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高山國」
那是距今約四百多年前的日本,豐臣秀吉終於平定了日本內部的戰亂,集大權一身的他開始思索向外擴張的可能性。
1593 年,豐臣秀吉將一紙《招諭書》交付給長年於東南亞沿海一帶經商的原田孫七郎,同時賦予其一項重要的任務── 務必要使「たかさご」(高山國)臣服於日本的統治之下。
這份史稱「豐臣秀吉高山國招諭文書」的文書,是以淡黃色和紙為底、上頭以金箔繪有圖案,文末出現斗大的「豐臣」字樣,象徵這份文書是由日本當時權力最高者所發布。其中,內文那句「原田氏奉命而發船,若是不來朝,可令諸將征伐之」的恐嚇用語,更是完整地展現出宣揚國威的意圖。
就在原田孫七郎踏上臺灣北部的土地後,這才發現當時的臺灣根本就沒有所謂的「高山國」,觸目所及之處也沒有一個可以代表交涉的對象,只好在百般無奈下返回日本。
儘管這次的任務以失敗收尾,但豐臣秀吉這看似不具戰略性質的舉動,卻像是在太平洋西岸投下了一顆震撼彈。週邊受到刺激的政權也紛紛作出回應,明朝開始派兵進駐澎湖,並加強東南沿海的海防設備;在呂宋(今日的菲律賓)殖民的西班牙政權更是將算盤打到了臺灣的身上,只不過,這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德川家康持續探詢「高山國」
隨著豐臣秀吉、原田孫七郎等人相繼過世,招降「高山國」的事情也漸漸被眾人所遺忘。
一直到 1600 年,德川家康取得關原之戰的勝利後,掌握了實質的政治大權。相對於豐臣秀吉那種略帶有侵略式的擴張政策,德川家康傾向與外國勢力的和平共處──透過和平的商業貿易締結親善關係,並藉由對外貿易的實質利益,強化日本境內各項經濟發展。
有趣的是,出於明朝政府長期以來對日本投以不信任的態度,使得德川家康的「對中政策」始終無法獲得善意的回應,為此,德川家康決定要尋找日本、中國以外的「第三地區」來進行交易──高山國、呂宋、交趾(今日越南南部)等地遂成為日本向外探索的首要目標。
1609 年,德川家康將這項艱鉅的任務交付給麾下的商業巨賈、同時也是對東南亞海域相當熟稔的「有馬晴信」來處理。
儘管從有限的史料中,無法得知有馬晴信一行人究竟有沒有成功地找到各處的代表人物,但頻繁出現於文獻當中的「たかさくん」、「たかさくん國」字樣 [1],至少可以確定有馬晴信等使者確實有來過臺灣,據說,還帶了幾名原住民回日本「晉見」德川家康。直至今日,這些「被晉見」的原住民到底是誰,仍是一個歷史上的謎團。
此後的 20 年的不到,歷史出現大轉彎,一個由日本商人、新港社頭目、漢人通譯所組成的 16 人團體從臺灣南部出發前往日本,向當時的幕府將軍德川家光「告狀」兼「獻臺」。
日本、荷蘭與「臺灣王」的愛恨糾葛
《熱蘭遮城日誌》裡頭一則紀錄寫到:「新港(Sincan),又名打好汝汝(Tagloeloe)社:理加(Dika),先前在日本被封為臺灣王(coninck van Formosa),不久前過世…。」
這裡的「臺灣王」指的就是當時西拉雅族新港社的頭目、同時也是間接促成 1628 年濱田彌兵衛事件的關鍵人物──理加(Dika)。這則紀錄是怎麼來的?我們得先回溯至 1625 年。
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已經佔領臺灣南部一年之久,面對隨時有可能入侵的外來勢力,防衛、築城的經費讓東印度公司大喊吃不消,在經過嚴密的斡旋後,除了向地方居民課徵各種稅賦外,也將算盤打在日本商人的頭上──凡是在此地經商者,都必須繳納進出口十一稅。
此項政策立刻引發日本商人的不滿,表示絕對會抵抗到底,不過東印度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燈,1625 年 7 月,荷蘭軍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沒收了日本人的金錢與生絲,同時要求日方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交出人犯。
沒想到日方並不退怯,平野藤次郎、末次平藏為首的代表們,拒絕了東印度公司的一切要求,甚至還公開撕毀告示、宣稱絕對不承認荷蘭人在臺的行政司法權以及領土所有權。另一方面,日方多次派員向幕府將軍控訴東印度公司的各項暴行,為的就是要運用國家的力量來箝制蠻橫的荷蘭人,根據史料記載,當時位處平戶的荷蘭商館確實受到空前的影響。
眼見局勢一發不可收拾,東印度公司只得立刻派遣官方代表赴日本說明,希望德川家光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後可以不計前嫌,繼續維持日、荷兩國的貿易往來。
「臺灣王」晉見幕府返途遭囚
就在同一時間,一位名叫1 -日籍商人卻再度與荷籍長官發生商業糾紛。
適逢東印度公司準備出發去日本交涉之際,濱田彌兵衛眼見機不可失,馬上以「臺灣人要向幕府將軍獻地」的名義,糾集對荷蘭人積怨已久的新港社頭目理加與數名西拉雅族青年,希望搶在荷蘭人之前趕回平戶,大告「御狀」。
試想,在這種場地、裁判、人證都是日本人的狀態下,荷蘭人又怎麼可能鬥得贏他們呢?
