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前夕,位於臺南的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在Facebook上頭,為館內幾位來自古時候的「優質好男人」發布了徵婚廣告。 系列活動的第一彈,臺史博推出的是將近三百年前躲在帆船艙底、偷渡來到臺灣的潮州男兒(簡稱潮男):鄭阿興先生。 【七夕特輯】鄭阿興,年廿有一歲基本資料:廣東潮州海陽人,康熙年間生。老家無田可耕,來臺開創新天地。年21歲,無鴉片煙癮,婚後不須與父母同住。❤擇偶條件❤:願一同打拼之熟番姑娘,家有田產者佳,面貌身材不拘(臀部大者優先回信)。月老… Posted by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on Friday, 14 August 2015 俗話說人帥真好、人醜吃草,鄭阿興顯然屬於真好真好的勝利組。在徵婚廣告推出以後,阿興很快地以一張神似周潤發的俊俏臉蛋,贏得了諸多粉絲的芳心。 不過,我說諸位腐眾大德啊,在大家踴躍向阿興歐巴發出交友邀請、或者前往臺史博當面對他表達愛意之前,咱們總該好好地認識人家,你說是吧? 很遺憾的,鄭阿興本人始終維持照片上的一號驚恐表情,看起來就算我們到臺史博現場採訪,他對自己的人生經歷應該也不會透漏隻字片語(不然就要上演恐怖蠟像館跟博物館驚魂記了,矮額)。所以這裡,我們只能透過臺史博的介紹來認識鄭阿興的故事。 一、 阿興偷渡來臺的年代,距離清鄭戰爭的結束約莫過了二十幾年,時序大致已邁入十八世紀了。臺史博說他沒有鴉片煙癮,這是件好事,不過,往後在臺灣的日子裡面,阿興會不會沾染上這個習慣,可能還須密切注意。 1720年代來臺的一些文人曾說:鴉片煙的吸食風氣,在當時的臺灣特別盛行。有些聚在一起喫鴉片煙的「無賴惡少」,還會誘惑別人入夥,一開始給你免費鴉片吸不用錢,久了就要你掏空家當,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話說鄭阿興才二十一歲,你看他那天然呆忠厚老實的樣子,姑娘們,我們能不替他操心嗎? 再說到徵婚啟事裡頭的「婚後不須與父母同住」,說來也是令人神傷。我們都知道,渡臺禁令初期的規矩,是不許人們攜家帶眷上船的。 阿興的老爸就算可以跟上他的腳步來到臺灣,可也不能拋下阿興的媽呀!何況,像阿興這樣的年輕移民,通常也不忍心讓爹娘承受風濤之苦,舉家到海島上冒險犯難(不過,穩定以後再把家人接過來的事例也還是有的),所以,清初來到臺灣的人群,有很多都像阿興這樣孓然一身,他未來的臺灣妻子,自然也就沒有公婆需要侍奉啦! 說阿興孓然一身,並不單指他的爹媽都留在潮州,這也完全可能是他個人財務狀況的寫照。臺史博說:阿興會來臺灣,是因為老家已經找不到工作機會了。而現代歷史學者的研究也告訴我們,16世紀以後中國東南沿海不斷膨脹的人口壓力,迫使人們必須移動到邊境甚或海外以謀求生存。 看來,鄭阿興也屬於這股移民浪潮的一員──既然偷渡臺灣是這般不得已的選擇,您也別期待他帶來多少財產了。除了幾個錢子兒、幾件粗布衣以及一顆火熱的心以外,他老兄大概就是徹頭徹尾的光棍一條。看上阿興的姑娘可得仔細算算,這婚後的生計問題,還是挺實際的啊! 話又說回來,阿興能夠來到臺灣,也不是容易的一件事。