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這個普世價值適用於世界上任何角落的每個人,不論是年齡、性別、種族、膚色、信仰、性取向,或任何有別於他人的特徵,都應該被平等地對待。然而,這個在現代看似理所當然的概念,是經歷幾百年來許多人不斷抗爭後,才開始慢慢奠基在人們心中。
1776 年,美國發表《獨立宣言》,再次重申「人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的理念,成為第一個將人權保障寫進憲法的國家,也影響著之後民主國家的法律訂定。
隨著人權的觀念漸漸普及,人民開始懂得上街爭取自身的權益,底層工人參加罷工運動,希望能爭取更好的工作條件,許多爭取婦女權利的運動也如火如荼地展開。但很可惜地,人權似乎只存在於法律條文或官方文書中,社會上依舊存在許多剝削與歧視。
於是,在百年前有一群不甘於現況的人,便打算採取更激烈的手段爭取自身的權益。
Kitty Marion:女英雄,還是恐怖份子?
1871 年,凱蒂.馬里昂(Kitty Marion)出生於一個平凡的德國家庭,母親在她 2 歲時因肺結核過世,父親再娶後,繼母在她 6 歲時也罹患結核病撒手人寰。父親本應成為她唯一的依靠,但在凱蒂的童年生活中,有嚴重暴力傾向的父親就如同夢魘一般讓她痛苦不堪,小時候的凱蒂常常遭到虐打,嬌小身軀上的青紫幾乎未曾消退。
在冰冷無愛的家庭中,凱蒂度過了相當壓抑且悲慘的童年。直到 15 歲那年,她終於離開父親,離鄉背井投靠遠在倫敦的阿姨,展開新生活。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她闖進倫敦音樂廳的世界,在充滿活力和能量的音樂廳裡,第一次找到了歸屬感。
彷彿重獲新生的她下定決心要擺脫過去家庭帶來的陰霾,於是她決定將名字從原本的 Katherina Maria Schafer 改成了現在大家熟知的 Kitty Marion,憑藉著姣好容貌和好歌喉,開始了她演員和舞者的生涯。
倫敦的音樂廳可以說是維多利亞時代大都會的縮影,許多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在此工作,形成一個更加多元開放的小型社會,充滿藝術家天馬行空的創意。當時普遍的女性社會地位低下,沒有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的女人常被視為男性的附庸,但凱蒂在劇場裡結交了一群崇尚自由、堅強自主的女性,她們就像是新時代女性的代表,為凱蒂打開新世界的大門。
凱蒂獲得了許多工作機會,生活狀況也逐漸好轉,然而生命總是會在人最光鮮亮麗的時候迎頭痛擊。雖然音樂廳擁有自由開放的風氣,但當時社會的腐敗也依舊滲透進了這個小小的空間,對女性不合理的剝削行為層出不窮,甚至要她們以「性」換取演出機會。
對於這些男女不對等造成的荒謬「職場文化」,凱蒂感到相當憤憤不平,但是為了保全工作她只能一次次忍受濫用職權的男人們對她上下其手。在她的日記裡稱這些人為「垃圾先生」(Mr Trash),且在她跟著劇團到各地巡迴表演時,發現很多有著相同處境的女子,她們都在這樣被騷擾和威脅的環境之下不敢發聲。
於是乎,凱蒂內心的反抗意識開始覺醒。
她加入 20 世紀初女權主義運動中最為激進的「婦女社會和政治聯盟」(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WSPU),正式成為一名婦女參政運動者(Suffragettes)。起初只是參加示威和遊行,間或到處發宣傳單宣傳女權理念,提倡婦女應該擁有和男性一樣的參政權利,凱蒂也運用她的表演專業,在舞台上演出有關婦女參政的戲劇。
然而,這些舉動對當時的大眾太過前衛,人們無法接受如此開放的思想,宣傳的效益微乎其微,警方也開始加強取締,導致 WSPU 決定轉向更激進的公民不服從行為──她們開始對郵筒縱火、砸碎窗戶,還不時發動炸彈襲擊,企圖引起更多的關注,讓政府正視婦女權益的提升。
凱蒂第一次犯罪,就是因為朝 Newcastle 的郵局扔石塊而被逮捕,但入獄後的她並沒有因此而意志消沉、鬱鬱寡歡,她選擇和其他被捕的婦女參政運動者一樣「絕食抗議」。監獄管理者為了不讓女囚死在獄中,便會將導管插進她們的鼻孔或口腔強迫餵食,凱蒂就曾經在一天之內,被強迫灌食了 232 次。
