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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的歷史】殭屍史(三):殭屍的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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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殭屍史(二):不插電的生化除濕機 相信讀者諸公也是看明白了:前面說到的殭屍故事,絕大部分都是貨真價實的死屍,他們好端端地躺在地底,動都懶得動一下,真正把事情搞大的,反而都是地上的活人。然而俗話說的好:會飛的蟑螂不是普通的恐怖,會動的殭屍也才真的是可怕到不行。所以接下來我們要講的,是真正「生動」一點的殭屍故事。 不過,必須提醒讀者注意的是:絕大部分這類故事,其實都出自於所謂的「筆記小說」。換句話說,這些有關殭屍的傳聞通常都是些甲聽乙說、乙聽丙說、轉了好幾手的鄉野奇譚。而若我們仔細觀察的話,也不難發現其中有些劇情元素常常反覆出現,頗有轉抄嫌疑。再加上這些故事本質上就是容易以訛傳訛、難以確證的鬼怪情事,故而它們的真實性,恐怕都得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話又說回來,鬼故事這玩意兒,向來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鐵齒。無論如何,我們的重點是現代的殭屍電影與古代的殭屍傳說之間,可以做些什麼有趣的比較,至於故事的真假與否,還請看倌們自行定奪囉! 閒話休說,還是快些進入正題。前文曾提到宋代《夷堅志》裡頭的殭屍與色鬼奇譚,寫這部書的作者叫洪邁,跟六百多年後的紀曉嵐一樣,這位見識廣博的文人也是個當朝學士。 洪大學士大概是辦公室坐得久了,官場文章搞得他有些無聊,於是特別喜歡收集世上的奇怪故事。他的《夷堅志》系列一寫就寫了四十多年,陸續出版了一系列續集,簡直成了職業作家。而在他後來的《夷堅支志》裡面,就還有這麼一個殭屍故事。 我們的高中社會科都有教過:江西景德鎮的瓷器,在中國歷史上特別出名。而在宋代,這地方便已經是名滿天下的瓷器產業重鎮了。 《夷堅支志》的這個故事說到:南宋寧宗在位的時候,景德鎮裡住了一對貧窮夫妻,男的叫朱四,女的叫張七。某天半夜,這張七爬起來上廁所的時候,突然跑來一個男人跟她搭訕(沒有沖水馬桶與地下汙水管路的年代裡面,茅房通常會在家門外邊)。這男的說自己叫葉七,就住在家隔壁。看他們夫妻倆生活清苦,特地揣了一貫錢,要來給他們雪中送炭。 故事讀到這裡,大家應該會覺得不大尋常──救濟貧窮這事有一百種搞法,怎麼這葉七專挑人家半夜蹲茅坑的時候送錢過去,太不對勁了吧? 然而,張七大概被這筆橫財給迷了心竅遮了眼,儘管街坊鄰居裡頭從沒聽過有什麼人叫葉七,但老天要送金銀財寶,管他什麼時候要來,先收下再說吧!於是乎,張七喜孜孜的收了錢回房睡覺,葉七也就這麼瀟灑地離開了。 這之後,葉七竟每晚都上門來送錢,而張七也都收得開開心心,沒多久,這對關係古怪的男女,遂通上了「衽席之好」(衽席上能通什麼「好」,自也不用多說啦)。 