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潑(黃奕瀠)文字工作者
多年前,當我收到人類研究所入學通知時,一個理工專業的朋友對我說:「我們可以去看你挖恐龍嗎?」
我竟不知如何回答。試想他的思路可能是這樣的:人類學=考古=尋找恐龍遺跡。
這當然是錯誤推論。
但在多年後的今天,讀了《生活在廢墟:你所不知道的考古學家與他們的一百種生活》,突然意識到,以考古學家的能耐,找到恐龍遺跡恐怕也不算誇張──即使全書劈頭第一段就指明:
本書不會提到恐龍出沒,如果你期待的是研究恐龍的科學家,你就得去挑一本古生物學家寫的書。這本書所寫的是考古學家的故事,他們研究人類及其遺留下來的東西:骨骸、廢棄物與遺跡。
考古,是人類學學門的一個分支,但不見得每個人類學學生都學習考古、懂考古,即使修習過相關課程,但我仍算不懂的那種學生。但我研究所同學、室友走的就是考古鑑定研究,觀察她的研究、作息,也就知道考古的工作有多辛苦──是的,前頭還有無止盡的挖掘、辨識、拼湊等等工作。
我同學整日關在實驗室跑機器,做年代鑑定,並推測環境與其他相關性。她的主題是西拉雅遺址,基本上囿於資源經費還有各種需求,台灣考古學、人類學者與其學生,多半投入台灣文化遺址的研究,試著拼湊這個島國未知的故事。
因為經年累月,只能得到少許成果,重大發現更是靠機運,因此這工作的重要性,往往被忽略。但這些年,時常可在媒體上看到一些考古發現,例如台中市區的安和遺址、蘇花改工程發現的漢他遺址…..都開發而現形,再由考古學者來確認。
人們會想像考古學家的工作,像印第安那瓊斯那般精采,鎮日在叢林沙漠中奔跑,但現實是,世界上大多數考古學家的工作都在「垃圾堆」裡挖掘、尋找,好證明某處的歷史文化價值,不讓挖土機或各種開發鏟平它。
他們都在跟時間賽跑,在遺跡被清運、被處理、被風化、被撿拾、被偷盜之前,找到它,且還原其脈絡──被盜取的古蹟失去其考古的價值,因它已經無法被說明解釋。像台灣這種開發主義盛行之域,考古的力量微弱,更是辛苦,想要保留有價值的東西,更為困難。
「許多重要歷史消失了。」《生活在廢墟》作者瑪莉蓮‧強森透過加勒比海區域的例子,提到類似問題:
加勒比海地區的考古文獻多半是有關文物失踪的主題……為了刺激旅遊業發展,往往卻毀掉可能會吸引遊客的地方。
這裡除了颶風,還有其他要抹除文化遺產的力量。在聖湯瑪斯,經過長時間的談判,地主同意保存在他土地上的奴隸村遺址;接著他把土地賣給開發商,在沒有警告或通知之下,倏地遺址遭到破壞。
在巴貝多,考古遺址名義上受到〈古物保存法案〉保護;法案規定由古物諮詢委員會強制執行,但委員會尚未派任成員,也從未召開過會議。
面對考古遺址倍增和考古專業擴張,考古學家和其他文化記憶者有相似的惡劣處境:搶救並理解考古苦工,獲得有限的支持。
瑪莉蓮‧強森這麼說。她的文字充滿力量,讓人倍感振奮。
我們以為考古學家做的事不過就像圖書管理員,他們在模糊的刻板印象背後揮汗如雨。不同於好萊塢式的瀟灑冒險家形象,他們其實不過是手持小平鏟、有點幽默、想要從過去腐朽的物件和殘骸中獲得真相的人。
瑪莉蓮‧強森並非考古學者,為了了解考古學世界,她報名了田野班,在溝道裡挖掘、閃躲蜜蜂、忍受飢餓,還要上課,病中接受考古學考試…,所有的努力讓她進入了考古學的世界,以生動有趣的文筆,來描述這群低薪、總是找資源的傻子生活。
我認為每個曾經在沙坑中玩耍的人,都希望長大後成為一個考古學家。我的童年在使用園藝工具挖掘的日子中度過,像進入催眠狀態似的,被搜尋化石所吸引;這本書的研究之一是:回歸實地觀察,並以新的視角學習篩檢與端詳。我想透過考古學家的眼睛來看世界。他們在一堆廢墟中觀察到什麼?
雖是一本考古學相關的書,但生活比重遠大於學術。
例如我們會看到作者先描述一個點了焦培根的考古學者,再談到他是骨脂專家,而骨脂對考古學研究有何用處等等,隨後再描述考古學者的吃食多麼簡單,甚至不在乎健康,染上幾次瘧疾卻從未打過針等等。以及一對考古學家夫婦,花了多久時間找不到工作,只能一邊兼差一邊想辦法繼續找相關工作,直到三百多封履歷後,終於得到一份工作。
這些敘述在在都描述這些人的傻勁。他們到底為了什麼這麼有熱情呢?
瑪莉蓮‧強森認為,好萊塢電影中的印第安那瓊斯,就是考古學的代言人,他的冒險犯難、勇往直前的形象與考古學家簡直不謀而合。
接著,瑪莉蓮‧強森的話鋒一轉:
面對大多數的事情,考古學家做法務實。他們對這個角色引來的抱怨不太有感覺嗎?他們欣然接受了好萊塢奉送這個考古推廣的贈禮,即使這個角色純粹是憑空幻想出來的。
他們沒有被蒙蔽。
他們明白,蹲屈臭坑裡梳理古代垃圾碎屑,跟奪取閃亮文物、逃避納粹追殺的魅力劇情天差地遠,跟蚊子雲撩動巨坑裡扭動的蛇,或長得像嗜血食人族的貧困原住民也很有一段距離。
瓊.康奈利也知道,儘管電影有它誇張的部分,但考古學家恰好和 B 級冒險片中的印地安那瓊斯做的事差不多:他們都以超越常人的行徑追逐過往時代的微光;他們都不斷試鍊的意志、耐力和機智;他們都在馴化和格式化的生活之外,提供奇風異俗的、果敢的、真實的生活替代。
我曾經非常迷戀印第安那瓊斯。
即使自己心中明白,考古學者的工作生活大多瑣碎無聊,並不是如此冒險風流,但心裡總有這道影子。但讀了《生活在廢墟》,讀到上述這段美麗的文字,卻想:真格的考古學家,還是比好萊塢英雄帥多了。
最後要說的是,儘管人們對考古學的印象,多半停留在史前遺址,然考古學/人類學的應用範圍相當廣,《生活在廢墟》中提及不少百年的歷史遺產需要考古學家,而九一一攻擊多年後,遺骸與文物的鑑別,也多靠考古學、法醫人類學家…..,因為這是一門關於人的學問,人與其所遺留在世界的證明,只能靠考古/人類學家來訴說。
如作者最後所提,曾在惡劣的情況下結束兵役的那位,點焦培根的骨脂專家,他對血腥暴力感到厭惡,除役後,從法律轉向人類學,轉到人的研究,考古學對他來說是什麼?
考古學是殺生的相反詞。
考古學試圖把那些被遺忘或埋藏千年甚至數百萬年的物件,用意志喚回生靈。考古學不只是骨頭或寶物的斷片,而是在大自然面前跪下,集中注意力,試著把曾經觸動這場所的人類生命的火光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