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舒
秋日收割季節之後的北方農村,是一場顏色的盛宴。
雖然地裡已經光禿禿的了,然而場院裡,窗台上擺著火紅的柿子、暗紅的大棗;角落裡碼著還沒入窖存放的大白菜,遠看是淡淡的草綠;廊下掛著的,則是金黃色的玉米棒子,似古時的珠玉簾子。
玉米又名「玉蜀黍」,河北叫「棒子」,山西叫「玉茭子」,西北叫「包穀」,烤著吃,煮著吃,都有一種野趣。農村磨玉米麵,似乎分粗細兩種,粗粒的叫「棒渣兒」,可以和其他的糧食一起熬粥,細粉末狀的叫「棒子麵兒」,夏天缺少食欲,一碗加了糖的棒子麵粥,永遠能喝下去。
小時候最愛的是爆米花,坐在巷子口的不苟言笑的大叔,攤子前面擺著大砲一樣的爆米花機器。可以拿玉米粒和糖精去加工,也可以直接向大叔購買。收了錢,大叔慢悠悠搖著,那機器時不時冒出一點青煙,忽然,大叔對我一聲吼:「把耳朵捂起來!」話音未落,「轟」的一聲,黑黝黝的大傢伙爆炸了,周圍的小夥伴都嚇得跑開,然而幾分鐘後,又圍攏過來──像雲朵一樣的爆米花,被大叔從機器裡掏了出來。
長大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玉米,是在昆明吃到的包穀粑粑,汪曾祺在西南聯大時也吃過。它是用玉米磨成的粉做的,有一點鹹味,包在玉米皮裡賣。那種玉米的香氣,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中國人吃玉米的時間不長,《金瓶梅》裡,卻可疑地提到了兩次,第三十一回的「玉米麵玫瑰果餡蒸餅兒」和第三十五回的「玉米麵鵝油蒸餅」。這兩樣點心都是西門慶家宴席所用,丫鬟偷偷拿出來給奶媽吃,說明是平時不太吃得到的點心。
這種穀物的原產地是美洲,美國也是現在世界第一大玉米生產國。二十世紀八〇年代,汪曾祺去美國,專門到海明威農場參觀,一家人有幾千畝地,主要種玉米。「玉米隨收隨即在地裡脫粒,然後就運送穀倉,只要兩個人就行了……海明威夫人說北京是很美的城市。我抱了她一下。她胖得像一座山。」
玉米的傳播,源於哥倫布的探險。哥倫布把玉米帶回,獻給了西班牙國王,很快開始在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大批種植。1511 年,葡萄牙的航隊來到亞洲,先佔領馬六甲(Melaka),設總督掌管貿易。幾年後首航至我國廣州。據《明史》記載,正德十三年(1518 年)佛朗機「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貢方物,請封,始知其名」。所謂「佛朗機」,是我國明代外交機構對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統稱。葡萄牙人希望和中國建交,但明朝卻拒絕了,原因是,葡萄牙佔領的馬六甲,當時是與中國友好的滿剌加國。
不過,葡萄牙人並沒有失望,他們賴在廣東不走,並且買通了當地的鎮守太監,設法使一個叫亞三的使臣進京見到了正德皇帝。正德皇帝對於這個洋人十分感興趣,不僅不加責罰,還把亞三留在身邊,甚至在他巡視南方時,這位葡萄牙人也隨侍在側。
六十年之後,浙江人田藝蘅所著的《留青日札》,第一次出現了一種叫「御麥」的食物:「御麥出於西番,舊名番麥,以其曾經進御,故名御麥。稈葉類稷,花類稻穗,其苞如拳而長,其鬚如紅絨,其粒如芡實,大而瑩白。花開於頂,實結於節,真異穀也。吾鄉得此種,多有種之者。」「御麥」就是玉米,葡萄牙語裡的「玉米」為「milho」,和「麥子」的發音接近,當時歐洲只有佛郎機人會種植玉米,由此可見,玉米應該是由葡萄牙人傳到中國的。
雖然有些文獻記載裡認為,玉米傳入中國的時間更晚,應在嘉靖四年到嘉靖九年之間,但我還是認為,佛朗機使臣對於正德皇帝的那次覲見,直接促使了玉米的引進。這種御用的穀物,最初可能只是在上林苑嘉蔬署這樣的地方種植,後來才逐漸傳入民間。
「御麥」漸漸變成了「玉麥」,這個詞至今在陝西、四川甚至苗鄉還被人用來稱呼玉米,磨成的粉則稱為「玉麥粉」。根據《金瓶梅》成書年代可以推斷,那時玉米的普及率還不太高,仍舊是「皇家御用」的食物,難怪西門慶如此珍視,宴請客人時,才捨得用玉米麵搭配玫瑰餡兒或鵝油餡兒,完全是細點的做法。
當時的人大概不會想到,幾百年之後,御麥將成為全球最普及的農作物之一,拯救整個飢餓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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