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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看得懂多少字?──秦漢時代平民的讀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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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字有甚麼用呢? 嗯!這樣才可以每天閱讀〈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啊! 識字的重要性當然不只如此,從完全不懂自己的名字到能閱讀、書寫,人可是花了很長的時間才學會的。而且,在國民教育普及之前,大部分的人其實都是文盲,有些人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長期致力於人類掃盲的工作,其背後的假設在於:如果越多的人理解文字運用,將會促進個人、家庭、社會和整個世界彼此的和諧。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網頁上,對於識字的重要性敘述如下: 掃盲對於社會和人類發展極為重要,因為它能夠改變生活。對個人、家庭與社會來說,它可提高人的健康與收入水平,改善人與世界的關係,是增強自立能力的手段。 一個具備讀寫能力的社會,是一個充滿活力、能夠交流思想和辯論的社會。然而,文盲現象卻成為了提高生活質量的障礙,甚至能夠導致排斥及暴力行為。 識字好像滿有用的,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想法是否為一個放諸四海的標準呢?讀寫能力的傳播是否一開始就帶著教育的理想?能否改善人與世界的關係?若回到早期社會觀察這個問題,是否有不同的思考? 關於古代社會讀寫能力的經典作品是威廉‧哈里斯(William. V. Harris)的《古代識字能力》(Ancient Literacy),本書敘述希臘羅馬時代有多少人可以讀和寫。以往學者多被希臘時代哲人所留下的作品所吸引,或是受到拉丁文史料所記載的羅馬教育系統影響,並相信希臘城邦之中或是羅馬帝國下的居民具有一定的識字率。 然而,哈里斯根據由少部分菁英所留下的文字史料,透過跨學科的研究,系統性的分析古典時代的識字率。由於受到社會和技術性的條件限制,讀寫能力只掌握在少數的貴族之中。在希羅文明中,口述的傳播遠比文字來得重要。西方古典世界的讀寫能力如此缺乏,那古代中國的真實情形如何呢?一般人能夠看得懂而且寫故事嗎? 以往所留下來的材料,像是《史記》、《漢書》等古典文獻比較缺乏一般平民的書寫記錄。我們可以想像一下誰可以閱讀和寫字?上層的皇親國戚、知識分子應該都可以。 史丹佛大學的魯威儀(Mark Lewis)教授認為讀寫的能力是掌控在統治者身上,或者說讀寫能力就是為了掌控權力的工具(這和聯合國的理想剛好相反),也就是說平民無法獲得讀寫的能力。 但是,有一個問題在於:這些權力者的讀寫能力是誰教的?鄉公所、縣政府管戶籍的、收稅的下級官吏也要會寫字,平民為了閱讀一些政府的文書(貼在城門上的公告),是不是也要看得懂呢? 下級官吏 以往的歷史材料無法告訴我們的事情,幸好近幾年來透過考古發現大量的簡牘文書,大部分是政府的法律、檔案資料,讓我們對於平民社會有更多的認識。 從《墨子》和銀雀山的漢簡來看,在戰國時代與漢代,出入城門所要遵守的規定,都要公布在大街、高台和城門處,「令往來者皆視」,至少要讀得懂字才能瞭解規定吧! 按照加拿大麥基爾大學葉山(Robin D. S. Yates)教授的看法:「法令的頒布者沒有考慮那些識字的人。可以說,他們不認為文盲會不遵守法律,會有識字的人幫他們解釋那些告示上的命令。」 要使國家的法令貫徹到社會底層,告訴一般的庶民,至少在下層社會需有很大量的一批人識字。 