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羅馬帝國的國王(皇帝)並不是像一些人想像的,只是個橡皮圖章、由諸侯操縱。相反的,只有強大到能夠得到所有諸侯認可的國王,才能夠真正坐穩王位。 奧圖王朝之後的薩里爾王朝、再到斯陶芬王朝,大抵都是照著選舉制度,雖然偶有對立國王的出現,但最終大都能分出個勝負,直到1198年…… 上集:【神聖羅馬帝國的王位爭奪戰】(二)東西羅馬的完美結合? one day you are in the next you’re out 這不只是決戰服裝伸展台的口號,也是中世紀貴族政治的寫照。舊家族滅絕,新家族興起。今天是朋友,明天是敵人。很少有家族能夠在歷史的洪流中千秋萬世。 11世紀末12世紀初,歐洲上演了父子相殘的戲碼,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亨里希四世(Heinrich IV,1056 -1105 在位)的兩個兒子相繼在被加冕為王之後,竟然起來跟皇帝老爸作對。先是第一個兒子康拉德與教宗結盟但反叛失敗,在諸侯的認可下被拔掉了皇冠,將王位給了二兒子亨里希五世。 亨里希五世一開始很乖,但最後還是反叛老爸而且成功奪權,卻也因為無子繼承,成了薩里爾王朝(Salian dynasty)的末代皇帝。薩里爾王朝的直系男性血源就此終止,但亨里希四世的女兒阿格妮絲(Agnes),卻成為斯陶芬王朝(Supplinburger dynasty)的始祖。不過,王位並沒有一開始就傳到斯陶芬手中,而是先傳給蘇布林堡的洛塔三世 (Lothar III. von Suplinburg)。帝國看似回復了秩序與平靜,殊不知一場前所未有的腥風血雨即將開始。 到底1198年發生了甚麼事呢? 斯陶芬(Staufer)王朝來自史瓦本(swabia),但同樣跟史瓦本有地緣的,還有另一隻相當強大的貴族──韋芬(Welfen)。一山容不了二虎,同在史瓦本的斯陶芬與韋芬兩個家族,向來就處的不好。還好,兩個家族的世代累積的仇恨,在菲特烈一世(Friedfrich I. Barbarossa)──更著名的稱呼是「巴巴羅薩」(紅鬍子)──時暫時得到和解,因為巴巴羅薩本身同時擁有斯陶芬跟韋芬的血緣關係。只不過,兩方衝突在他死後又再度爆發。 1197年,巴巴羅薩的兒子亨里希六世在西西里島的美希那 (Messina)驟逝。他與西西里公主康斯坦絲的兒子菲特烈二世,年僅兩歲就被選為神聖羅馬帝國國王。但西西里王國的結構與神聖羅馬帝國不同,是君主絕對專制的國家,康斯坦絲對神聖羅馬帝國不感興趣,擅自幫兒子把王位推掉,頓時之間神聖羅馬帝國又群龍無首。 依照慣例,這時應該要舉行選舉,選出新的皇帝。而隔年1198年選舉的確舉行了,只是不是一次,而是兩次。 1198年3月6日,先是亨里希六世的兄弟、史瓦本的菲利浦被諸侯們選為國王。但是,在他同年9月8日被加冕之前,諸侯們在科隆大主教的主導之下,又在6月舉行了一次選舉,選出了韋芬的奧圖四世 (題外話,他也是英國國王獅心里查的姪子),而且他7月12號就加冕了。一個帝國有兩個皇帝,這下問題可大了,而且兩邊都相當強悍,後台也很硬,可以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底誰有理呢? 菲利浦是菲特烈一世巴巴羅薩的兒子,血統純正。他說他得到多數諸侯的支持,包括薩克森公爵與圖林根領主伯爵。他在美茵茲透過Tarentaise大主教加冕,用的是真的帝國信物(帝國皇冠、聖矛、帝國寶劍),但是地點跟人都不對。 但另一方面,奧圖也說他得到很多貴族支持,要論血統的話,奧圖四世的祖母是上面提過的洛塔三世唯一的女兒,也算是沾了點光。而且他在對的地點(亞申)透過對的人(科隆大主教)加冕,只是他沒有對的皇冠。 兩邊都看似有理,但又有點不太對勁的地方,此時的衝突可說恰巧突顯出了選舉制度的爭議性與缺失,那就是:到底選舉結果該誰說了才算數呢? 兩方爭執不休互不相讓,吵到教宗那邊,眾人要教宗給個答案。畢竟,教宗是加冕羅馬皇帝的人,每位被選出來的國王,都被預設為會被加冕為皇帝。換句話說,雖然教宗對於國王選舉沒有選舉權,但是要不要幫國王加冕為皇帝的決定權,握在他手上。 當時的教宗英諾森斯三世(Innozenz III.)雖然很討厭斯陶芬王朝,但是也沒有很天真的就馬上站到另一邊去。英諾森斯城府很深,也因此,教宗的地位與權力在英諾森斯任內達到登峰造擊的地位,不過這就是另一個故事。總之,老謀深算的英諾森斯沒有馬上表態,而是耐心地觀察著情勢,以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 簡單來說,英諾森斯所持的觀點是:雖然國王是你們選,但最後還是得通過教宗的認可才可以,就算你們選得再開心,教宗不承認就不合法。英諾森斯的觀點也被後世教宗沿用,讓教宗與神聖羅馬皇帝的糾葛剪不斷理還亂。 英諾森斯不願插手,問題就又回到神聖羅馬帝國。 要理解神聖羅馬帝國的選舉,我們得先介紹一下所謂的「分封制度」。 分封制度是個錯綜複雜的權力金字塔。但是簡單來說,在這個金字塔內,貴族可以粗分為兩種,一種是高階貴族,一般所謂的「諸侯」就是指這類。 哪些人是高階貴族呢? 首先。排在所有人之前的是大主教跟主教。是的,德國國土內天主教神職人員是具有世俗政治諸侯身分的。世俗貴族方面,最高階的是公爵跟國王,德國內最高級的頭銜是公爵(Herzog)如薩克森、巴伐利亞、史瓦本、奧地利等等。雖然神聖羅馬帝國之內其實還包含有波希米亞王國(即今日的捷克)、勃根地王國等,然而最後真正進入選帝侯體制的只有波希米亞國王,這點稍後在談。 另外還有幾個雖然頭銜不是公爵,但是卻同屬諸侯之列的高階貴族,他們分別是:邊境伯爵(Markgraf): 邁森、布蘭登堡;圖林根領土伯爵(Landgraf von Thüringen);萊茵王宮伯爵(Pfalzgraf bei Rhein)。 與之相對的,就是不包含在以上名單中的,都通稱低階貴族。必須強調的是,有些低階貴族的伯爵,實際上可能擁有強大的政治與軍事實力,不可小看。 在前面的文章我們提過,神聖羅馬帝國的國王選舉,對於選舉人的資格並沒有很明確的說明。在1220年Eike von Repg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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