不僅是末次平藏動用各種人際網絡去阻撓荷方代表晉見德川家光,日本國內也針對荷蘭代表的「資格」大興文章,有論者皆認為此行的代表只是一般公司的使者,而非荷蘭政府的「大使」(ambassadeur)、「使節」(legaat),儘管東印度公司很快地請荷蘭歐蘭尼親王(Prince van Orangien)以「國王」的身份行文,但此趟最終仍是以失敗收尾。
相反的,濱田彌兵衛一行人就順利許多,不僅促成理加與德川家光的面談,甚至還收到了幕府將軍豐厚的回禮,唯一美中不足者,就是德川家光並沒有接受理加等人「獻地」的要求。
1628 年春天,濱田彌兵衛以護送臺灣代表為由,率領約莫 400 多人的武裝戰隊再度來臺,沒想到遭到埋伏已久的荷蘭軍所劫,理加一行人立刻從「臺灣王」淪為「階下囚」,同時,德川家光贈送的禮品也全數被沒收。
此舉無疑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忿忿不平的濱田彌兵衛馬上召集 12、13 人到長官官邸理論,雙方在一言不合之下,雙方竟爆發嚴重的肢體衝突,其中一名日本代表甚至拿出暗藏已久的兵刃砍向荷蘭人,不出一刻,東印度公司長官奴易茲(Pieter Nuyts)及其子淪為濱田彌兵衛等人的俘虜。
就在僵持了數日後,日、荷終於達成協議:
- 雙方各提 5 名人質,以荷蘭人質搭乘日本船、日本人質搭乘荷蘭船的方式航行回日本,待抵達長崎後互換人質並和解。
- 荷蘭方必須要賠償日本所有的損失。
- 荷蘭方要把受到監禁的西拉雅族族人全數釋放。
就在一切看似要落幕的時候,日本方面卻突然以奴易茲冒犯幕府將軍(扣留「臺灣王」、沒收將軍饋賜的贈品)為由,將荷蘭籍人質全數扣留,同時也停止了商館的貿易行為。
眼看日本翻臉比翻書還要快,東印度公司終究是作出了讓步。除了在 1629 年將奴易茲撤職外,之後更是將他以罪犯的身份「引渡」至日本,任憑幕府處置。這起堪稱是十七世紀東亞重大國際事件的「濱田彌兵衛事件」(或「臺灣事件」),這才告一個段落。
進入日治時期後,不管是從 1902 年《臺灣日日新報》漢文部主任籾山衣洲以全漢字的形式將〈濱田彌兵衛傳〉發表給公眾閱讀、或是從 1903 年日本勸業博覽會在「臺灣館」展出濱田彌兵衛的歷史解說,我們都可以看出日本對於此次歷史事件的詮釋角度,在皇民化運動勃興的 1940 年代,地方人士更是在安平古堡豎立「贈從五位濱田彌兵衛武勇之趾」的紀念碑,畫家佐藤正持也手繪了一幅〈濱田彌兵衛奮戰の番〉的畫作,以茲響應。
這場曾經引起日、荷衝突的國際事件並沒有隨著時間被淡忘掉,如今,我們依然可以從史料、教科書、立碑當中探詢其各方角力的過程,但至於整起事件孰是孰非,就交給各位讀者自己評判囉。
[1]根據學者的考究,相對於豐臣秀吉時期的「たかさご」,1609 有馬晴信派遣家臣去視察的心得書上出現的「たかさくん」字樣,極有可能是將「高山國」用訓音讀的方式來呈現,之後為了要讓日本人更容易親近,遂將「高山國(たかさくん)」轉成「高砂(たかさご)」或是「多加佐古」等。詳見中村孝志著、許賢瑤譯,〈圍繞臺灣的日蘭關係–濱田彌兵衛的荷蘭人攻擊〉,《臺灣風物》,第 46 卷 2 期,頁 18。
參考資料
- José Maria Álvarez 著,黃建龍等譯註,《福爾摩沙詳盡的地理與歷史》,臺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2017。
- 佐藤春夫,《有馬晴信》,東京:三田文學出版部,1943。
- 林景淵,《濱田彌兵衛事件及十七世紀東亞海上商貿》,臺北:南天,2011。
- 康培德,《殖民想像與地方流變》,臺北:聯經,2016。
- 中村孝志著、許賢瑤譯,〈圍繞臺灣的日蘭關係〉,《臺灣風物》,46:2(臺北:1996),頁15-34。
- 康培德,〈理加與大加弄:十七世紀初西拉雅社會的危機〉,收入葉春榮主編,《建構西拉雅學術論文集》,臺南:臺南縣政府,2006,頁 81-96。
- 翁佳音,〈新港有個臺灣王–十七世紀東亞國家主權紛爭小插曲〉,《臺灣史研究》,15:2(臺北:2008),頁 1-36。
- 張同湘,〈濱田彌兵衛事件始末〉,《南臺文化》,1(臺南:2001),頁 13-22。
本文為故事與公共電視台青少年節目《青春發言人》共同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