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ay be NSFW. Clik here to view.圖1。1831年大班英國東印度公司馬治平(Charles Marjoribanks)撰寫的小冊子Brief Account of the English Character,馬六甲英華書院藏版,由馬禮遜翻譯,小冊子將原文的the English寫成希望與大清平起平坐的”大英國”。翌年7月18日小冊子在《廣州紀事報》(The Canton Register)以匿名形式刊登。來源:Google
今天,Great Britain 的中譯「英國」已經成為我們的慣用語,但在 19 世紀初,「大英國」這一漢譯詞𢑥卻由筆戰演變成炮戰。先撇開這場筆戰的細節,究竟 Great Britain 是如何翻譯為「大英國」的?
哪裡「Great」?
我們先來說說 Great Britain 的身世吧。
1536 年,《1535 年威爾斯法律法》(Laws in Wales Act 1535)通過,威爾斯與英格蘭王國(The Kingdom of England)合併,威爾斯受英格蘭法律規管。1707 年,英格蘭王國以《聯合法令》(Act of Union 1707)又與蘇格蘭王國(The Kingdom of Scotland)合併,在英格蘭議會中增添 30 個議席予蘇格蘭代表,合併後國名改稱為「Kingdom of Great Britain」(大不列顛王國)。
愛爾蘭方面,早於亨利八世(1491-1547 年)時代英格蘭已與愛爾蘭組成共主邦聯,亨利八世兼任愛爾蘭國王。而在伊利沙白一世時代,英格蘭更完全佔領了愛爾蘭。到了 1801 年,大不列顛王國與愛爾蘭王國(The Kingdom of Ireland)通過了《1800 年聯合法令》(Act of Union 1800)正式合併,組成了「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簡稱聯合王國(UK)。
作為國名的 Great Britain 在 1707 年法令中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然而人稱俊美的蘇格蘭兼英格蘭國王的詹姆士六世及一世(Jame VI and I),卻已於1603 年的聯合法令(Union of England and Scotland Act 1603)中稱兩國為「Great Brittaine」,法令中他聲稱自己為大不列顛、法國和愛爾蘭的國王。[1]
Image may be NSFW. Clik here to view.圖2。1604年詹姆士的加冕公告。來源:British Library
Image may be NSFW. Clik here to view.圖3。1604年詹姆士的加冕公告。來源:British Library
當中,譯名以「𠸄咭㴝」、「英咭唎」,「英咭唎國」較為普遍,例如 1793 年馬戛爾尼使團(Macartney Mission)帶來喬治三世寫給乾隆的《𠸄咭唎國表文》(Letter from King George III to the Emperor of China),喬治三世在文中自稱當時仍是大不列顛王國的漢譯為「𠸄咭唎國王大紅毛及佛郎西依拜爾呢雅國王」(Majesty George the Third, by the Grace of God King of Great Britain, France and Ireland, Sovereign of the Seas, Defender of Faith and so forth)。
Image may be NSFW. Clik here to view.圖6。《英咭唎國表文》。來源: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香港歷史問題檔案圖錄》(香港:三聯,1996年),第8-10頁。
因此,在東印度公司工作近二十年、且負責翻譯這本小冊子的馬禮遜知道,他在翻譯上必定得小心謹慎,才能讓這本小冊子得以舒解積怨,但同時又達到作為「贊助者力量」(the power of patronage) 大老闆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要求開放貿易之目的。[6]
於是,馬禮遜在譯文中做了很多增譯、省譯、重寫等手腳,不斷釋放出向皇帝奉承、向本土靠攏、放低身段的悲情訴求,博取朝野同情,以達到最終目的。[7] 當中與提升國格有重要關係的增譯,就是將小冊子封面名稱中的 the English 譯為「大英國」,並在文末增譯「大英國人事說終」,[8]暗示英國與大清國地位等同,英國既非大清的朝貢國,亦非傳統天朝體制下「事大(國)以禮」的「小國」,明顯是要尋求對等的對話和經商環境。
Image may be NSFW. Clik here to view.馬禮遜(Source: wikipedia)
《大英國人事略說》中,凡內文的「English」(14 次)、「England」(6 次)、「British」(5 次)和「Great Britain」(0 次),馬禮遜均譯為「英國」、「英國人」、「英人」或「英民」,這與小冊子名稱中 the English 的意思一致。加上使用次數遠較在文中多指英國領土的「British」為多 [9],因此表面上以澄清英國人品為目的的小冊子名稱 the English 應該翻譯為「英國(的)」或「英國人(的)」才忠於原文,可是馬禮遜卻在翻譯中注入要求與大清國分庭抗禮、平起平坐的政治元素,將小冊子名稱中的 the English 翻譯為「大英國」。
不過,在這裡首先要問,「大」究竟是從何而來?