在沒有國民教育之前,這批識字的人大部分是世襲的公務人員,在家裡受教育,他們在秦與西漢稱為史、卜、祝。他們能懂多少字呢?按照職掌任務的不同,三千字、五千字或是七千字,而且還要能夠背誦相關的文獻。 安徽阜陽的西漢墓葬之中就曾經發現過《倉頡篇》,是當時習字的字書,這些世襲的地方公職人員從三歲起接受讀寫能力的訓練,之後還要通過考試,如果考試之後無法履行相關的職責與任務,老師還會受罰(真可怕!如果這樣的話,中華民國很多公務員的老師都會被罰了)。 這批秦、漢的下級官吏很重要的任務在於準備戶籍和法律案件的資料,而每個地區的里正、或是伍長,還是當地較為年長的「父老」都要定時以文字的形式向政府報告社區之中的狀況。 從他們必須以文字書寫報告的狀況,可以知道這些最基層的里長、鄰長雖然無法長篇大論的寫文章,但至少都具備一定的工作語言應付行政系統的需求,也可以將政府的文書和法律規定傳播給不識字的平民。 但古代的平民是否都不識字呢?也不一定,從新出土的考古材料之中讓我們對於這個問題也有不同的思考。 士卒 在台灣的男性同胞們應該都當過兵吧!當兵時寫信表達思念之情通常都是寄給女朋友,只有出事了或需要錢的時候才會寄給媽媽。 2200年前秦國尚未統一天下之前,在秦和楚之間發生過很多次大戰,參與的士兵本來都是無名英雄,浴血沙場卻無人知曉。透過考古材料,我們竟然發現這些士兵的家書。 在湖北雲夢睡虎地所出土的墓葬裡,發現木牘形式的家書,是前線作戰的士兵寫給母親的信。寫給媽媽的信很明顯是要錢,大意是:媽,我要錢!還有趕快把夏天的衣服寄過來。如果家鄉的布價格比較便宜的話,在家鄉做好衣服寄過來;如果家鄉的價格貴的話,就寄錢過來,我在前線買布做衣服。 跟媽媽要錢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兩千年前到現在歷久不衰。不過,這篇文章的主題不僅僅是跟媽媽要錢喔!如果當兵的士兵會寫信,代表他們具有一定的讀寫能力。同時也代表收信的人具有閱讀能力,或是就近可以找到代為讀信的人。 目前不知道他們讀寫的能力是在哪裡學的,很有可能是當兵的時候,透過軍隊系統學的。 秦、西漢都是全民(男性)皆兵的時代,從漢代居延所發現的簡牘也可以發現,服役的士兵就算是無法寫信,也需要具備一些簡單的文字和數字能力,在固定的格式之中紀載下日常的勤務,像是倉庫的儲備狀況、勤務的賞罰和基本的法律常識。 程度較好的士兵可能會學到較多的書寫能力,看來當兵不只是男生的成年禮,在秦漢也是獲取讀寫能力的過程。 而且,不只男性,當時平民階層的女性也有人具備讀寫能力,而且還具備法律的知識,從張家山所出土的漢代木簡當中,其中有不少法律的判例。有一條紀載著一位女性奴隸,不僅逃跑到其他地方,落腳之後還向官府謊報自己的戶籍,而這都需要一定的讀寫能力才能辦到。 當時女性為了應付相關的行政需求,在某一程度上也必須學會書寫自己的名字和理解自身在法律系統的地位。除此之外,也發現過女性戶長的例子,這樣的技能使她們不只是服從國家的要求,也能利用法律體系爭取自身的利益。 我們無法透過精確的統計數據確認秦漢時代到底有多少比率的人可以讀和寫,但從近來的考古資料,相對於同時期的羅馬帝國,秦漢帝國有較多的人具備讀寫能力。 只是,與聯合國帶有教育大眾的啟蒙思想不同,下層的官吏、平民接觸文字的過程是為了應付國家統治的需求,在國家的要求下,進入了文字的世界。我們當然不否認從春秋、戰國到秦漢時代都有很多具有理想的教育家,像是孔子、墨子等,漢代也有很多私學的傳統,但是對於一般庶民而言,接觸文字的過程,同時也是進入了以文字控制、管理的行政系統之中,主要是應付服役、繳稅等義務,成為「編戶齊民」,而不是為了讀故事。 *延伸閱讀 胡川安,〈評Li Feng and David Branner, Writing and Literacy in Early China〉,《早期中國史研究》5:1(2013:6),頁175-186。 Li F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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