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同學、師長,還有真促會友人之間,最關注的話題大概就是再生.com那批白色恐怖檔案。從8日胡顧問公開希望國防部聯絡,到後來表示將捐給檔管局,就文獻保存的角度來看,到這邊問題都還不大。 但從前天上三立電視節目,到昨天上午在PTT公開徵求「歷史學生團體」做「數位化」,乃至晚上戲劇性地在電視節目上交給彭文正代管處理(胡顧問是交給正晶限時批節目,目前檔案在王世堅處保存,但如何處置,仍委由正晶限時批節目╱彭文正處理)。 劇情急轉直下,網路上頓時一片叫好。但在我們這些相關領域人士來看,卻只能頻頻搖頭。 今天錄「正晶限時批」的意外使命白色恐怖檔案持有人胡先生壓力太大幾夜難眠,他在節目中突然宣布,把整箱白色恐怖史料交給正晶限時批代為處理,希望珍貴史料能夠有效率地為受害者伸冤,最終歸於國家。節目錄完後,在徐國勇律師、王世堅議員、林俊憲委… Posted by 彭文正 on Thursday, March 10, 2016 為什麼呢? 因為這一切的作法完全不合乎歷史檔案處理的基本原則,也欠缺對轉型正義的基本認知與思考。從我們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個古玩商人跟媒體炒手聯手製造的鬧劇。 下面,筆者會從a. 檔案保存、b. 數位典藏、c. 開放方式三個面向簡單地說明為什麼這是一件鬧劇。 a. 再生.com的做法完全不合乎檔案保存的基本原則 檔案保存,最重要的就是盡量維持檔案的完整,以便日後可以做不同的運用。用比較淺白的例子來說,檔案之於歷史學者,就如命案現場之於刑警。兩者都必須盡量的保持完整,以便從中找到更多的線索。 更重要的是,有些運用檔案史料的方式,是我們當下想像不到的。例如警察局的治安報告,對於過去以政治史為主的歷史研究來說,可能沒有什麼用處;但在日常生活史興起之後,卻成為紀錄當地社會生活樣貌的重要史料。 舉個臺灣史領域的有名例子:日治時期的土地申告書。 土地申告書是當初日本領臺時,為了查明土地所有狀況而展開的調查檔案,檔案記載了清末日初的土地所有狀況,對了解清代的社會與原漢關係具有相當高的價值。 但戰後保管這批材料的地政單位卻不曉得這層價值,將其銷毀,只留下新竹州的檔案,作為訓練之用。 這使得我們對清代漢原土地關係的理解,幾乎僅能從竹塹地區的狀況加以推論。但我們都知道,不同地方的原漢關係可能有所差異,甚至非常不同。 無論如何,我們只剩下新竹州可以研究。這也是為什麼幾個重要著作都以竹塹地區為對象的緣故。 為了不讓這樣的憾事再次發生,保有未來史料運用的可能性,現今的學界基本上都清楚認知到,檔案必須儘可能地保存完整。所謂的「完整」,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資料上的完整性;一種是物理上的完整性。 先從資料的完整性說起。一般來說,政府檔案會按照分類類目,以卷宗的方式,將一個案件的相關文書,依照時序整理存放。這對歷史學者來說非常重要。編纂過後的檔案,可以完整地呈該現政府部門如何應對特定案件。 進一步說,檔案的分類、編纂、包裝方式,有時本身就透露重要的訊息,例如政府部門、經手單位的更動。假使檔案散佚,我們就無法得知這些資訊。 其次,就物理的完整性而言。一份四五十年的檔案出土,最優先的工作是如何令這些檔案可以繼續保存。因為紙張的物體實存本身也可能含有有用的訊息,最基本的如可以從用紙看出當年的物質水平。 筆者以前就曾經翻閱過花蓮縣政府的機關檔案,發現那些文書是印在遣返日人工作表格的空白背面,這可能就反應了當時物資確實缺乏(是否如此,當然需要進一步的檢証)。 而這樣將就、粗製的紙張往往早已泛黃、脆化。要繼續保存這些檔案,最優先的工作必然是拔釘、除蟲、修護、除酸。 再生.com這批資料,據胡顧問所說,是來自跳蚤市場。