政府還因此制定了「貓抓老鼠法案」(The Cat and Mouse Act),當這些絕食的女囚快死的時候,就會被特赦出獄,等她們體力恢復的差不多後,再以同樣罪名拘捕入獄繼續服刑。
這些女權運動者們,就在這樣抗議、遊行、被捕、出獄、抗議、遊行、被捕……的日子中不斷地宣揚女性參政的重要性。然而,越到後期這些婦女參政者主義組織的行動,已經開始變得像是恐怖攻擊,光是在 1913 年 5 月,倫敦就發生了 52 起襲擊事件,其中包括 29 枚炸彈恐慌和 15 起縱火案。
雖然 WSPU 的領袖堅稱這是對抗政府的游擊戰術,但飽受驚嚇的人們只會認為自己的生命正在受到威脅,甚至視這些女權運動者為恐怖份子,報紙標題也將之稱為「婦女參政權論者的恐怖主義」(Suffragette Terrorism)。
這個混亂的社會局面沒有維持多久,第一次世界大戰就爆發了,這些婦女參政運動者開始將訴求轉向作戰,爭取女性可以和男性一樣上到戰場保家衛國。而英國政府也趁機指控凱蒂這個德國移民為間諜,企圖藉由讓大眾仇視凱蒂,進而打擊女權運動者的士氣。
凱蒂知道自己尷尬的身分在戰時的英國沒辦法生存,於是在朋友的幫助之下逃往美國,結束她在英國的抗爭生涯。
踏上新土地的凱蒂依舊沒有放棄聲援女權,她認識了美國控制生育運動領導人瑪格麗特.桑格(Margaret Higgins Sanger),並加入當時美國的「生育控制運動」(Birth Control Movement),該組織的宗旨就是希望可以合法化避孕和透過教育讓女性更了解性觀念。然而,在當時保守的社會,宣揚節育和避孕都是不被允許的,凱蒂又再一次挑戰了社會大眾的道德界線。
這次她沒有採取過於激進的手段,而是站在街頭用相當便宜的價格販賣《Birth Control Review》雜誌,忍受著路人異樣的眼光和警察的驅趕,企圖讓大眾了解分娩會對女性帶來危險,避孕並不是罪反而可以保護自己的身體。
凱蒂投身這個運動長達 13 年,儘管她的行為並不像在英國那樣激進,但仍然多次被捕。1944 年,為婦女奮鬥一生的凱蒂在紐約療養院中逝世,而她竭盡畢生之力投入的女權運動也漸漸看到了成果。
Barbara Deming:走在非暴力改革的路上
然而,不是每個人都像凱蒂一樣,認為激進的抗爭才能實現訴求,芭芭拉.戴明(Barbara Deming,1917-1984)就是非暴力運動的信仰者。
芭芭拉在紐約出生,高中時就讀了一所屬於貴格會的學校,在位於佛蒙特州的本寧頓學院學習文學和戲劇,並於 1941 年在凱斯西儲大學獲得戲劇碩士學位。畢業後沒多久,就被聘為國會圖書館項目的電影分析師,投身藝術創作的領域。
貴格會是基督教新教的一個派別,反對任何形式的戰爭和暴力,主張和平主義和宗教自由。可以說,芭芭拉在學校教育的耳濡目染之下,從小便奠定了她走向和平主義的基礎,尤其是在她前往印度旅行之後,受到聖雄甘地不合作運動的影響,更堅定她後來投身於非暴力抗爭的志向,成為一位非暴力改革的思想家。
特別的是,芭芭拉主張世俗化的非暴力抵抗,這之中並沒有任何宗教基礎,她認為非暴力的關鍵問題不在於它是否能使我們更接近上帝或改善靈魂,而是它是否能夠真正具體改善社會,尤其是那些正在受壓迫的人──這個觀點與當時多數的非暴力倡議者不盡相同。在第二次女權主義浪潮中,她以一名思想家和活動家的身分,一直致力於爭取婦女的權利和改善生活的遊行。
芭芭拉參加許多非暴力的示威遊行,並曾多次被捕入獄。她所關注的議題不只女權,還包括反戰、黑人、同性戀等所有被壓抑的聲音,其中 1962 年她因抗議原子能委員會的原子彈試驗被抓入紐約市婦女拘留所,這也是她第一次入獄。
1963 年 5 月,芭芭拉在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翰因涉嫌「無證」採訪黑人示威者而被捕,這次監禁讓芭芭拉意識到,種族主義造成的不公早已蔓延至於社會每個角落。當她和其他遊行示威者被抓入監獄時,芭芭拉被獨自帶到監獄的白色區域,而其他黑人抗議者則被帶到隔離的黑色區域──一個更小、更髒、充滿暴力的場所,她在此深刻感受到滿滿地諷刺,一個早在《獨立宣言》開宗明義寫上「人人生而平等」的國家,實際上卻從來沒有平等對待每一個人。
從 1940 年代中期開始,芭芭拉陸續出版散文、戲劇評論、詩歌和短篇小說,作品多樣豐富,每一本書都寄寓著她的人生經歷,反映她當下所追求的理想價值。
其中,《監獄筆記》(Prison Notes)便是她在奧爾巴尼監獄中所寫的紀錄,加上整理的書信和訪談,當時她為了抗議美國干涉古巴政府,參加從魁北克到關塔那摩的和平步行活動。雖然過程中並沒有發生任何衝突,但芭芭拉還是因此入獄,在她被關的兩個月間,寫下她和其它和平主義者在獄中的經歷,有些人甚至還發起絕食抗議。
