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看過最美的一座花園。
當時我還在德國留學,我萬萬沒想到在我宿舍附近竟然有這種地方──整個空間裡花團錦簇,夕陽穿透密蔭的樹葉,在柔軟的落葉地毯上落下一塊塊光區。平整的草地旁小溪潺潺,河畔上的楊柳幾乎要垂到水面,一直延伸到樹林中央的一座如鏡的小湖。
我一邊聽著艾瑞克.薩提的《吉諾佩蒂》 ,一邊往花園深處走去,一直到最後我來到了一間小小的紅磚教堂。正當我心想這到底是個什麼神奇的秘密花園時,我在教堂後面看到了…..墓碑。
瞬間我才發現:我竟然是站在一座墓仔埔的正中央啊!
但是跟亞洲那種陰森森的氛圍不同,許多歐美的墓園其實就是公園,其中不少知名的墓園甚至已經變成重要的觀光景點。2010 年,「歐洲重要墳場協會」(ASCE)設計的「歐洲墳墓文化之旅」獲得歐盟認可,這是官方在歷史上首次將墓園視為重要的觀光景點,隔年這個旅行路線甚至獲頒聯合國獎勵創新旅遊的「尤里西斯獎」。從此我就非常好奇:為什麼亞洲和歐美的墓園文化相差這麼多呢?是什麼價值觀上的差異,造成了這巨大的不同呢?
中古時代:市中心不是商場不是市政府,是墓仔埔
當然,歐洲的墓園不可能一開始就這麼漂亮,事實上,中世紀的墓園不但一點綠意也沒有,更令人訝異的是它們的地點:不是在郊外,而是在市中心!
從現代角度聽起來這超怪的(試想臺北 101 下面繞著兩圈墓仔埔的樣子,你就懂我的意思了),但如果代入中世紀的邏輯後,一切就顯得很合理了:許多歐洲城鎮的市中心是大教堂,當時的人無不渴望在死後被葬在教堂的墓穴中,就只為了讓自己能更靠近一個東西:聖物。
「聖物崇拜」絕對是中古世紀基督教的一大特徵。
早在舊約聖經〈列王紀下〉,就曾經記敘過有屍體一碰到聖骨遺骸就立刻復活的神奇事情。但其實在早期基督教還被迫害的時期,保存聖物的行為並非是為了崇拜,反而比較像是對殉難者的尊重。西元 156 年,一名基督徒聖波利卡普(St. Polycarp)被羅馬帝國燒死後,他的忠實信徒回收了他的遺骨。
「我們拿起他的骨頭,比寶石更貴重、比純金更純淨......我們將它們放置到一個合適的地方。在那裡,神將應允我們團聚在一起,在喜悅與平和中,歡慶他殉道的那一天。」
早期的神學家也說:「我們不崇拜,但我們尊敬這些烈士的遺物,以便我們更容易憑悼那些殉道的人。」
但是到了基督教合法後,這類聖物的意義就整個被扭曲了。西元四世紀,出身日耳曼地區的聖安布羅斯制定了聖物崇拜,從此聖徒過世後,他生前所用的東西、他身體的一部分,全都被鍍上一層金光閃閃的神聖光輝。這類東西不僅僅是聖人在世上的遺留,更具有聖人的神聖力量。至此,無數的教堂、修道院從各處搜羅聖人遺物,將它們放在由寶石和黃金製成的聖物箱中,成為教堂的鎮寺之寶。
也就因為這些聖物的存在,教堂的地下墓穴就成為眾人最渴望下葬的首選。只有那些自殺、被砍頭、從事「不名譽職業」的人、異端教徒,才會被扔到城外的墳地裡。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十六世紀,終於因為兩起事件導致西歐的「墳地改革」。
第一個事件就是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馬丁路德反對聖物可以幫助人們上天堂,而對於舊教這種氾濫造假的聖物崇拜,喀爾文更直白的開嗆:「如果把號稱『真之十字架』的木片都搜集起來,都夠造一條船了!」
在基督新教的影響下,教堂聖物漸漸失去如往日般的吸引力。而另一個原因則是衛生觀念興起,這兩項改變促使人們終於開始把墳墓遷往城牆外面。而這段時期最大的遷移事件,就是十八世紀巴黎市中心的「聖英諾森公墓」了。
現今的約阿希姆・杜・貝萊廣場(Place Joachim-du-Bellay)位於巴黎第一區,距離羅浮宮僅僅只有800公尺,這裡就曾經是巴黎最大的「聖英諾森公墓」(Holy Innocents’ Cemetery)所在地。這個公墓在西元10世紀左右時開始建造後,就一直收容來自巴黎 20 個堂區的死者。
在漫長的中世紀裡,生存與死亡同時並存於這個空間。在白天這個墓地屬於活人,商販在其中兜售著蠟燭、聖像和祈禱書,但到了晚上,商販就會把自己的隨身物品和商品收進他們的寬袍中,將空間還給死者。
這種景象在現在很不可思議,但其實在當時是很正常的──公墓其實就是一個公共場所,無家可歸的人在此尋求保護、城市的居民也來到這裡享受休閒和做生意。由於整個巴黎各行各業的人都被葬在這個地方,那些買得起墓地的有錢人可以在上面豎起自己的墓碑,但是對於絕大多數沒錢沒勢的死者,就通通都扔到公墓的一個亂葬崗中。根據研究統計,這些亂葬崗可以放置 1500 具左右的屍體。
但是到了十八世紀,這種情形就難以為繼了。
因為從十四世紀開始,黑死病、連綿不絕的戰爭和小冰期為整個歐洲帶來巨量的死者。整個聖英諾森公墓人滿為患,當亂葬崗額滿以後,人們就會把這些舊的屍骨挖出來,堆放在附近的儲藏庫中,再繼續將新的屍體放入亂葬崗。
但即使這樣都還趕不上人們死亡的速度,由於密度太過擁擠,土壤根本沒有足夠的氧氣來分解屍體。隨著時間的推移,腐爛屍體的惡臭蔓延到整個巴黎市中心,居住在附近的居民、攤販不得不成天忍受這種薰天的味道,而終於到1780年,最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經過了整整 600 年的洗禮,聖英諾森公墓已經埋葬超過兩百萬具屍體,公墓甚至高於巴黎的地平線達 2.5 公尺。1780 年,一場大雨把其中一座墳墓沖垮,大量帶著腐臭的屍體隨著水流湧進附近的住宅中。對當地居民來說,這想必是一輩子沖不掉的惡夢:你原本好好坐在家裡,突然間湧進大量屍水,接著一抬頭頓時看見數百具要爛不爛的屍體,朝著你狂奔而來…..