推測是檔案銷毀過程中流出,或當年負責人自行帶走。這並非不可能的事情:在1999年檔案法立法之前,臺灣的檔案管理並沒有非常完整的規範。 儘管各單位的秘書科可能負責如實地編纂,但這些檔案可能受潮損壞,也可能在搬遷時遺失,當然也有自己帶出的,流出的檔案並不乏其例。 對舊書頗有研究的李志銘日前就提到了30年前的國書事件,就是一個搬遷遺失的例子。2004年出版的《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則是另一個流出後從跳蚤市場取得的案例 。 我們並不曉得這批檔案在胡顧問手上多久。假使是與那批喊價千萬,最後以七位數賣給臺史所的保密局檔案同時入手,那也七八年了。這段期間到底做了什麼樣的處置,是否聯繫過學術或國家檔案機構?目前沒有看到相關的報導。 檔案的狀況從蘋果的影片看來,其實是需要做物理修復的,但我們也不曉得再生是否有足夠的、良好的設備做拔釘、除蟲、修護、除酸的工作,或是只有一般的防潮。 (也許胡顧問上節目的時候有說,但筆者不看政論節目,如果有也請指正。但從用紙箱移交給彭文正來看,恐怕連最基本的防潮概念都有待加強。) 物理上的保全工作並不清楚,但資料上的保全工作,卻是相當糟糕。 如果是為了保全文獻,那麼這一批檔案應該是要整批處理,即便是轉手,也應該是整批賣出。但是再生.com取得這一整批的檔案之後,卻是採取分案、分件,以高價分別在網路上販賣。 這樣的作法在舊貨市場的邏輯中,或許可以幫助舊貨商人取得最高的利潤;但從史料的角度來看,卻是完全破壞了檔案的完整性。 b. 再生.com的數位典藏可行嗎? 10日,再生.com在PTT八卦版上,提出了徵求學生進行數位典藏的倡議。但筆者很坦白地說,對數位典藏有一點基本認識的人,都會覺得再生.com的提議非常有問題。 很多人認為數位典藏就是拍照或掃描儲存。但真正的數位典藏,除了系統之外,至少包括數位化與後設資料(metadata )兩個層次。 數位化的部份,最主要的問題是兩個:用什麼樣的規格(拍照或掃描?檔案格式如何?解析度如何?)與如何保存;而後設資料則涉及到這批材料如何運用的問題,這一部份是圖資、資訊科學、博物館學、檔案管理、歷史學的領域。 後設資料除了標示原始材料與數位資料的基本規格資訊(物理尺寸、重量、格式、材質等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標示檔案涵蓋了哪些內容,與哪些人事物有關,甚至與其他的檔案關係如何。 我們可以用公版的後設資料,如一般常用的都柏林核心集(Dublin Core),便是一套發展地非常完整,可以視情況調整的後設資料格式。都柏林核心集規範了15種基本元素。假使不遵循普通的國際標準,那麼至少會標示人、事、時、地、物、機構、組織等事項。 而針對特定的檔案,也可以做特殊的設定。例如,若是判決書,那麼可以特別設置判決法官、適用法規、刑期等等的欄位;如果是地契,那麼承買人、出賣人、圖章都是可以特殊注記的欄位。比較細緻的,會有文件摘要,這就得要有人讀完整份文件,然後給一段簡短的描述。 這部份通常要與系統互相搭配:你想讓搜尋可以細到什麼樣的地步,那麼就可以設多細的欄位。 當然,最細緻的,是全文key-in。這部份就得看這些檔案是否字跡整齊,如果整齊的話,那相對容易——清代的奏摺與起居注是最標準的例子,這些文書都有專人抄寫,字跡絕對工整,這類史料的問題是句讀。而如果是鉛字,甚至可以用OCR處理後再核對。 但如果字跡潦草,就得費一番功夫熟悉撰寫人的字跡(例如蔣介石的批示字跡就非常潦草):如果同一批檔案裡面有多個撰寫人,字跡都相當潦草,那就最麻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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