往後的二十多年,芭芭拉生活的重心都圍繞在非暴力的抗爭中,只要是哪裡有不公義的聲音,就會有她的影子出現。1971 年 9 月,芭芭拉因車禍而嚴重受傷,身體狀況變得相當糟糕,但健康不佳她依舊沒有就此停止她的抗爭之路,她轉而用寫信做為一種行動主義,盡棉薄之力奉獻於社會。
16 歲時就已出櫃的芭芭拉,在拿到車禍的保險理賠後,也和她的伴侶一同成立了女性基金會 The Money for Women Fund,為女權主義藝術家提供補助金。1984 年芭芭拉不敵病魔去世後,該組織更名為芭芭拉.戴明紀念基金(The Barbara Deming Memorial Fund),直到今天,該基金會依舊為了維護女權而持續努力著。
人權運動給現代人的反思
上述兩位女權運動者,雖然有著不同的主張,但都是為了人權挺身而出的先驅,不論遭受旁人非議或迫害,都從未停下宣揚平權的腳步。無論是什麼樣的人權運動,暴力或者和平、種族或者性別,所要傳達的核心概念都是相同的,都是希望社會能真正貫徹平等的價值。
也因為前人的努力,加上兩次大戰帶來的震撼,終於出現第一份針對國際社會的人權宣言──《世界人權宣言》於1948 年法國巴黎夏樂宮正式發佈,明確地列出各項基本人權。
然而,這份宣言雖然作為所有人民和國家需要共同努力實現的標準,但實際上卻沒有任何法律的約束力,發表宣言後人類過著幸福快樂生活的童話情節並沒有發生,許多人依舊為了基本的生存而在社會中載浮載沉,縱使「人人平等」是普遍被認可的概念,歧視的目光卻還是無所不在。
時至今日,世界人權宣言已發表超過 70 年,無數的人權運動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之下展開,有些走過了飽含辛酸血淚的戰火,有些歷經了有苦難言的歧視,然而遺憾的是,層出不窮的虐殺案、無法停息的戰火、潛藏在校園的霸凌事件,都一再顯示出人權這條路還有很長一段距離要走。
不管是《世界人權宣言》,或是其他主張、協議、法律,終究只是白紙上的幾行文字,真正要理念貫徹於社會的不是政府、歷史偉人、人權主義者或是超級英雄,而是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每天要都必須要進行的選擇,選擇讓人權實踐在社會上的各個角落。
Il n'y aura pas de paix sur cette planète tant que les droits de l'homme seront violés en quelque partie du monde que ce soit.
只要地球上有地方的人權遭到侵犯,我們的世界就不可能真正擁有和平。
《世界人權宣言》起草者,René Cassin
如果我們不為正義而戰,誰又會來為我們挺身而出?和平不是只意味著停戰或是沒有衝突,而是有更積極的意涵,讓我們無論何時都不用擔驚受怕,且要能做出更勇敢的決定。
參考資料
Fern Riddell, Death in Ten Minutes: The forgotten life of radical suffragette Kitty Marion, Hachette UK, 2018
Pam McAllister, You Can’t Kill the Spirit (Barbara Deming Memorial Series : Stories of Women and Nonviolence), New Society Publrs, Canada, 1989
Ira Chernus, American Nonviolence: The History of an Idea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本篇文章由國家兩廳院與故事共同製作。
2019 TIFA 慕尼黑室內劇院《夜半鼓聲》Drums in the Night
演出時間|3/8(五)19:30、3/9(六)19:30、3/10(日)14:30
演出地點|國家戲劇院 (臺北市中山南路21-1號)
演出票價|600/900/1200/1600/2000/2500
購票連結►https://bit.ly/2rw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