有學者認為,馬禮遜擅自以 Great Britain 取代小冊子封面原題目的「the English」,並將小冊子譯為「大英國」。[10]然而,根據馬禮遺霜艾思莊(Eliza Armstrong Morrison)編纂的回憶錄中來看,卻沒有任何關於「大英國」的「大」是馬禮遜取自 Great Britain 的「Great」的證明。畢竟,當時因為小冊子內容過於偏激,新任公司大班,亦即後來的香港總督戴維斯(John Francis Davis)唯恐會引來禍端,不但批評馬治平的做法失策又欠妥,而且命令隨同阿美士德號於中國沿海港口秘密派發的廣州商館高級職員胡夏米(Hugh Hamilton Lindsay)交出所有小冊子。
接下來,「大英國」的使用陸陸續續洶湧而至,例如英方譯者普魯士傳教士郭士立(Karl. F. A. Gutzlaff)的個人著作《大英國統志》(1834 年)、馬禮遜與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父子給駐華商務總監律勞卑(Lord William John Napier)事件中的書信翻譯、郭士立替第三任總監羅便臣(George B. Robinson)的文書翻譯、兩廣總督盧坤上疏道光皇帝關於律勞卑於 1834 年 7 月 26 日在照會中自稱「大英國」的奏折也在《中國叢報》(Chinese Repository)上給翻譯成文,以至後來馬儒翰所譯的《宰相書》和《南京條約》中,均可見「大英國」使用的趨勢在短短幾年間已經星火燎原,其爆炸性影響已無遠弗屆。
這證明馬禮遜的叛逆性重寫策略本來就極之適合當時市場需要,因此認為馬禮遜在小冊子漢譯的「大英國」是取自 Great Britain 的推論,看來其理據是有說服力的。
Image may be NSFW. Clik here to view.圖9。對於律勞卑(the said barbarian)”ta Ying kwo”自稱,兩廣總督盧坤(Loo)表示非常荒謬。”memorial from the Canton government to the emperor”. The Chinese Repository 3, no. 7 (8 Sep, 1834), p. 327.
既然如此, 將 the English(英國人)換上 Great Britain(大不列顛),那小冊子的漢譯理應為《大不列顛人事略說》或《聯合王國人事略說》才像樣,然而馬禮遜卻沒有直譯。
上文曾述,清朝一直沿用「𠸄咭㴝」、「英咭唎」,「英咭唎國」等名稱,1793 年馬戛爾尼使團來華時朝廷通譯和喬治三世給乾隆國書的翻譯分別將 Great Britain 音譯「呀囒哋嘧噸」或意譯為「𠸄咕唎國大紅毛」。雖然在 1816 年阿美士德使團來華後「英吉利國」已開始成為固定漢譯,但一直到 1832 年民間只知有「紅毛國(Hung-maou)」[13],遑論什麼是「大不列顛」。
而假如馬禮遜將 Great Britain 譯為「聯合王國」,那詞組中又不含語素「大」。即使沿用含語素「大」的「𠸄咕唎國大紅毛」,這麼不堪又失國體的翻譯當然不會被馬禮遜採用。因此,最佳的選擇還是由「𠸄咕唎國大紅毛」入手:選取沿用已久的「英咭唎」,捨去人所詬笑的「紅毛國」,然後在「英咭唎」前加上「大」字,那就符合了平等對話和經商環境之終極目的。
忠實翻譯 vs. 重寫
對於馬禮遜此舉,在翻譯角度和實際應用的角度上,究竟應該如何評價呢?
