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日治時代一個獄中文人的內心小劇場──劉先生,你的笑點到底在哪裡?
作者:李根培
日治時期大正 14 年(1925)10 月 22 日發生「二林蔗農事件」,日本警方陸續逮捕拘押了包括李應章(1897-1954)、劉崧甫(1898-1971)在內的 93 名二林蔗農組合員幹部,起訴了 39 名。經過冗長的審判過程,兩人皆身繫囹圄。
現存研究資料有《劉崧甫獄中日記》,這是劉崧甫在預審未決期間的日記,劉崧甫在大正 15 年(1926年)7 月 16 日保釋出獄當天的日記以及次日 7 月 17 日返鄉的記事心情寫照。大正 14 年(1925 年)12 月 27 日《臺灣民報》登載李應章初入拘留所的獄中感作 2 首詩。
昭和 3 年(1928 年)1 月 22 日《臺灣民報》登載李應章出獄情境以及返家的遭遇。這段記述,在 1952 年左右於淪陷大陸的李應章(在大陸改名李偉光)在手寫文稿〈有關蔗農鬥爭的被捕情況〉中有些著墨。林幼春於 1928 年撰寫〈二林李木生先生殯宮遇災記〉,也有極為感動的描述。「二林蔗農事件」後,劉崧甫與李應章兩人被拘留關押出獄的情境。這是本文嘗試要去比較的問題。
劉崧甫之出獄
劉崧甫從大正 14 年(1925 年)10 月 23 日拘押,直到次年 7 月 16 日,因三弟以及父親相繼過世,才由家屬親誼保釋出獄。他在當天的日記寫著:
(拘留停止出獄)「今天午後三時半久德看守開了監房門向我低聲細語說道,『二號啊卜放汝回了」我聽著這種話兒半信半疑問道,是保釋麼?伊說非々,是拘留停止的出獄,那時我就收入行旅 [1]
雜物,出了監房,行至部長室,那部長說道,『二號!エライネ!出たら馬鹿な文化協員と交涉しな方が良いだよ』(二號!了不起!出獄後你最好不要和糊塗的文化協會交流),久德看守說道,二號平常是很守獄規,所以對汝報告也報告真好,所以今天即能出獄』」
劉崧甫在獄中的編號是二號,這位牢房看守久德先生還陶侃一番說是因為表現良好,今天就要放他出獄。
「五時出了獄城,乘人力車至集賢館 [2]
方纔洗了身體欲出散步時,值逢著吳萬益 [3]
□□來,互相說了幾句就言起全工來 [4]
保釋的事,那時我始持了通知書,一見神魂削散,赫得手足如麻,痛哉!
劉崧甫走出監獄大門,雇車到旅館休息洗淨了身體,輕鬆愉快的外出散步,遇到吳萬益才告訴他因為父親過世特地來幫他保釋。他當時才看到通知書,一時嚇到神魂消散手腳麻痺。人間最悲痛的是父親的逝世。
「父亡的悲消息瞬時間祖叔公也至了同到鄭先生處又赫了一驚,悲慘交加有嘴不能言的,苦哉!哀哉!三弟也亡的慘信。 晚飯不能入喉,全夜在床上輾轉眼睛々不能出寐,受叔祖種種的勸慰!嗚呼!父弟双亡,像我的運命世間有可比較人們麼?咳!悲哉我!苦哉我!痛哀哉我!」
聽到崧甫出獄的消息之後,他的長輩祖叔公也來了。
一同走到鄭松筠律師事務所時又嚇一跳,此時又告訴他說三弟崧翰也在更早逝世了。真是悲慘的事接二連三的侵襲了他,晚飯食不下嚥夜不能眠,長輩們都安慰勸他節哀準備返鄉處理父弟的後事。他感到命運多舛,無人可比呢!