一個月過去,張七既結了新歡,又收受了一大堆的錢財首飾,打扮得便也越發花俏起來。然而,同巷裡的某婦人瞧見張七的新髮簪跟新衣裳,赫然就是她這幾日在家裡遍尋不著的東西──想來是給這賊婆娘偷走啦!婦人一怒之下,遂去告了官,官府也很快地找上了張七的家門。 張七沒法辯白,只好把葉七的事情給原原本本地供了出來。沒想到鄰居一個老人聽了張七一番話大驚失色,忙說那葉七確有其人,但這傢伙…… 已經死了二十餘年啊~~~  已經死了二十餘年啊~~~   已經死了二十餘年啊~~~   於是一眾鄉民跑去找到了葉七的墳,挖開才發現那棺木都爛了,裡頭卻「僵屍不損」、「諸家先所失物,多有在其側者」。 換句話說,每天晚上這葉七的殭屍跑出棺材以後,一面要當小偷,一面還要跟張七亂來,整個就是很忙。不過這整個故事最神奇的地方,其實不是殭屍半夜會爬起來偷人又偷東西,而是故事的開頭雖然交代了張七的老公名喚朱四,可是我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他在幹嘛…… 上述故事同樣反映了「殭屍」在九百多年以前是如何被中國人所想像的。而像這樣把種種怪事歸結於殭屍作祟的鄉野奇譚,我們在宋代以後的各類筆記小說裡面,也還能找到一大堆。 說得明白點:由於屍體的僵硬不化是一種不尋常的現象,普通老百姓也不大能明白其科學原因,故而殭屍的周圍,總是不可避免地要纏繞著各種各樣的靈異傳說。而大部分時候,這些殭屍想像就如同我們前面談到的那樣,要不就是害人性命,要不就是毀人田土,總之多半不會扯上什麼好事便是。 再看一個例子,出自於頗具史料價值的清初文獻《罪惟錄》。明世宗嘉靖年間,有個刑部的大官叫陳祐,跑到陝西地方去出公差。去了以後找不到地方落腳,人家便安排他住在以前當地某官員的辦公處所。這屋子大概就是一間普通官衙,說不上什麼特別之處,唯有一道鎖上的門頗為古怪。 聽人家說,這扇門已經有一百五十年都沒給人打開過了,裡面也不知鎖了些什麼東西。無論如何,陳祐反正是個過客,辦完公事就要打道回府,也沒再深究下去。 然而陳祐住進那房子不多久,卻糊里糊塗害上了病,三個多月過去都不見好轉,也找不出原因。折騰了老半天,陳祐漸漸懷疑起自己的怪病,可能與那神秘木門後的物事有關,遂命底下人進去一窺究竟。 沒想到眾人破門而入以後,等在他們眼前的,卻是極端駭人的景象──裡頭赫然見到「僵屍釘壁,如塵封蛙腊」,總之是一具屍體被釘死在牆壁上頭,產生了一些可怖的變異。在這空氣不甚流通的小房間裡自然乾燥了一個半世紀,整個屍體的形貌,大概也不會太好看吧。 膽戰心驚的陳祐趕緊找了人來問話,才知道明初的時候,在這屋子裡上班的某布政使得罪了當朝皇帝,也就是明太祖朱元璋。 這朱元璋在歷史上,對手下官僚出了名的壞呀!於是可憐的布政使便給釘在牆上,懷著怨念死去了。據說這一百多年來,他的冤魂還在屋子裡外搞出不少鬼故事,鬧得雞犬不寧──想來陳祐的怪病,也跟這殭屍的搗蛋脫不了干係。 明白了原委,陳祐趕忙搬離了這幢鬼屋,所害的病也就漸漸痊癒了。而在他搬走以後,屋子裡的那道門仍舊關得嚴嚴實實,裡面的殭屍自也沒人敢去動它。 神奇的是,這房子的左近,仍不時傳出些許怪事。像是附近人家的小牛生下來,竟長出了人類的手。或者是小雞生下來,長出了四隻腳──換句話說,這殭屍的威力簡直可以與輻射汙染相提並論,也難怪大家要怕成這個樣子了。 陳祐的奇遇記,其實是一種典型的殭屍故事主題。