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想到要保護動物的呢?
這個問題聽起來很荒謬,因為對如今的我們來說,保護動物應該已經變成一種天經地義的事情。但事實上,保護動物不是人的本性,一直到很晚近的十九世紀,才終於有人開始重視這件事情。而這一切都起源於當時最「繁華」的城市:倫敦。
說起十九世紀的倫敦,大家可能會想到的是人們穿著優雅華貴的紳士淑女服,穿梭於市區大街上。但事實上,那個時代的倫敦簡直聞起來「像馬廄」,整個城市十分髒亂,到處都是動物及排洩物,倫敦市內的活牲畜集散地史密斯婓爾德市場完全就是地獄的盡頭,整個市場的穢物與泥濘「深及腳踝」。
在這種人都活在汙穢髒亂的情況下,動物的處境自然更為悲慘。鞭打驢馬、虐待牲畜的情況稀鬆平常。而鬥雞、熊狗相鬥等廣受下層民眾歡迎的娛樂,在動物被撕裂喉嚨、遍體鱗傷後則無人聞問,掙扎了兩個小時才終於斷氣…..
天阿!大家不會覺得很殘忍嗎?
事實上,當時的大家的確都還蠻習以為常的。
畢竟從當時的基督教道德觀來看,這種作法沒什麼問題。因為人從〈創世紀〉開始就比其他動物高級。上帝不但按造祂的樣子造人,還要人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種行動的活物。」換言之:動物不具理性、沒有靈魂,存在就只是為了被人類取用。
長久以來歐洲人都這樣認為,直到十八世紀後半,這種現象才開始改變。
當時的英國文學與社會正經歷一場「心的革命」,困苦之人、弱勢團體、甚至動物的痛苦,開始逐漸牽動作家與讀者的心。而這種對受苦動物的同情心,在下個世紀開始轉變為實際行動。而其中最積極推動動物保護的,則是一個叫做理查・馬丁(Richard Martin)的國會議員。
來自愛爾蘭的馬丁,從年輕時他就被冠上「人道迪克」這個綽號。有次,他無意間看到一名惡霸在殘忍的殺害一隻狗。在那個大家還不能拍照 po 爆料公社的年代,馬丁直接就走上前,要求與他用手槍決鬥。後來馬丁雖然射中了惡霸,但是自己也受到傷害。眾人手忙腳亂的攙扶他,有人問他:你為什麼要為一隻動物犧牲成這樣?
馬丁只說了一句話:「因為先生,牛拿不了手槍啊。」
1800 年,愛爾蘭與英國合併,馬丁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英國議員,在那裡他將說服眾人,通過一場從來沒有人成功過的法案。
第一款動物保護法案
1822 年,〈殘忍對待牛隻法案〉(俗稱〈馬丁法案〉)誕生。
這是世界上第一次出現動物保護法,但正如大部份「世界首次」出現的東西一樣,這法案從在議會裡就被人嘲笑。當他提議應該把驢子也納入動物保護的範圍,「因為他們也經常被殘酷對待」時,現場其他議員甚至開始戲喊:「還有狗!」、「還有貓!」
無論如何眾人如何嘲笑,〈殘忍對待牛隻法案〉的法案最後還是通過了。但儘管法條已經通過,地方法院仍然刻意忽視,不肯落實,最後逼的馬丁必須親自出馬。〈殘忍對待牛隻法案〉的第一起案子就是控訴一名叫做比爾・伯恩斯(Bill Burns),殘忍虐待他的驢子。
馬丁知道法官絕對不會判定他有罪,所以就在案件進行到中途時,馬丁決定做出出乎眾人意料的一件事。他請求法官傳喚「證人」──那頭驢子。
從來沒有人帶驢子上法庭的!
