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昱泓
提到東南亞名字有「汶」的國家,大部分人也許會立刻聯想到「汶萊」這個依靠石油進而富裕的穆斯林國家。但比較少人會注意到的是,在汶萊東南方有另一個年輕的國家:東帝汶。
這個國家除了是東南亞少數的天主教國家外,也是最晚成立的國家。不過你知道嗎?這個 2002 年才獨立的國家,其實在歷史上總共獨立了兩次!
這兩次獨立分別是 1975 年以及 2002 年,但究竟為什麼會隔了 27 年又再次獨立呢?要談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就必須先稍微了解一下帝汶(timor)島的地理位置以及其被殖民的歷史。
首先,帝汶島是個夾在在澳洲北邊與印尼最東邊的島嶼,雖然距離中國遙遠,但根據記載,最早在十六世紀初,擁有超凡行動力的客家人就遠渡重洋至此砍伐檀香木貿易維生。不久後,希望能在亞洲建立貿易據點的葡萄牙也為了島上的檀香木來到此處,並將整座帝汶島納入自己的殖民統治之下,同時還帶來了天主教。
直到十七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佔領了西帝汶,並把葡萄牙人趕往島的東邊,帝汶島的東西兩端也就此走向不同的命運。
相較於荷蘭東印度公司對各不同族群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成立於1702年的葡屬帝汶,一直以來都是給予當地居民較高的自主權,這也使得東帝汶不像鄰近的印尼因為殖民影響而有強烈的民族主義色彩,也不曾發生過嚴重的排華運動。
1974 年,葡萄牙內部發生推翻獨裁統治的「康乃馨革命」後,新的葡萄牙政府宣布「去殖民化政策」,放棄並鼓勵殖民地成立政黨以決定未來的走向。
此時的東帝汶,分別有主張獨立的東帝汶獨立革命陣線(Revolutionary Front of Independent East Timor),主張留在葡萄牙的民主聯盟(Democratic Union) 以及主張和印尼統一的帝汶人民民主協會(Popular Democratic Association of Timor)。
由於葡萄牙殖民政府撤出的速度太快,東帝汶進入了權力真空的狀態,並迅速爆發內戰。直到 1975 年年底,主張獨立的革命陣線控制首都狄力(Dili),宣布成立東帝汶民主共和國。這也是東帝汶首次宣布獨立。
然而,由於獨立革命陣線較為左傾,因此東帝汶在獨立八天後,印尼就以「防堵共產黨」為藉口,避免東帝汶與印尼共產黨合作,而出兵將這個新國家併吞。當時,雖然聯合國安理會已經通過決議,要求印尼撤兵,但由於美國與蘇聯陣營在冷戰的對峙之下,美國為了防止東帝汶成為「亞洲的古巴」,竟也默許了印尼的侵略行為。
而南邊的澳洲,早先就與印尼簽有「帝汶缺口條約」,這個條約允許澳洲在帝汶島海域擁有開採自然資源的權利。為了自身國家的利益,澳洲也同意印尼的軍事行動及其在東帝汶的主權。
就這樣,東帝汶在冷戰局勢及周遭強國的利益下,被迫進入了印尼佔領統治時期。
為了早日使東帝汶「印尼化」,成為印尼的一部份,印尼政府興建大量的學校以教授印尼語,同時禁止說葡語以及當地人所說的德頓語。除此之外,還投注大量經費鋪設柏油路,以完成公路網。
在媒體的宣傳下,印尼國內大多數民眾的認知是「東帝汶自願接受合併」,但上面提到這些「印尼化」的行動,卻東帝汶境內引發了更強烈的獨立聲浪。加上東帝汶人口主要信奉天主教,和多數信奉伊斯蘭的印尼人有所不同,以及併入印尼後多次的屠殺事件,這些都成了東帝汶始終不願讓印尼統治的原因。
一直到 1990 年代,蘇聯解體,冷戰結束,美澳兩國對於東帝汶議題的態度也有所轉變,開始希望印尼能夠尊重人權,給予東帝汶自治的權利。
此時正好遇上金融海嘯,原來態度強硬的印尼總統蘇哈托(Suharto)下台,新任的哈比比總統(Jusuf Habibie)迫於國際壓力,只得給予東帝汶自治權,並於 1999 年 8 月 30 日進行獨立公投。這場公投吸引了將近九成的高投票率,更有 78% 的選民選擇脫離印尼而獨立。
雖然公投是在各國授意下進行,但隨之而來的,卻是東帝汶境內親印尼的民兵進行報復性的暴力襲擊,短短一個月內就有兩千多人被殺害,所有的基礎建設也被破壞殆盡,讓聯合國不得不暫時出面進行託管。一直 2002 年局勢稍穩後,東帝汶才正是宣布第二次獨立,成為今天獨立國家的模樣。
雖然東帝汶獨立之路走得艱辛,但自己的國家自己治理,走過十年那段百廢待舉的歲月後,今日東帝汶正在逐漸復興中,也和澳洲聯合開採海底石油氣,走向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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