這類故事通常描述一個不得善終的死者,其鬼魂留在陽間作祟為厲,並且總是對人們的日常生活造成破壞性的影響。而在這種情況底下,屍體的未能腐化,便應當解讀為死者對人世間的事情尚有掛念──特別是含恨而死的那種怨念。 不過,殭屍倒也不一定會不分青紅皂白地為禍人間。在另一種類型的故事裡頭,殭屍其實是不太搗蛋的,他們鎖定要報復的目標通常只有一個,也就是害死自己的仇人。有許多殭屍故事的公式,都是在描寫枉死的鬼魂如何透過幽暗隱微的異象,引起賢明的官員注意,幫助他們平反自己的冤情。舉個例子,明末的一本章回小說《于少保萃忠傳》就曾說到這麼一個故事: 明朝重臣于謙以前擔任地方巡撫職的時候,常常出訪民間。某天他帶著一票人走在路上,忽地一陣怪風,捲來了一堆冬青樹的葉子,並且只在于謙的跟前旋來轉去。這于謙心想不對啊,夏天都還沒過完呢,哪來的這許多枯枝敗葉,「此必有異事也」──這種怪象就跟六月雪一樣,必有冤情啊! 於是,在我們看來可能有些神經質的于謙,便因為這樣一個奇怪的線索,帶著隨扈展開了訪查,而他們還真的找到了一棵大冬青樹。這樹旁有座廟,裡頭兩個和尚看到官員帶著大隊人馬,便出了廟門相迎。英明神武的于大人見了這兩和尚,面相看來顯非善類,問起話來又支吾其詞,遂暗自對這兩個禿驢做出了有罪推定。 但辦案要講證據哪!總不能全憑心證定人家的罪。於是聰明的于謙不知哪來的靈感,當即命人在冬青樹旁四處亂挖──果不其然,樹下就埋了一具「帶血傷喉,頸皆勒斷」的「僵屍」,想來那風捲冬青葉的怪事,也是這死者要請他幫忙伸冤了。而于大人見了這屍體的感想更妙,只聽得他緩緩地說道: 「冤哉!冤哉!盛夏而屍不朽壞,豈非冤乎?」 ──以上這個完全不科學的刑案故事,過程與結果都不甚重要,反正最後就是兇嫌伏法、冤案得平,標準的包青天式公案小說套路。 對我們而言,這個故事裡面最有趣的事情,仍是于謙對「殭屍」的論斷。按照他的(或者說是小說作者的)看法,死屍要是沒有隨著炎熱的天氣腐化,那麼想必是不能安然長眠,還有話要說。說些什麼呢? 地球這麼危險,一個亡靈不能早登極樂,還留在人世間飄來飄去,必然是死得不明不白,就像經典名劇《烏盆記》裡頭的冤魂一樣,要找人替他報仇哪! 上面的故事雖然出自於一部歷史小說,但其實類似這樣的殭屍想像,並不只見於小說家言,我們在官修的正史當中也能找得到。比方說吧,《明史‧循吏傳》就記載了永樂年間一個錢塘知縣葉宗人的神奇遭遇。 這位葉知縣平日勤於政務,在地方上聲譽頗著。某天他坐在縣衙裡面辦公,忽地瞧見一條蛇爬上了樓梯。而你知道:像于謙或葉知縣這種古人理想中的好官,腦袋裡頭似乎都配備了一種冤案警報器。當葉大人看到這條蛇的時候,非但沒有像我們這些死老百姓一樣嚇得到處逃命,反而很鎮定的觀察牠,甚至還覺得牠「若有所訴」,像是有話要說的樣子。 於是葉知縣便開口向這條蛇問話了: 「爾有冤乎?吾為爾理!」(你老兄有冤情麼?我來幫你的忙!) 蛇聽了葉知縣的話,扭過身子就爬出了縣衙,葉知縣也派了個手下雜役跟著牠,一路跟到了縣城裡的某間餅舖前面。只見那條蛇往餅舖的爐子下頭一鑽,旋即不見了蹤影。英明神武的葉大人就憑著這個完全不合常理的線索,命人搬開了餅舖的爐子,一勁兒往地底下挖。想也知道,他們又挖出了一具殭屍,葉知縣也因此偵破了一起凶殺案。 還有一個同類型的故事,出自於清代另一本著名的志怪書《子不語》。故事說湖北的荊州地方有個姓范的富戶死得早,身後留下了一雙兒女。