但當驢子被帶上來後,眾人看到牠身上滿是鮮血,背負的蔬菜則散亂在法庭上。這下再也沒有懸念。比爾・伯恩斯被處以罰款,而馬丁的「特別表演」則讓這個案件獲得了極大的知名度。這件案子的成功給予馬丁更多的信心。兩年後,馬丁與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聚集在一家咖啡館裡,創建了世界上第一個動物福利慈善機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
改變戰術──從檢舉到改造
自此之後,協會積極運作,特聘的稽查員開始天天出沒於市場、驛站、繁忙大街、動物鬥場,第一年就提起了 63 起訴訟,而所有案件都被判有罪。
但針對協會的負面評論很快就出現了。由於許多被告都是在牲畜市場糊口的下層民眾,他們的檢舉招致了許多批評與怨言,而之後的募款更讓運作雪上加霜──短短兩年協會已經負債 300 英鎊(購買力差不多等同於現今 300 萬台幣),協會名譽秘書甚至為此入獄服刑。協會因此停擺了整整兩年,後來又因為捐款不足必須減少訴訟。協會進入了一個艱困的寒冬。
怎麼辦?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苦苦思索,最後終於找到了一條全新的方向:要改變大眾的想法,就是要從基督教下手!因為長久以來,基督教教義都是歐洲共同的道德標準,所以改變民眾最重要的,就是改變基督教。
所以,贊成動物保護的牧師開始改變了一般基督教的講道內容。從「你們要統治地上的飛禽走獸」,突然間變成「這世上再也沒有第二本書,如聖經一樣深深散發著對動物的慈愛,也沒有一本書將牠們的福祉置於如此顯著的地位。」
台下聽講道的眾人全部傻眼──大家都知道《聖經》提到保護動物的章節屈指可數。關於這一點,另一位威廉・派拉蒙德牧師圓的很巧妙:耶穌基督在動物問題保持沈默,是因為「我們救主的沈默遠勝於最滔滔的雄辯與宣告」。他指出:羅馬早期並沒有立法懲戒殺害父母的人,不是因為殺父母無罪,而是因為這個罪是嚴重到超乎想像的!
對於動物虐待也是如此。基督教經典沒有提及,「或許是造物主認為,用任何特殊律法來禁止是多餘的!」
那麼,《創世紀》的那些話呢?
反對聖經的字句是非常危險的。但是這些動物保護者非常巧妙的,將這些句子「轉化」成人類應當慈善對待動物的證明:人有管理萬物的權利,但是「要效法神在世上的治理,以慈愛看顧著世上所有活物。」
他們的理由是這樣的:人類做為自然之首、受造世界之主,也具有表達能力。他們受到神的獨愛,被派來管制這個世界的飛禽走獸。而正因為這樣,人類更有責任義務,去捍衛憐憫那些無法捍衛自己的動物,就像擁有權位的國王要保護他的臣民一樣。
協會的策略成功了。越來越多人接受保護動物的關念,出資或贊助的人也越來越多,贊助人的社會地位也越來越高。1840 年,SPCA 迎來了一個而最大、也最重要的改變,一個改變了整個運動的贊助人,也是所有贊助人中地位最高的:英國維多利亞女王!
有了這位全國最強的贊助人,「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從此在協會名字前面加上個「R」(Royal),一躍成為「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有了女王贊助,整體運動如獲加持,終於逐漸走出了早期的困境。
當時的努力,已經成為今日整個世界的共同道德準則。如今基督教雖然影響力已經減退,但是留下的善念卻依然存在,無數的保護行動應運而生。如今藉由科技的力量,讓保護動物的方法變得更多元。像是在羅馬尼亞,當地最大的電力公司 Enel 與鳥類協會合作,設計了一款 app,讓民眾發現鳥巢後,可以透過 app 來記錄鳥巢的相關資訊與定位,用以保護在電線上生活的鸛鳥們。
(該則案例出自坎城創意週,由坎城創意節台灣官方分會台灣創意週(http://creativityweek.org/)提供)
正如 1897 年,女王在 RSPCA 年度大會的致詞一樣:
「在我的臣民所展現的諸多進步中我最高興的,就是看到對待動物的人道情感的增加。」
「如果一個文明的慈善與憐憫,無法及於那些神造的、卻無法說話也無法保護自己的動物。」
「那麼,一個文明就不會是一個完整的文明。」
*本文由台灣百靈佳殷格翰贊助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