李應章之出獄
大正 14 年(1925 年)10 月 22 日,事件之後被拘押,到次年 4 月 30 日豫審終結,由麻生久律師保釋出獄。從昭和二年(1927 年)7 月 14 日入獄(已決監),算起來直到昭和三年(1928 年)1 月 13 日可以刑滿出獄。日本警方唯恐李應章出獄,會有大批農民組合群眾到監獄門口迎接歡呼,刻意在凌晨將李應章提早釋放出獄,還特別用監獄公務車一早帶出,沿著縱貫公路經彰化北斗到二林,直接送到二林李宅。
李應章(李偉光)在 1953 年左右在上海,撰寫過一篇文稿〈蔗農事件的被捕情況〉[5]
說到出獄時的情況:
「我在獄房(單人牢房)打草鞋子,我被禁絕一切的和外面通信,連家信也不許通。… 怕我要出獄時,台中的一般農民組合的同志們,一定有一番熱烈的歡迎會,所以把我的釋放時間提早三個鐘頭,於當天的五點鐘,就把我由監房喚出去,硬把我送上一輛預備好的汽車,神不知鬼不覺的開走了。用兩個武裝特務夾住上車,一直向我家鄉二林開去。到了彰化,我動了腦筋,連喚肚子痛要去看醫生,請求要彎進去看賴和醫師(由縱貫道路彎去市仔尾沒有多少路)。可是他們無論如何不肯。…終於把我強制的一直送到二林了。這是 1928 年 2 月 3 日早晨 9 點多鐘的時候。」
顯然警方是擔心若照著李應章應有刑期出獄,情資研判會有群眾聚集在獄房門口迎接他出獄,為了避免這個麻煩,獄方才提早將他偷偷放了,而且是用警車直接送返家鄉。其中還出了狀況裝肚子疼,想順道彰化去賴和醫院未被採信。
劉崧甫之歸鄉
劉崧甫出獄的次日,大正 15 年(1926 年)7 月 17 日,舊曆 6 月8 日。在悲淚交加之中返鄉,由祖叔公陪同乘坐列車,經過今外竹 [6] 車站換了台車(糖廠小火車的台車,是鄉間簡便交通工具),先到尤厝繞回潭墘老家。
悲淚交加歸鄉,今天早起乘一番列車與祖叔公同回故鄉,在途中,外蘆竹塘駅順便乘了臺車就了歸途,那押臺車友人的好意,押至尤厝繞回。
步至家裡大門,見了荒荒涼涼淒淒慘慘一片的舊家屋,掛了些麻布,一見忍不住的放聲大哭,那二弟聽見哭著迎出來,立極抱頭大哭,慘哭一場,那時親族友輩已是擁擁簇簇來安慰,來問狀況的,見面的都是兩眼汪汪落淚的,悲喜交加的。父親的遺體是停柩在堂的,三弟的靈位是立在小廳堂。
劉崧甫回到老家,看見老家廳堂的佈置,家屬都是披麻帶孝,又悲從中來放聲大哭,此時二弟崧袖也出來兄弟倆抱頭痛哭。親朋好友親屬長輩簇擁相慰。此時看到父親靈柩在堂,而三弟靈柩則置立在小廳堂,依照殤葬禮俗長幼場面。
一見靜悄悄沒有絲毫的聲說,咳!這是何種的悲哀呢!何等的痛傷呢!
此時大地靜寂,恍若這個家庭的運命終了,劉崧甫遭遇到家族的變故,作為劉家嫡長子,呈現人性最脆弱的一面。
李應章之歸鄉
昭和 3 年(1928 年)1 月 22 日,《臺灣民報》有一則新聞是:
「二林事件的主腦者,詹奕候、劉崧甫、陳萬勤諸氏已於前月先後出獄,而李應章氏也就本月十四日刑期滿了,故其家族戚友於前日就往台中,等要迎其出獄。殊不知刑務所當局……於十三日清早五時半,就喚李氏起床準備,於六時頃特備一臺自用車,將李氏由刑務所載出,經彰化北斗直接送到二林李宅,以官用自用車送出獄者回到其家,……概係因恐出迎人多,在台中及沿途惹起熱鬧的緣故。李氏在獄半年間,遇其令尊逝世,最近又遭二林大火,家屋被其焚毀……。斯人斯境實在難免無限感慨,而令人深表同情啊!李君在獄幸身體健康聊可為慰。〈李應章氏出獄-用官費自動車送到二林〉
根據前述報載,與之前的手寫文稿〈有關蔗農鬥爭的被捕情況〉相彷不贅。
在車上望著窗外郊野景色詩性逸興摧來,不知不覺就吟誦口占。
李應章出獄當時,愉快的情緒溢於言表,一心想到已經要脫離枷鎖,覺得快要到達久違的家鄉,可是沿途還在日本警方的跟監著。一時詩意興起,在歸途車中感作口占,題為:〈出獄車中口占〉(四首):
曉夢未全醒,雞鳴暗度關;拭開睡眼看,已到舊家山。
狗盜車行緊,歡呼拍掌遲;獄前應悵望,待到幾何時。
受盡熱刑又冷刑,□□□□;從今踏出人間地,脫卻紅衫喜再生。
半載光頭跣足人,今朝始獲自由身;何當覓得桃源路,一棹春風好避秦。
李應章(李偉光)的自傳中,倒是沒有這一段敘述途中之情形。然而,〈蔗農鬥爭被捕情況〉卻繼續說到:
一下車找不到我的家,更找不到我的父親,乃由堂兄帶到他家裡的一間房間。白簾布拉開指給我看的是一具棺材。我一看就暈過去了。
林幼春撰寫〈二林李木生先生之殯宮遇災記〉寫到:
丁卯殘臘 [7],應章獄期既滿,車馳而歸里,及里門,途之人趨而隨之,入其新居,則父骨幸全。當是時,哭者在堂,弔者在門,歡呼而相慰者在市,聲相雜也。
這是霧峰林幼春所描寫的李應章出獄返家時的情境。
劉崧甫的獄中感作
因父親去世,保釋出獄,〈出獄感作〉詩曰:
獄吏叮嚀鐵鎖開,出門大笑向西回;故人爭問獄中苦,冷雨燒風經過來。
這是劉崧甫出獄首日 7 月 17 日的記載,是否當天所寫,不得而知。回到家的第二天,7 月 18 日的日記,也寫下一首關懷家族農民的詩作,可顯示出劉崧甫愛鄉愛民的情懷。
清澄碧水二林河,白日青天起黑波;都是強權相壓迫,農奴原受苦情多。
這是首次出現關懷家鄉的美景,稱呼被欺壓剝削的蔗農,就像農奴一般。凸顯他的人道關懷。劉崧甫在 1940 年出刊的《瀛海詩集》也有一首〈獄中感作〉,詩曰:
朔風凜冽鐵窗寒,短袖赭衣一領單;幸得身如松與柏,凌霜凌雪不凋殘。三十年來風雨摧,粗衣糲飯壯身材;未將荊棘驅除蓇,空博頭銜號首魁。[8]
這是出獄後,返回家鄉隔了數年的回顧感作。
李應章的獄中感作這次是他服刑之後,被拘押預審未決期間,曾作〈獄中感作〉(兩首):
其一 實知此禍本難逃,為唱民權坐黑牢;
天理自然他日得,一生辛苦不辭勞。
其二 旬餘面壁証禪因,絕好乘機養性真;
多謝此番新洗禮,獄中我也過來人。
這篇詩作,登載於 1925 年(大正 14 年)12 月 27 日《台灣民報》。這二首詩文,是在 10 月 23 日二林事件被逮捕後的二個月零四天,是剛入拘留後所作。是李應章於被逮捕後,人還在拘留關押期間所寫。自知免不了牢獄之災而只能寄望他日得昭雪,或是趁著繫獄之期間,以修禪培養真理,皆否定牢獄的禍災。且促進「民權」之新時代普世價值,下一首詩之新洗禮與獄中過來人。自我感覺雖然牢獄之災,但是也有收穫。
劉崧甫在出獄當天的日記,有一幅(畫匾):
凸顯蔗農組合的抗議精神,精神是關不住。
劉崧甫於大正 15 年 7 月 16 日拘留保釋出獄即興作詩〈出獄感作〉。與返鄉作詩登載於 1940 年出刊的《瀛海詩集》,兩首詩的感慨內涵有別。前一首是剛剛放鬆心情的詩作,後一首是隔年之後的檢討反思。詞彙用句遣詞情境深度頗為不同。李應章出獄口占,是即興吟誦,略有嘲諷之意。坐牢也有所得,自我感覺不虧損。劉崧甫父弟雙亡,李應章父亡家燬,皆為人間最悲愴的事,發生在兩位難友身上。兩人皆有「獄中過來人」的豪邁壯志。出獄情緒心情愉快,吟詩口占。
未決監時期的感作,與尚在獄中的感作,是有不同的心情。劉崧甫在被判刑入獄之後,沒有發現另有日記記載,其受監情況也沒有資料顯現。劉崧甫在《瀛海詩集》一首〈獄中感作〉,是出獄後所寫。而李應章在預審拘留階段留存〈獄中感作〉(兩首),寫作時間在獄中所撰。兩者受監處境不同,對自己命運的預期不同。資料發生不同,要比較兩者心境的落差,實為困難。
《劉崧甫獄中日記》代表劉崧甫在被剝奪自由之期間所寫的文字,尚不能全面解讀為劉崧甫領導蔗農抗爭的心路歷程。而發生蔗農事件入監服刑此人生大變故之時,劉崧甫僅有 27 歲,李應章長一歲 28 歲,都在考驗他倆思想智識的成熟度。
[1]行旅:行李,應是行李的誤寫錯字。
[2]位於台中的旅館,由台灣人經營。
[3]大城庄長吳萬益,在大正14年(1925年)10 月 23 日因「蔗農事件」的大逮捕之中,也是被捕的那 93 位蔗農組合員之一。
[4]言起全工來:言:說的意思。台語,專程來的意思。
[5]李偉光,<有關蔗農鬥爭的被捕情況>,原件是李偉光的手稿,李玲虹(李應章之女兒)提供。他撰寫這篇文稿的時候,是中共建政後,1953 年前後,全體中國大陸的知識份子及幹部都在寫自傳以表示忠誠共產黨。
[6]外竹,地名是外蘆竹塘的簡稱,是林本源製糖廠火車經過的一處車站。
[7]這裡所寫的「丁卯殘臘」,是指 1927 年農曆 12 月。李應章出獄是 1928 年 1 月 13 日,農曆是丁卯年年尾。
[8]此首詩登載於 1940 年出刊的《瀛海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