這弟弟只有六歲大,剛念完幼稚園的年紀,什麼也還不懂。不過,十九歲的姊姊倒是「知書解算」,挺能幹的,懂得處理父親留下來的生意,於是姊弟倆儘管自幼喪父,家境既能維持富足,生活倒也無虞。 然而,壞就壞在范氏家族裡頭,有個名字叫范同的傢伙想要侵吞遺產,竟惡向膽邊生,找了個機會就把范家姊姊給擄走,連同范家店鋪裡的一個夥計,雙雙綁起來給丟進了河裡,淹死了兩條人命。范同隨後向官府謊稱這兩人通姦,怕被人發覺,故而相約自盡。而顢頇的縣官也沒有詳加追查,一樁冤案,就這麼給鬧出來了。 這之後,范同成功的入主范家產業,好不快活。直到一年以後,新任的荊州知府偶然路過了范家姊姊的墳前,竟聞到墳裡飄出一股奇怪的香味,便問起了左右從人,是否知道這墓主是怎麼回事。剛好他手下的文員裡頭,有人知道范家的這起冤案,遂將事情原原本本的給知府說了一遍。正直的知府為了主持公道,下令開棺驗屍,就把范姊姊與那同死的夥計從墳裡給挖了出來。 棺材一打開,眾人才驚覺這兩名死者「屍各如生」,都還像活著一般,顯然這兩人也都死得很怨哪!於是接下來,英明的知府幫范家姊姊平反了冤情,那佔人家產的范同則不得好死、暴斃身亡,後面都是中國民間故事的標準作業流程,就不多交代了。 然而,這故事的重點在最後面──當冤案的真相大白以後,人們赫然發現:兩名死者的屍體終於開始腐化。按照這個故事的邏輯,這種現象,顯然應該解讀為兩人的冤屈已獲伸張,心念再無罣礙,可以安然長眠於地下矣。 註:「殭屍」抑或「僵屍」? 許多朋友可能會疑惑「殭屍」與「僵屍」哪一個才是正確的寫法,實際上兩者應該都能用。我們看宋代以降傳世的古籍刊刻本,「殭屍」與「僵屍」兩個詞是被混著用的,用法上看不出顯著的區別,無論指的是單純的屍體或作祟的鬼物,兩者都可以見到一些例子。 比方說四部叢刊三編所收宋本《太平御覽》寫薛仁貴平百濟,有個地方寫戰場上「殭屍相屬」;四部叢刊初編所收明嘉靖刻本《後漢紀》寫耿弇征齊王張步的戰場景況,用的則是「僵屍相屬」,這兩個地方的意思是一樣的。若指鬼物而言,清代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寫「僵屍」,汪啟淑《水曹清暇錄》寫「殭屍」,指的也是一樣的東西,兩詞的通同應當是很早就發生的事情。 實際上「殭」字的古意特指「死而不朽」,「僵屍」的「僵」則應指「僵硬」而言。而無論是會動或不會動的屍體,只要它還沒爛掉,要說它是「殭屍」或「僵屍」,好像都講得通。後來的人們時常不加分別地使用這兩個詞,大概因為這樣,意思就漸漸趨同了。而若考慮字義的話,寫「殭屍」或許比較貼近我們所要討論的這個主題,故而這篇文章全用「殭屍」,只有在所引用的文獻資料使用「僵屍」的時候,保留其原來的用字。 香港的劉天賜先生在其著作《僵屍與吸血鬼》(香港:三聯書店,2008)的自序當中主張「殭屍」一詞應泛指東西方所有行屍,中國特有的這種行屍則應當都寫作「僵屍」,但這個說法並沒有被普遍接受。另外在中國,「殭」這個字是第一批被漢字簡化運動給廢掉的其中一個異體字,故而使用簡體中文的地方,只看得到「僵屍」。 更多故事: 【國父「們」的故事】同盟會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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