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受難者介紹 黃賢忠 1920-1952
廣東陸豐人,一九二○年生,一九四八來臺後任教於中壢私立義民中學。因涉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桃園地區工作委員會中壢支部」姚錦等案而遭判處死刑,於一九五二年六月十八日槍決,得年三十三歲;其妻楊環亦因同案遭判有期徒刑五年。
我的尋親故事 黃新華(黃賢忠的女兒)
很早就知道我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但從未想到有生之年我能與他相認。
二○一二年是我人生最大轉折的一年。
這一年,我拿到父親的遺書,找到我的哥哥,卻也永遠失去了他。
時間回到九○年代,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墓碑,在六張犁的亂葬崗陸續被發現,父親也是其中之一。《中國時報》的一篇報導登了父親的名字。我在廣東從未謀面的哥哥,從友人手中輾轉拿到了報紙,看到了父親的名字,便託人到六張犁尋找父親的墓碑。
當時他們以為父親及他在臺的妻子(我母親)都在白色恐怖時遭到槍決,而唯一的妹妹(我)被送至孤兒院,此生應是無緣見面了。
我是在監獄裡生的。一九五二年父親遭到槍決時,我才九個月大,和母親一起被關在監獄裡。
我的母親是臺灣客家人,家中姊妹眾多,只有一個弟弟,我的外公過世得早,貧困的環境激發母親向上的決心。臺灣光復後,她排除萬難,考上臺北女子師範學校,畢業後至中壢宋屋國校任教,因深感學識不足,想努力充實自己,便四處參加各項研習。當時的義民中學學風、口碑均佳,且舉辦多場研習會,母親就這樣認識了父親。
父親是義民中學的老師,何時來臺的?母親從未提起,即使是她與父親相識的過程,我也是從她在給補償基金會的申請書中得知的。父親大母親十歲,學問極好,對她又溫柔體貼(母親說她婚後不曾煮過一頓飯,都是父親做給她吃),我想這是母親願意嫁給他的原因。
脫離了貧困生活,得到教職,嫁給自己心儀的人,美好的人生才正開始,卻在懷胎七月時被捕入獄。那年她二十一歲,天堂與地獄,竟只一線之隔。
一九五一年九月,母親在獄中生下了我。
次年六月,父親遭到槍決,母親也被判了五年。失去丈夫,失去自由,帶著孤女的她,是怎麼忍過那些漫漫長夜的?我一歲多時,母親覺得監獄的環境實在不適合孩子的成長,便將我送到大同孤兒院。再次的骨肉分離,那種痛,只怕比椎心更甚吧!
孤兒院中的日子,其實我是沒任何印象的(多年後,經母親提起,我才知道,經常在夢中出現的長廊,竟是孤兒院生活的唯一記憶)。但思女心切的母親,常託友人前往探望。
三歲多時,母親請人照了一張我的相片:炎熱的夏天,我穿著一件棉襖坐在院前臺階上。母親當下痛哭,她認為這棉襖應是院中最好的衣物,否則,以臺灣夏天的燠熱,怎麼會讓孩子穿著照相?難道連一件像樣的夏天衣服都沒有?因此,她決定讓我回到外婆家。
外婆家在桃園龍潭鄉大坪村,除了年老的外婆,還有阿姨、姨丈及他們的四個孩子。家是姨丈掌權(我後來才知道這是母親當年急於脫離「可咒」的環境而嫁給父親的原因之一)。我就在外婆家度過了沒有母親的歲月,直到母親出獄,將我帶回她身邊。
出獄後的母親,無法再回到學校教書,身無分文的她,帶著一個女兒,經同學介紹至私立幼稚園任教,卻經常遭管區員警到園方「關切」,不勝其擾,終於決定再婚。她選擇了繼父,是因為繼父對我很好(就是之前去孤兒院看我及為我照相的人),她希望我有個正常的家,有疼我、愛我的父親。
然而,事與願違,隨著兩個妹妹出生,幼年的我覺得自己越來越像外人。繼父對我並非不好,印象中,他很少罵我,更不曾打我,但我就是跟他不親。其實,感覺上,我跟母親也不是很親,我從來沒有跟她說過我心裡的話。即使曾被鄰居的孩子罵是「拖油瓶」,也只是默默地去查字典,卻從不曾跟母親提過。
也許是環境的關係,我很早熟,母親從不提父親,我也就不問他的死因。
直到我上了初中,母親才告訴我父親是白色恐怖的受難者。她帶我去善導寺祭拜父親,那兒只有一個木製的牌位,寫著父親的名字「黃賢忠」。她告訴我:父親在大陸有一個兒子,是我同父異母的哥哥,他的母親在他三歲時過世。而這些,就是我對父親唯一的了解。
初中畢業後,我考上師專(我是刻意去考臺北師專的,因為規定要住校),離家上學的生活悠遊自在,不需學費,不用伸手向家裡拿錢,讓我覺得更快樂,我從來不談政治,也不覺得自己是政治受難者,人生對我來說,充滿著希望。
師專畢業後,我選擇到臺北縣(今新北市)永和任教,二年半後結婚自組家庭。算一算我與母親同住的時間,竟然不到十五年,其中還包含了懵懂的童年歲月,也許對於自己的身世及處境,我選擇了逃避,卻也因此失去了更加了解母親的機會。
時間在忙碌的生活中急速流逝,我很少想起父親,也完全不了解父親,直到九○年代父親的墓碑在六張犁被發現,那片荒煙蔓草,那小小的石碑,那石碑上模糊的字跡,敲開了我內心深沉的痛。
伴著母親在雜亂的泥土石塊中燒著紙錢,我終於體會了母親當年的悲痛。
帶著孤女在獄中,得知丈夫遭槍決,卻不知屍首何處?父親倒臥馬場町時,外婆年老不識字,舅舅年幼不懂事,其餘親人避之唯恐不及,誰敢前往認屍?就這樣,父親孤獨地躺在六張犁的亂葬崗中,而母親只能將一塊木製的牌位,放置在善導寺中,安慰自己的心靈!
