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大維(Octavius)在取得全羅馬最高權力後,事情並沒有就此完結。
畢竟獨裁與羅馬人的傳統觀念可說是水火不容,共和制的羅馬已經有五百多年的歷史,就連政府架構中最具權力的執政官一職,也是同時有兩名,任期也只有一年,以防止一人獨大。因此,要成為穩固的獨裁政權並不是靠武力壓制就可以成功,屋大維要面對的,便是如何安坐在這個權力的高峰而又不會迅速被拉倒。
屋大維是羅馬帝國的開創者,第一位羅馬帝國皇帝。平民出身的他是如何做到的?
首先必須要釐清的是,整個羅馬世界的正式國名,並不是什麼「羅馬共和國」或「羅馬帝國」,它的官方國名是「元老院與羅馬公民(Senātus Populusque Rōmānus,簡稱 S.P.Q.R.)」。也就是說,羅馬世界的主軸中心,是立法機構元老院以及身為國家公民的羅馬人。簡而言之,建構這個羅馬世界秩序的,是法律。
鑑於當時的時代背景,屋大維不可能迅速成為像東方專制君主般擁有無限權力的統治者,他只能透過法律的手段,慢慢把權力集中在自己身上。首要之務,即是重整元老院。
重整元老院
他的第一步,便是削減元老院議員的數目。
西元前 27 年,此時的屋大維已經七度就任執政官,另一位執政官是他的親信馬庫斯.阿古力巴(Marcus Agrippa)。羅馬在經歷多年的內戰後,元老院已變得混亂不堪,議員人數多達上千人,比全盛時期的元老院人數翻了一倍。
在凱薩之前,元老院議員固定為 600 人,凱薩之後再引入了 300 人,其中有不少是剛被征服的高盧人(Gauls),此舉是貫徹羅馬的作風──同化被征服者,不過這讓出身傳統世家的元老院議員非常不滿。凱薩死後,接掌權力的安東尼(Marcus Antonius)因為要鞏固自己在元老院的勢力,又再引入了 300 人。此時的元老院議員已達 1200 人,議事廳根本容不下如此多的人數,而且議員的質素也很參差。
屋大維勸退了由高盧人擔任的議員、驅逐藉內戰時魚目混珠成為議員的不合資格人士,再將剩下的議員以推薦制度減少至 600 人。透過這種削減方式,那些代代擔任元老院議員的傳統世家自然能夠保住議席,至於那些他們認為根本沒有資格擔任議員的人則被驅逐。
剩下的議員非常滿意,在他們眼中,此時終於能夠回到昔日的共和體制了。
放棄過時的權力
重整元老院後,屋大維有一天突然在元老院會議中宣佈:「我將放棄所有特權,悍衛羅馬的共和體制。」也就是說,屋大維集於一身的軍權、治權和外交權都將交還給元老院。這可不得了,議員們一聽到便欣喜若狂,他們打從心底認為屋大維是決心重振羅馬的共和體制,在經歷了多年的腥風血雨後,羅馬世界似乎能夠重上正軌了。
然而,事情當然沒有這麼簡單。
屋大維選擇放棄的權力,是只有在羅馬世界陷於危機時才能存在的「危機處理系統」。
第一,是「後三頭同盟」政治權。前文提過,這個同盟是由屋大維、安東尼和雷必達(Marcus Aemilius Lepidus)三人組成、由公民大會通過且具有正式法律效力的同盟,是當時的最高權力機構。如今既然只剩屋大維一人,若堅持不肯放下該權力,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羅馬人最敏感的「獨裁」。屋大維選擇放棄,其實是非常正確的決定。
第二種權力是羅馬公民與行省人民賦予的支持。
所謂「支持」,是實質上的徵兵權和臨時徵稅權,屬於戰時的臨時權力。屋大維在討伐安東尼時,是以羅馬對抗埃及的名義出征,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他獲得了羅馬人民的支持,得以合法地籌集一切戰爭所需的資源。如今內戰結束,若不肯放下這些權力,也同樣是非常危險的。
緊握符合共和法律的權力和稱號
屋大維交還這些「過時」的權力,不代表他放下了一切。