更嚴重的事情是,這數百萬具屍體引發的沼氣足以致命。事件發生之後,國王路易十六便下達了一道新命令,此後嚴格禁止人民在城內埋葬死者。而公墓裡所有的屍骨,也全都被遷到巴黎第十四區的地下墓穴(Catacombes de Paris)中。但是噁爛的事情還在後頭:原來在分解的過程中缺乏氧氣,公墓的亂葬崗中至少留下了幾噸未分解的脂肪和大量的體液,根據 1852 年公布的一篇文章,務實的巴黎人便把這些脂肪刮下來,做成蠟燭和肥皂。
走吧,咱們去墓仔埔晃晃:十九世紀開始的墓園美學
墓園不應該是個充滿死亡與腐爛的地方,
對來訪者來說,這裡應該要是個既善良且可親之所......
在這個觀點的引導下,墓園可以成為建築、雕塑與園林造景和諧互動的完美典範。
──1897 年奧爾斯多夫公墓(Friedhof Ohlsdorf)主設計師威廉・柯德斯
距離產生美感。隨著一道城牆把生死隔開,人們對死亡的概念不再僅限於腐敗的肉體與骷髏。浪漫主義者從古代藝術作品中,發現古人把死亡視為「睡著的孿生兄弟」,他們從中看見死亡平和與寧靜的一面。在這種觀念的轉變下,歐洲開始出現了所謂的「公園墓園」。1804 年開放的巴黎拉雪茲神父公墓(Cimetière du Père-Lachaise),開啟了全新的墓園美學。
和一般把花花草草修剪成幾何圖形的巴洛克式花園不同,拉雪茲神父公墓採用崇尚自然的英式庭園風格。這種庭園最大的特色便是彎曲小徑、潺潺溪流、池塘,與希臘式庭閤石柱。遊走在這種風格的庭園裡,你會覺得自己好像走在十七世紀那種詩情畫意的明媚風景畫中。
拉雪茲神父墓園激發了歐洲各地的公墓美學運動。德意志地區的的布倫瑞克、杜塞道夫、法蘭克福紛紛出現類似的花園墓園,法蘭克福主要公墓(Hauptfriedhof)甚至直接邀請大家來這個「明快、友善的公園」中散步。
這種風格完全打中當時人們的需求,在越來越興盛的都市化運動裡,公園墓園成為塵世間的樂土,它轉變為一個觀光與休憩的地方,並讓活著的人有機會憑弔死者。而這種墓園美學的集大成,就是 1877 年開放的漢堡奧爾斯多夫公墓(Friedhof Ohlsdorf)。
如今的漢堡奧爾斯多夫公墓總面積達 350 公頃,差不多是兩個臺北信義計畫區的面積。整個公墓依照自然的丘陵地形,打造出自然蜿蜒的路徑,而沿路的池塘則結合了必要的排水設施。在接下來的 20 年中,在這個巨大的公墓空間中,陸續打造出田園詩般的池塘和溪流,道路兩邊多采多姿的原生動植物不僅是為了美學意義,更是一座露天的植物教育館。
米蘭・昆德拉曾提過一幕我從沒看過的墓園,但是透過他的描述,我幾乎可以想像那幕景致透露出的寧靜美感:「到了晚上,墓園裡到處都點著小蠟燭,幾乎讓人以為是死者在開一場孩子的同樂會。是的,孩子的同樂會,死者都像孩子一樣純潔。無論現實生活如何殘酷,和平與寧靜卻始終籠罩著墓園。」
我想著我在德國宿舍附近的那座小小墓園,由衷說了一句,我在臺灣怎麼聽怎麼怪的話:「家附近有墓園,真是太、太、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