我們都知道:早期的移民要乘船渡過臺灣海峽,都得承受一定程度的風險。俗話說「唐山過臺灣,心肝結歸丸」,如果你有機會體驗一下臺灣海峽的風濤,你會發現糾結的絕對不只心肝,還包括你的腸胃。 我自己曾經從嘉義的布袋港坐著中型客輪到澎湖去,那趟旅程裡面,整船的嘔吐聲不絕於耳(我還被對面座位的一個小弟吐到鞋子上,哭哭),十分可怕。 現代船舶尚且如此,坐在幾百年前木造帆船那黑暗的艙底,想必更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遙想著遠方海島上未知的一切,在大風大浪裡左搖右晃,心頭還掛念著不知何時才能再見的親人、重返的家鄉……唉,你說這移民渡臺,怎能不唱起一曲悲歌呢? 更悲慘的是偷渡。我們知道臺灣海峽的波濤洶湧,曾經葬送掉不少挑戰它的海船,雖然如此,幾百年前的帆船,還是擁有相當層級的技術能力。渡臺有一定程度的失事機率,但不會高得太誇張,至少也會在商人們願意承擔的風險範圍裡面。[1] 不過,偷渡是另一回事。歷史上,絕大多數你看得到的庶民偷渡情事,船艙裡面的場景,通常令人怵目驚心。即便到了今天,掀起熱議的地中海偷渡者,他們的死難也根本是一幕幕的悲劇。再看清初私渡臺海的移民,同樣得賭上身家性命──而與現代新聞裡的慘事相仿,這群偷渡客所碰上的災難,往往不能歸咎臺灣海峽,完全都是人禍。 二、 來看看時常升高偷渡風險的一種人為因素:超載。 法規還不完善的年代,船舶超載是很常見的事情,橫豎都是一趟路,載運的乘客與貨物越多,船公司的利頭自然越大。 而在攬載偷渡者的「客頭」(這是清代的稱呼,某種程度上可以想成現代人蛇集團的「蛇頭」)與船戶而言,他們每出一趟船,就要承擔一次被官府查獲的風險,為了在最少的航次裡面獲得最多的利潤,偷渡船上會擠滿人,也就不是令人意外的事情了。[2] 上面的照片,光看你就覺得這船有點危險,不過,照片裡面的這些人,都還是站在甲板上的。偷渡者可不能這麼光明正大,航行途中,他們常常得被塞到船艙裡面去,以躲避官府的查緝。 把一大票人擠在狹窄逼仄的船艙裡,會發生什麼事?現代的新聞事件告訴我們:會悶死人。1990年的中華民國政府遣返一群中國偷渡客時,他們把63個人塞進了超小的船艙當中,然後把艙蓋給釘死,最後將他們連人帶船丟回了中國大陸(差不多就是用丟的,海軍把他們的漁船拖過海峽中線,就讓他們自個兒漂走了),結果活活悶死了25個人,是為「閩平漁事件」。 船艙悶死人,在地中海偷渡者的新聞裡面也不時上演。而清代的偷渡客雖然不見得是被悶死的,但艙蓋封釘的事情,倒是如出一轍。乾隆年間的《重修臺灣縣志》裡面,對於當時偷渡者可能碰上的危難,有很經典的敘述: 更有客頭串同習水積匪,用濕漏小船,收載數百人,擠入艙中,將艙蓋封頂,不使上下,乘黑夜出洋,偶值風濤,盡入魚腹。 把這整段翻成粗略的白話文,就是偷渡業者用超破爛的小船,搭載了幾百個人,又把他們全都塞進船艙,還把艙蓋給封了起來。這艘偷渡船將會乘著漆黑的夜色偷偷放洋,但只要碰到風浪,這幾百個偷渡者就準備在船艙裡一同沒頂,沉入深深海底。 而按照雍正年間一個福建官員的說法,有時候,船家根本是故意把偷渡船給鑿沉的,他們自己則早已準備好救生艇回到岸上。反正銀子已經到手(這種生意通常會先收一筆錢,偷渡客上船的時候,錢已經賺進口袋啦),把偷渡客送上岸又得冒著被抓的危險,他們索性自己動手,葬送了整船人命。