首先,他沒有辭任執政官一職。
執政官是羅馬統治階層的最高職位,他必須繼續擔任執政官,才可以繼續實施他的統治計畫。由於執政官是羅馬共和制下常設的官職,而且過去也經常發生連任多屆的情況,所以屋大維不辭任執政官,並不會惹怒元老院,也沒有違反羅馬法。
其次,他也繼續保有使用「大將軍(Imperator)」和「第一公民(Princeps)」稱號的權利。「大將軍」有軍隊最高司令官的象徵意義,使他在軍隊裡有一定的影響力,而所謂「第一公民」是指元老院裡的第一人,有著「領導人」的意味。
在軍隊中,他是「大將軍」;在議事廳,他是「領導人」。這兩個稱號,再加上他慢慢累積的威望和身兼執政官一職,使他實際上成為了羅馬世界的最高統治者,權威和權力並重。
身為「大將軍」和「第一公民」的屋大維,進一步要求元老院賦予他另外一個稱號:「奧古斯都(Augustus)」。元老院想也不想便爽快答應了,然而議員們沉醉在「回歸共和」的興奮中,沒有想到這個稱號具有何等的威力。
羅馬人喜歡為傑出者添加稱號,以表彰這個人對國家的貢獻,「奧古斯都」在拉丁文中譯作「神聖及受尊崇的人」。得到此稱號的屋大維,權威大幅上升,加上他本來就手握著合乎羅馬法律的權力,使他根本成為了與皇帝無疑的統治者!
設立內閣
奧古斯都仍為執政官時,創設了「內閣」,由第一公民、執政官、法務官、審計官、財務官和檢察官以及十五位由元老院選出的代表組成。內閣和元老院的決議效力是對等的,但由於元老院在內閣的代表多達十五名,所以他們認為內閣的設立並不會削弱元老院本來的權力。
如果這樣想可就是大錯特錯!
身為執政官的奧古斯都是擁有實質的「否決權(Veto)」,一旦內閣的決議不被同意,奧古斯都可以將其否決,因此內閣根本不會有與奧古斯都相佐的決議,元老院的十五票基本上沒有任何作用。
而且,奧古斯都因為設立「內閣」,把元老院的定期會議減少至一個月兩次;反之,「內閣」則全年無休,一有需要便馬上召開。如此一來,雖然名義上元老院決議與內閣決議擁有同等價值,但雙方的重要性卻明顯不同,元老院的權力就這樣被暗地裡削弱了。
重整行省制度
除此之外,奧古斯都還重整了行省制度。
昔日行省總督的任命大權掌握在元老院手中,而總督人選都是從元老院中挑選出來的,對於一個元老院議員來說,除了擔任政府要職外,當過行省總督才算是圓滿的政治生涯,成為羅馬人眼中最光榮的「榮譽公職人員」。奧古斯都對這個傳統的行省制度,作出了一些改革,使他更進一步的集中權力。
奧古斯都認為,羅馬已經由擴張時代轉為守勢時代,不必要的擴張只會令整體管治更加困難,而且軍費壓力龐大。有鑑於此,他把共和晚期曾膨脹到五十萬軍力的羅馬軍團兵數,花了二十多年時間削減為十三萬的常設軍隊。而這十三萬的羅馬軍團兵,主要目的是維持「羅馬和平(Pax Romana)」,駐紮於帝國邊境地區作防守之用。
一些已經高度羅馬化及遠離邊疆的地區,奧古斯都認為無需常駐士兵,因為只要能有效鎮守邊境,國內安全根本不成問題。於是,他除了向元老院提議以這種原則重新劃分行省邊界外,更將羅馬世界的行省分成兩種:「皇帝行省」和「元老院行省」。
雖然譯為「皇帝行省(Imperial Provinces)」,但當時「皇帝」的拉丁語源「Imperator」,是「大將軍」的意思,軍事意味較重,並非代表國內無上的統治者。奧古斯都所謂的「皇帝行省」,是指那些位於帝國邊境的行省,這些行省設立的目的主要是軍事防禦,經濟發展較低,而且擔任這些行省的總督,必須費心防禦境外蠻族的入侵。
至於「元老院行省(Senatorial Provinces)」,則是已統治多年的行省,位於羅馬世界的內圍,這些行省已經高度羅馬化,而且有一定程度的經濟發展。奧古斯都向元老院提議,「皇帝行省」的總督任命權歸他所有,「元老院行省」的總督任命權則仍掌握在元老院手中。
元老院議員能夠到高度發展、沒有外敵干擾的行省裡,舒舒服服當個總督安享晚年,還能成為「榮譽公職人員」,何樂而不為?