二○○七年時,政府終於為白色恐怖的受難者建了一座紀念塔,我們決定將父親的遺骸挖出來放入塔中。五十多年的歲月,傾圮的土堆將父親的屍骨埋在深深的地下,我們花了將近四個小時,才找到破碎的頭骨及零星的手指。
四月二十六日,父親的遺骸入塔,那一天,天上下著大雨,我捧著骨灰罐,母親緊緊地抓著我,哭著說:妳看,連老天爺都在替我們悲哀。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母親為父親哭。我知道,那眼淚裡有太多的思念、不捨與傷痛。但我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二○一二年,真是我人生最大轉折的一年。
五月時,國家檔案局來了一封信,告知有父親的遺書,問我要不要領?父親竟然留有遺書?在他過世六十年後?是欣喜也是悲痛,喜的是:我終於能看到父親親筆的書信,痛的是:竟然要等六十年?
六月二十九日,辦完所有手續,我去領回了父親的遺書。父親的遺書共有十頁,字字句句都像刀割在我心裡。我從未謀面的父親,我從不了解的父親,在臨死前可曾想過,他的女兒要等六十年,才能看到他的遺書,才能感受他的愛?
遺書中,父親為我取名「楊」(除了母親姓「楊」,也希望我能像黃楊木般堅韌)字「念父」。然而,六十年來,我甚少思念過他,如今想來,怎不痛徹心扉?
父親寫給叔叔的遺書,我不知要送往何處?時隔六十年,時空的變遷,老家是否依然?叔叔是否安在?更何況,直到看到遺書,我才知道,自己的祖籍竟然是廣東陸豐,而非身分證上的廣東陸平。
父親在給舅舅的信中說:
小楊生下來就跟母親坐牢,還沒周歲就失掉了爸爸,我放著教養的責任,由他可憐的母親去負擔,實是慘痛!但我始終擔負著這難過,這慘痛而死了!我生平最崇拜林覺民烈士,現在就藉他絕筆書中一句話來形容我的心情:「語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充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故敢先汝而死也。」又說:文天祥就戮之前也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單心照汗青。」
父親是想藉著給舅舅的信,向母親表達他內心的想法嗎?但舅舅終究未能看到父親給他的遺書,他在我拿到遺書的前兩年,因車禍過世。
有別於給叔叔和舅舅的遺書,父親給母親的信,只有小小一張明信片,上面寫著:
楊環:
我走了!問心無愧,死亦怡然!
我死之後,希望於你者:
(一)忘記我,越快越好。
(二)做事要切切實實。掛空名,混日子,都要不得!
(三)好好教養孩子。
(四)咬緊牙筋,忍住痛苦,活下去!
(五)岳母、阿田替我問好!