[3] 《重修臺灣縣志》還談到其他了各種可能的人為偷渡風險: 比到岸,恐人知覺,遇有沙汕,輒趕騙離船,名曰「放生」。 沙汕斷頭,距岸尚遠,行至深處,全身陷入泥淖中,名曰「種芋」。 或潮流適漲,隨波漂溺,名曰「餌魚」。 在奸梢,惟利是嗜,何有天良;在窮民,迫於饑寒,罔顧行險。相率陷阱,言之痛心! 什麼意思呢?偷渡業者把船開到了臺灣附近,得找地方放人。他們通常不會把滿載偷渡客的帆船開進鹿耳門這種大港,等著人家來抓。實際來看,臺灣的西海岸上,仍有許許多多的小港灣,找個相對安全的地方泊船,理當也是偷渡業者應盡的道義責任。 不過,按照《重修臺灣縣志》的說法,有些偷渡船開到臺灣西部沿岸的時候,隨便找到一個沙洲,就會吆喝乘客下船,把他們「放生」了。 被「放生」的偷渡客徒步往內陸移動,但走到一半,才發現沙洲沒有連到陸地,只能冒險涉水而過。有些人就這麼走著走著,雙腳陷進了泥沙,動彈不得。 而如果他們很倒楣地遇上漲潮(這是很可能發生的事──因為剛剛把他們送到岸邊的船隻,通常是乘著漲潮才進來的),其命運就只能是「隨波漂溺」,最後死在他們夢想抵達的那座島嶼門前,數里之遙。[4] 早於《重修臺灣府志》一點,巡臺御史六十七(是的,這位滿人官員真的叫這個名字)也曾在乾隆九年的奏疏裡面,談到臺灣偷渡問題當中的不肖業者。而他的說法,與我們前面談到的情況差不了多遠。 他說啊,這些經營偷渡的壞蛋,會把乘客丟到外海的荒島上頭,然後告訴他們「臺灣到囉!」旋即拍拍屁股走人。等到偷渡客發現這些無人島上杳無人煙,也只能坐以待斃、無語問天了。 攬載偷渡這門生意,本就見不得光,裡頭會有些黑心的傢伙,完全是可以想見的事。可是惡劣如上述情狀,真是誇張到不行。 無怪乎,出現在我們高中國文課本裡的藍鼎元先生,聽聞了這些劣跡以後,要寫詩罵道「可恨在舟子,殛死不足云」──舟子指的就是這幫開偷渡船的傢伙,他們的罪孽就是受了天打雷劈,也毫不奇怪啦! 三、 話說回來,本文的主角鄭阿興先生,碰上黑心偷渡業者的機率有多高?很遺憾的,目前沒有足夠的資料可以做出有效的推論。不過,《重修臺灣府志》與六十七的觀察,顯然都不是個案,否則也不會出現「放生」、「種芋」、「餌魚」這般固定的喻依了。 更何況,偷渡的風險還不只是碰上黑心船老大而已。過程裡的每個階段,包括乘船之前的岸上窩藏、上船以後的港口點驗、抵臺以後的躲避盤查,偷渡客在任何一個環節被官府贓到,下場通常都挺慘的。 現存的清代檔案裡面,就可以看到不少偷渡者被查獲以後,被官府按「私渡關津」的律例,判處了八十下的杖刑──ㄟ,不是熱熔膠打手心八十下,是紮紮實實的八十記棍子啊。 總而言之,姑娘們若給臺史博的廣告吸引,有意去跟阿興結親,事成後請千萬不要輕易暴露他的偷渡客身分,否則好事者拿去告官,妳老公就要被打慘了,切記切記。 但無論大家有多愛阿興,他老兄得先想辦法躲過眼前的劫難才行──如果你有興趣到臺史博的偷渡現場去看個究竟(全票80、半票40,博物館那個內容,超划算的啊各位鄉親),你就會發現:鄭阿興距離岸上稽查船隻的官兵,約莫只有幾公尺遠的距離,如果這些軍爺的下一步是登船搜索,阿興也就甭徵婚了,還是徵個跌打損傷師傅來保他的小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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