相比到邊境行省當總督,日日夜夜擔心境外蠻族的入侵,而且不但沒發展生活還境還十分惡劣,待在「元老院行省」的條件實在好太多了。這些在元老院養尊處優的議員們自然非常歡迎奧古斯都的提議,簡直是全員拍手通過,他們認為邊境問題就由奧古斯都解決就好,沒必要讓自己那麼辛苦。
既然「元老院行省」並沒有外患問題,所以也不需要常設軍隊,於是羅馬世界的所有軍力,順理成章地都調配到「皇帝行省」。而手握軍隊指揮權的「皇帝行省」總督由奧古斯都任命,他自然而然成為了整個羅馬世界的最高司令官。
如此一來,除了使羅馬有限的軍力能有效地鎮守國土外,還讓元老院把軍權拱手讓給了奧古斯都。不肯承擔義務便無法擁有權利,奧古斯都以承擔國家安全為代價,將羅馬的軍權掌握手中。
但是軍權到手並不是奧古斯都的主要目的,如前述所說,以有限軍力維持國家安全才是奧古斯都重整行省制度的主因。
得到護民官特權
西元前 23 年,奧古斯都又再次做了一件令元老院非常雀躍的事──宣佈卸任連任多屆的執政官。元老院議員一聽到,簡直高興的不得了,這表示他們再一次擁有成為執政官的機會。不過事情當然沒那麼簡單,奧古斯都同時向元老院提出一項要求──賦予他「護民官特權(Tribunicia Potestas)」。
所謂護民官,是羅馬共和時代由平民擔任的官職,擁有「人身不被侵犯權」,傷害或殺害護民官會被視為叛國。此外,護民官亦有平民大會召集權,可以透過平民大會立法,更可以否決元老院決議,算是當時較為民主的制度。
由於奧古斯都是貴族階級(他是凱薩的養子),不能成為護民官,因此他並非要求成為護民官,而是擁有護民官的特權。由於這是自羅馬共和時代便已經常設的官職,而且元老院因為奧加斯都決定卸任執政官而雀躍萬分,因此不加思索便答應了奧古斯都的要求。
但他們卻沒有想到,奧古斯都看上的便是護民官的否決權,這項權力是他成為羅馬實際獨裁統治者的最後一塊拼圖。
當時的奧古斯都已經連任多屆的執政官,如果繼續連任,便會給人不願放手權力的觀感。所以他毅然放棄這個職位,但他深知執政官否決權的重要性,於是透過羅馬共和時代已經非常源遠流長的職位──護民官特權,來緊握著否決權。
奧古斯都再一次重施故技:放棄過時的權力,然後讓元老院被興奮沖昏頭,再取得需要的權力。否決權讓奧古斯都得以實際統治整個羅馬世界,而人身不被侵犯權則讓他個人與國家產生緊密的聯繫。
元首制羅馬帝國
自掌權以來,奧古斯都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合法的,當時的羅馬人還認為自己依舊生活在共和制度下,但事實上,奧古斯都已悄悄地建立羅馬帝國,實行帝政了。
這時的羅馬披著共和外衣,被稱為「元首制(Principate)」時期,對比後期實行「君主制(Dominate)」的羅馬帝國,元首制時期的皇帝是由眾多公職和稱號集中於一人身上的公職綜合體。
值得留意的是,奧古斯都和往後約三百年的羅馬帝國皇帝,其權力是有限制的,而且權力是由法律所賦予,因此皇帝不能犯法,否則很可能會被拉下台。況且,當時沒有可靠和妥善的彈劾制度,暗殺皇帝成為唯一把皇帝拉下台的手段,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元首制時期的羅馬,皇帝被暗殺的情況此起彼落。
元首制時期的歷代皇帝的稱謂都是在「大將軍.凱薩.奧古斯都(Imperator Caesar Augustus)」結束後,才加上自己的名字,這些都是奧古斯都以卓越的政治手段所得來的。
由奧古斯都創立的羅馬帝國,隨著時代轉移,皇帝的存在變得順理成章,羅馬人也漸漸接受了帝政。後來出現更多將皇帝權力合法化的羅馬法律,所謂元老院或共和制外衣便慢慢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