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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演化過程中,意外走進人類社會的動物──《狗:狗與人之間的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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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荷曼斯(John Homans)著,張穎綺譯,《狗:狗與人之間的社會學》,臺北:立緒文化,2014。
作者:邱鉦倫

無論是養狗之人或是愛狗之人,總會把狗狗視為家人,幾乎把他們當成了「真人」,而且許多人會說:「我相信他聽得懂我說的話」、「我覺得他知道我在想什麼」。長久以來,狗狗存在於人類社會之中,比其他動物更具存在感、更能與人類互動,一如《狗:狗與人之間的社會學》作者所說:「狗兒比過去任何時候,以更親密的方式進入了人們的家庭生活。幾乎所有狗主人都會對他們的狗說話。」(頁 15)

本書作者約翰・荷曼斯(John Homans)為《紐約》雜誌(New York)的執行主編,畢業於哈佛大學,主修政治哲學,因為領養了一隻狗,並在與狗狗互動的過程中,引發他一連串的思考:當我們從人類的角度觀看狗狗,會不自覺投入過多的擬人情感,一如作者所說:「我並不是有意把史黛拉當成人類看待。然而,我對待她的方式,彷彿把她當成一個非常特別的小孩。我努力想像她頭上的思想泡泡寫著哪些文字內容……」(頁 16)

每位養狗的人都有過類似的互動經驗,比方說當狗給予回應時,似乎是知道你今天心情不美麗;舔了你一口,靜靜陪在身邊,也會使人忍不住認為,牠是懂我的、牠了解我。於是,人狗之間的關係不再只是人與動物的關係,「我們把她當人來對待,一方面視她為人類群體的一部分,另一方面當她是一隻狗。」(頁 17)

狗被賦予越來越高的地位,但又無法改變動物的本質,作者荷曼斯在書中由狗的科學、狗的歷史切入,逐步談及近代社會中的狗,牠們如何從狼的分支成為人類身邊的夥伴,且人類是如何定義「狗」,最終,我們又該如何審視人與動物的關係,以及自己加諸在動物身上的所做所為。

本書分為十六章,前半部分作者以描寫他的愛犬為開端。自從荷曼斯養了狗之後,開始會從狗的角度揣測人類的思考,他寫主觀對狗狗的疼愛,也寫客觀的分析論述。在第三章〈狗頭狗腦〉 (The search for Stella’s Brain,)裡,作者為了理解愛犬的腦袋在想什麼,參加了當年度「犬科學論壇」,並以此為起點開始回顧一系列的研究。

不論是從行為主義模式或是心智研究,不同的學說各有其偏廢與亮眼之處,隨著討論的演進,犬科學開始應用動物行為學的發現及人狗關係心理學,藉以評估人與狗之間的互動,同時,隨著對人類生活的適應,狗也變得越來越像人,甚至發展出初具雛形的人類社會能力,如同作者提到「犬科學企圖闡明的不僅僅是什麼讓狗之所以為狗,也關乎是什麼讓人之所以為人。」(頁 78)

作者在第四章〈兩情相悅〉(How the match was made)中論及狼與狗的差別在於對人類的依賴,狼比狗來得聰明,對環境的反應更好,但是,狗能回應人的動作、手勢,狼卻無法進行同樣的事,「無論狼受到人類多麼無微不至的養育照顧,他們仍舊難以把人類視為社會夥伴。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在於,他們對人類照顧者並沒有形成像狗對人一樣的依附關係……。」(頁 93)

雖然相關的討論繁多且莫衷一是,但狗狗已深深地進入人類社會,「狗的生態環境是人類世界,數千年來始終如此。」(頁 94)也正因為狗狗如此緊密與人類相處在一起,人類不只改變了狗,同時也重新創造了狗,「狗或許多少染上了一些人類的特性。也許,出於湊巧或是有意,人類多少以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他們。」(頁 100)

本書後半部分的章節開始討論近代配種、人工繁衍的歷史。早年因為工作需要培育的工作犬,如拉布拉多、古代牧羊犬等,是一種將「狗」視作「物」的概念,但隨著狗狗深入人類生活,與人類的依附情感更趨濃厚,這樣的培育對狗而言就是某種痛苦的開始,為了繁殖具有血統的物種,人類開始以近親交配的形式繁衍狗,所以多數「有血統」的狗多患有遺傳疾病。

如作者荷曼斯在書中提及,騎士查理王獵犬在 1950 年代被「重新設計」希望符合 16 世紀皇室肖像畫裡的狗,但「改變頭骨形狀的目標實現得如此迅速,大腦的進化還來不及跟上。」(頁 217)這讓騎士查理王獵犬的腦被迫塞在過小的頭骨中,導致他們可能罹患一種名為「脊髓空洞症」的疾病,此疾病會造成劇烈疼痛。

至此,書中的討論從遠古時代狼與狗如何分化,發展到狗如何走入人類群體。整體觀之作者是由人狗關係的討論拓展至今日飼養狗的新議題,如狗養殖產業的盛行、純種狗的血統迷思、動物收容所環境與安樂死爭論,以及狗醫療與安葬文化等。

作者在本書引經據典,每章結尾又回歸於他與愛犬「史黛拉」的互動上,看似嚴肅的學術討論中又多了點人狗溫情。或許書中各項有關犬科學的討論仍在發展階段,但是,回歸當下而言,當我們越來越將狗乃至於各類動物視作獨立生命個體,且人類與動物之間也未必是二分對立,我們如何處理人狗關係以至於人與動物、自然的關係就是未來最重要的議題。如書中提及珍・古德的研究時,作者認為「由於動物具備更高層次的心智歷程,她責無旁貸得為他們發聲,為他們爭取權利,動物不僅是值得研究的對象──他們也值得人類關注,甚至值得被當作人一樣對待。」(頁 157)

或許狗在演化的路上「意外」地走進人類社會,也因為工作、實用或賞玩等目的,慢慢成為人類文化的產物。正因為如此,我們藉由對人狗關係的重新討論、定位,除了發現狗之所以為狗,更重要的是進一步確定人之所以為人的可能性,讓人類能更了解自我,並對自我提問:「人能為自然與動物做些什麼?」這應是人類自我期許的終點。倘若人類自許為「萬物之靈」,就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來思考,在闔上書本之後,我彷彿聽見外頭傳來人們與狗狗嘻笑玩耍的聲音,狗狗吐舌擺尾的神情也折射在書本的封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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