我們知道,在英國史上,英格蘭在聯合王國中無論在國土面積、經濟實力、人口語言等都一直發揮著主導作用,因此英格蘭的 England 有時會通稱為聯合王國。無論這與國民對英格蘭引以為傲的心態是否有關[14],這稱呼上的習慣在當時來說非常的普遍。例如在馬禮遜回憶錄中,初到中國的馬禮遜闡述在中國傳道所遇到的困難時,他曾將「England」與印度等國家通稱為「countries」。[15] 當時其他新教傳教士和馬氏英式印刷所(Morrison Albion Press)出版的中文刊物《雜聞篇》簡介裡,也是將 England 與 Spain 和 France 並列在一起。[16]
到了 1831 年,馬禮遜在談到馬六甲書院的通識教育提供了一個給英中兩國子民學習彼此文化的機會時,馬禮遜將兩國分別寫成 England 和 China 。跟麥都思一樣,馬禮遜所指的 England 並不是純粹的英格蘭,而是與 China 一樣的帝國 [17],亦即麥都思在文中的「英吉利國」,即「大英國」是也。
十年之後,馬儒翰在《中國叢報》上闡明自己對英中衝突的見解時,亦同樣以 England 來對 China。[18] 因此,Englishman 或 the English 亦順理成章成為聯合王國國民的詞彙,例如在回憶錄內艾思莊的按語或翻譯《大清律例》的小斯當東爵士(Sir George Thomas Staunton)的信件中都稱英國人為 Englishman [19],又或者是馬禮遜自己都是以 English與其他國民例如 French 和 Danes 並列稱呼[20],而馬儒翰亦然。
如此看來,我們現在便可以知道,為何喬治三世寫給乾隆表文的原文國名 Great Britain 漢譯會是𠸄咭唎國 ,而這同時也可以明白到為何麥都思會將英吉利國(England)說成「英國」了。故此,假如我們俏皮地將馬禮遜代表聯合王國的「大英國」還原成英語的話,那小冊子名稱就應該是連首兩個音節也跟「大英」對應的 Great England,而非「Great Britain」。
不過我們知道,歷史上只有 Great Britain,卻從未出現過 Great England。[21]為了尋求與大清國對等地位的話語資本,滿足國家利益,馬禮遜通過重寫與操縱,將國名漢譯扭作成一個新的怪誕名詞也在所不惜。
[7] 例如在第一段將「subjects」譯作「商人」、第四段省譯「Foreigners trading to Canton have been heavily taxed and oppressed」和增譯「何姦情之有哉?」、第五段省譯了「the public peace has been disturbe」等。原文請參見:Project Gutenb。另請參見李秀琴<從晩清《大英國人品國事略說》中譯本看意識形態對翻譯的影響>,第23-24頁。
[8] 原文”A friend to China and England, whose anxious desire is the happiness of his fellow-men, traces with a feeble pen this hasty and imperfect sketch.”。漢譯為”華、英兩國之友,特願我人類眾生,皆可享真福者,用軟且怱手此筆。大英國人事略說終”。”華、英兩國之友”中的”華”與”英”在原文是並行排列,暗示英國與大清地位同等。請參見:Project Gutenb
[22] “The duty of a translator of any book is two-fold; first, to comprehend accurately the sense, and to feel the spirit of the original work; and secondly, to express in his version faithfully, perspiciously, and idiomatically (and if he can attain it, elegantly), the sense and spirit of the original.” 同註16, p. 8.
[23] “Dada is a ‘King’s servant. King William is my master. However, Robert, my dear boy, I have a greater Master than England’s King. The Lord Jesus Christ, is He whom I serve.”. 同註16, p. 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