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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惡多端的性格,會隨著家族基因遺傳給後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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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詹姆斯‧法隆(James Fallon)

二○○五年十二月的某個週日,也就是我發現自己不正常的腦部掃描圖後的兩個月,我和妻子黛安邀請了直系親屬,在自家後院舉辦了一次燒烤。當我忙著烤肉和蔬菜的時候,母親詹妮把我拉到了一邊。「我聽說你在全國巡迴做關於兇殺犯大腦的講座。」她壓低了聲音說道。

她知道我在一些講座中提到了自己的腦部掃描圖看起來正像是一個兇殺犯的事。「這有些東西你必須得看看。」她的話立即吸引住了我的注意。

書名是《離奇謀殺:麗貝卡.康乃爾之死》(Killed Strangely: The Death of Rebecca Cornell),作者伊蓮.福爾曼.克蘭(Elaine Forman Crane),書中詳細敘述了一六七三年,七十三歲的麗貝卡.康乃爾被自己四十六歲的兒子湯瑪斯謀殺的經過。

那可謂美國殖民地時期弒母第一案。(麗貝卡.康乃爾是埃茲拉.康乃爾[Ezra Cornell]的祖先,後者創建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康乃爾大學,所以康乃爾家族也是美國歷史愛好者們熱衷研究的對象。)

麗貝卡和湯瑪斯以及其他家人住在羅德島的納拉甘薩特灣(Narragansett Bay)邊,他們在那裡擁有一片一百多英畝的地產。一晚,麗貝卡被發現死在臥室的壁爐邊,周身焦黑,難以辨認。

一開始,這個案件被判定為一場「糟糕的意外」,但不久,一些靈異事件開始造訪麗貝卡的哥哥,暗示其中另有蹊蹺。麗貝卡的兒子湯瑪斯在經濟上一直依靠母親,但他們相處得並不好,湯瑪斯有時還會虐待麗貝卡。人們把麗貝卡的屍體從墳墓中挖出,做了仔細的檢查,在她的胃部發現一個可能由刺傷導致的傷痕。雖然缺乏有力證據,湯瑪斯還是被判有罪,施行絞刑。

我母親倒對麗貝卡的故事不怎麼感興趣,想必她一定是擁有與大眾趣味相反的品味。據大衛說,麗貝卡.康乃爾是我們父系血統中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母。然而,康乃爾家族並不只有湯瑪斯這個兇殺犯。書中還指出,麗貝卡是麗奇.博登的直系祖先,而麗奇則在一八九二年被指控用斧頭砍死了自己的生父和繼母。用堂弟大衛的話來說,這種凶案就是「博登家的人做出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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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康乃爾家族並不只有湯瑪斯這個兇殺犯。

除此之外,書中還提到,在一六七三年到一八九二年之間,我們父系有好幾個人,要麼是被指控,要麼是被證實謀殺親人。麗貝卡的後代艾爾文.康乃爾在一八四三年用鐵鏟重擊妻子漢娜之後,用剃刀割斷了她的喉嚨。康乃爾家族這種自相殘殺的癖好,還真是獨具一種別緻的公德心。

最後,事情出現了讓人愉快的結果,也像是歷史的必然,這條兇手鏈在十九世紀末終於趨於平淡、消聲匿跡,使我和父親都遠離這條家族血脈。

大衛和我的堂兄阿諾.法隆帶著極大的興趣和專業精神研究了我們的家譜。憑藉著對家譜孜孜不倦的執著,他們走訪了散佈在新英格蘭、紐約、堪薩斯州和加利福尼亞的墓地,又發現了其他大有看頭的軼事。

二○一一年和二○一二年,他們發現了另外兩支祖父輩的父系血脈,一支全是嫌疑犯和兇殺犯(共七人,其中兩人為女性),另一支祖父輩血脈中的男人們總是毫無理由地離開妻子和情人們。這幾條血脈和康乃爾血統中的男性,個個性格冷血,還有謀殺直系親屬的傾向,對外人倒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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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條血脈和康乃爾血統中的男性,個個性格冷血,
還有謀殺直系親屬的傾向,對外人倒是沒有。

再往回追溯,遠祖英格蘭國王約翰(一一六七∼一二一六年)曾簽署過有史以來最有名的反君主制文件《大憲章》(Magna Carta),除此之外,他一直是英國史上最殘忍和備受厭惡的君主。據說他做事毫無顧忌(一個密友這樣說過我),還刁鑽狡猾,很有些「惡作劇式」的幽默感(我的叔叔鮑勃也這樣說過我)。

他充滿能量—如果不是個躁症患者的話,也算是個輕躁症患者—還總是疑神疑鬼、善變、殘忍而無情。一個和他生於同時代的人這樣描述他:「約翰是個暴君,一個頑劣的統治者,從來都不是一個國王。他貪婪,對他的臣民錙銖必較,搜刮徹底。像他這種恐怖的人,就算下地獄都嫌不夠。」

但關於他也有些「好話」。在《約翰大帝:英國最邪惡的暴君?》(King John: England’s Evil King?)一書中,歷史學家雷夫.特納(Ralph Turner)寫道:「約翰有做大事的潛力。他聰明,有經營頭腦,還很擅長軍事,但是性格中的缺陷使他止步難前。」

約翰的父親亨利二世(一一五四∼一一八九年)也同他一樣躁狂,他們生氣時,有時會口吐白沫。亨利最後死在兒子約翰的手裡。約翰的兒子亨利三世,和亨利三世的兒子愛德華一世也和約翰一樣,有著好鬥、衝動和卑鄙的名聲。

他們四個都對猶太人施暴。亨利三世下令讓猶太人在公共場所佩戴代表恥辱的標誌,愛德華一世則在處死了三百個猶太人之後,又下令把猶太人驅逐出境。愛德華身居高位、手握重權、野心勃勃,在一二六四年寫成的《路易斯長詩》(The Song of Lewes)中,他被比作一隻豹子(貶義的)。

史學家麥克.普雷斯特維奇(Michael Prestwich)在書中記錄道,聖保羅大教堂的主持牧師曾勸諫愛德華修改稅收政策,結果就當場(以某種方式)死在了君王的腳邊。這意味著他可能是被愛德華親手殺死的,但這個說法只是個猜想。

發現自己的大腦掃描圖,讀到那本書,繼而又了解了整個家族的歷史,這一切沒有怎麼使我煩惱。對我來說,這些發現都是可以對人炫耀的資本,這就好比,如果你發現自己的家族裡出過好多江洋大盜,遠比發現自己的貴族血統要值得誇耀得多。

我也知道血統並非基因學,遺傳基因會隨著每一代的更迭,被數量眾多的其他基因沖淡,所以人們很難透過這樣一條跨越百年,歷時長、變化多的基因線索,總結某個人為什麼品行良好或是作惡多端的原因。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在家族裡找出兩支兇殺犯血脈和一支拋妻棄子者的血脈。這種基因探祕遊戲總是讓我好奇,為什麼一種輕微的性格傾向可以一代一代滲透到現在?

本文摘自三采文化之《天生變態:一個擁有變態大腦的天才科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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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惡,
有可能是「天生」的!
我們除了被動地面對、坐等犯罪案件發生之外,
還能做些什麼?
社會有沒有可能改變與生俱來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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