電,《蔣中正總統文物》,國史館藏,典藏號:002-090300-00012-144。
[23] 是役以東北軍張學良支持蔣中正而結束,反蔣軍瓦解。郭廷以,《近代中國史綱》,下冊(臺北:曉園出版社,1994 年),頁 681-690。
[24] 姜克夫,《民國軍事史》,第 4 卷上冊(重慶:重慶出版社,2009 年),頁 203。
[25] 當時國軍編制相當混亂,「軍」整編為「整編師」,各軍裁減三分之一,原三師九團之軍縮編為三旅六團之師,原二師六團之軍縮編為二旅四團之師。表定整編師每師 14,000 人,但當時部隊多未滿編。若一整編師轄三旅,則每旅人數不多於 5,000 人。「三十五年度陸軍整編實施方案」,〈軍事整理(二)〉,《國民政府》,國史館藏,典藏號:001-070000-0008。
[26] 臺灣原有兵力為憲兵第四團、特務營、整編第二十一師獨立團、整編第二十一師工兵營。「陳誠致蔣中正簽呈」(1947 年 3 月 10 日),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212。
[27]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115。
[28] 國軍軍事編制,由高到低,依序為軍、師、旅、團、營、連、排、班。若一整編師有六團,則一團約2千多人,若考慮各部多未滿編,兵力可能少於 2,000。
[29]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119-120。
[30]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128、139。
[31]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頁 89。
[32]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143。
[33]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6 日。
[34]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7 日。
[35]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8 日「上星期反省錄」。
[36] 第二十一師登陸臺灣後,陳儀電蔣兵力已經足夠,電蔣免調第二○五師,以免影響國內軍事。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250。蔣乃下令暫緩調動該師。「陳誠致蔣中正電」(1947 年 3 月 14 日),〈一般資料—呈表彙集(一○八)〉,特交檔案,《蔣中正總統文物》,典藏號:002-080200-00535-144。
[37] 「蔣中正致陳儀函」(1947 年 3 月 9 日),〈—般資料—手令登錄(三十六)〉,特交檔案,《蔣中正總統文物》,典藏號:002-080200-00587-001。
[38]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193。
[39]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181。
[40]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206。
[41]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10 日。
[42]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17冊:大溪檔案,頁231。楊亮功,〈「二二八」事變奉命查辦之經過〉,收入蔣永敬等編,《楊亮功先生年譜》(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8年),頁 366。
[43]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254。
[44]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420。
[45]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31 日「上月反省錄」。
[46]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12 日。
[47]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15 日「上星期反省錄」。
[48]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16 日。
[49]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294。
[50]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300-301。
[51]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徐永昌日記》,第8冊(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1 年),頁 391。
[52] 「三中全會決議撤查臺灣行政長官陳儀一案請由查照轉陳辦理由」,《國民政府檔案》,收入侯坤宏主編,《國史館藏二二八檔案史料》,上冊(臺北:國史館,1997 年),頁 81。
[53] 「三中全會決議撤查臺灣行政長官陳儀一案請由查照轉陳辦理由」,《國民政府檔案》,頁81。
[54]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3 月 20 日。
[55] 《蔣中正日記》,1947 年 5 月 19 日。
[56] 「魏道明呈蔣主席五月銑電」、「陳儀呈蔣主席五月銑電」,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7 冊:大溪檔案,頁 509、510。
[57] 周一鶚,〈陳儀在台灣〉,收入王曉波編著,《陳儀與二二八事件》(臺北:海峽學術出版社,2004 年),頁 123。
[58]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8 冊(臺北:國史館,2008 年),頁 93、120-121。
[59] 侯坤宏編輯,《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第 18 冊,頁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