(六)遺像一幀,絕命詩四首,留給楊兒紀念,希妥為收藏。 祝你母子幸福。
黃賢忠絕筆
條列式的寫法,看起來多麼冷靜而無情,可是我知道,那裡面藏著父親多麼深厚的情感與無奈。多麼深沉的疼惜與不捨。而六十年後,年邁的母親看到信時,只是深深地嘆了口氣,什麼話也沒說。
「遺忘」二個字,寫起來多麼容易,做起來卻多麼困難。
六十年來,我知道母親從未忘記過父親。
從她年年帶我去善導寺祭拜父親,從她在我小時候,經常帶我去土城清水生教所探望仍然關在那兒的阿姨們(當時我甚至不知道母親也曾被關在那裡),從她和我談起父親多麼疼愛小孩子,常將他們扛在肩上奔跑嬉戲;從她說道父親學問很好,學生都稱他「活字典」,只要不懂的字詞,都會請教他;從她提起父親對她的溫柔體貼。在在都說明了父親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即使她另組了家庭,成為親朋鄰居們眼中的賢妻良母,仍然會不時地告訴我:如果父親還在,我會是多麼幸福的孩子。
在給哥哥的信中,父親寫道:
偉民我兒:阿父死了,為了理想而死,沒有什麼遺憾,只是你年幼便失去了父母,未免有點傷心!我生前沒有留什麼東西給你,也未曾好好教育過你,這是我不是處,但你父親已把整個生命和精力,獻給社會和人民了,你一定會原諒阿父的,今後你要好好做人,聽從叔父們的教訓,做一個健全的人,阿父雖死了,仍是安心的。
你唯一的妹妹名叫黃楊,是你的繼母楊環在獄中生的,他的遭遇比你更慘,一生下來就在牢裡。以後你如果能到臺灣來,希望你來找她,你們要好好做人,不要辜負你父的希望!
你的爸爸 賢忠絕筆
父親怎麼會想到,國家會扣留他的遺書六十年,六十年後,我要去哪兒找哥哥?在給叔叔的信中,父親說:偉、楊兩兒皆苦,幼兒失怙……我僅此兩兒,應使其親愛提攜,莫負我意。父親唯一的願望,難道只能成為我夢中的牽掛?
八月六日,一通來自臺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涂貴美女士的電話,讓我的人生有了重大的轉變。
涂女士是與父親義民中學同案的受難學生徐代德(被判十年)的遺孀(巧的是他們的孩子竟也是外子在新莊任教時的學生)。在電話中,她說有一位劉東原先生有我在大陸哥哥的消息,想與我見面一談。
當天下午,劉先生到永和家中來看我及母親,並傳遞了遠在廣東的哥哥的消息,我的心激動得難以言喻。
原來,哥哥從未放棄尋找父親的墓碑,他珍藏著一九九三年六月的《中國時報》,只要有人來臺,或有臺灣的親友,便託他們代為探聽,十幾年來,了無訊息。父親埋骨何處?何時魂兮歸來?只怕仍是夢一場。
直到二○一二年七月底,哥哥的長子文旭,透過福建的朋友小陳,向他五月在廈門初識的朋友劉東原先生(甫從警界退休)求助,熱心的劉先生憑著他的經驗及網路搜尋,研判父親的墳塚仍在六張犁墓區,便在五天後的八月初,小陳來臺時,共赴六張犁尋找,此時臺北剛經颱風橫掃,墓地一片狼藉,遍尋卻一無所獲,正打算離去時,幸運地碰到了墓園管理員林水彬先生,詢問之下,林先生告知:「黃賢忠的遺骸已經家人放置塔中。」(林水彬先生就是當年為我們挖出父親屍骨之人,因挖掘時間甚長而印象深刻。)
黃賢忠尚有家人?這個發現令他們驚喜不已,靠著林水彬先生的相助,找到了互助會臺北分會會長涂貴美女士,因而聯絡上了我。
我可以看到哥哥了,哥哥找到了我,竟然是哥哥找到我,在父親過世的六十年後,在我拿到遺書,終於認識了父親的一個多月後。
一切都像一場夢,我回到「甲子鎮」,回到我的故鄉,見到我的親人,叔叔早已過世,唯一的哥哥已是癌症末期,握著他那瘦骨嶙峋的手,我彷彿看到歷史在他身上輾過的痕跡。抱著他,我哭到難以自抑,與他相比,我何其幸運,有愛我的母親陪在身邊,而父母雙亡的他,是如何熬過那些艱辛的歲月?
我的哥哥,因病痛的折磨,說話的能力已退化許多,我看著他努力想告訴我些什麼,卻說不出來的樣子,內心真是痛。哥哥說得最多也最清楚的一句話是:「我苦啊,我好苦啊!」
我知道,我了解。
三歲喪母,不久父親遠走他鄉,生死未卜,無父無母的日子,怎能不苦?
及長,又因父親來臺,在文革時,被歸為「黑五類」,遭受打壓、批鬥,怎能不苦?哥哥育有一女三子,事業均有成,且十分孝順,眼看可以安享晚年含飴弄孫之樂,卻又遭病魔纏身之苦,好不容易兄妹相見,卻連知心的話都說不出來。
哥哥啊!我懂,我懂你內心的痛楚。
陪伴哥哥的日子裡,因他無法順利說話,我便唱歌給他聽。
當我唱起「大阪城的石路,硬又平呀」,哥哥竟然用他沙啞的聲音跟著我唱起來,他笑了,開心地唱著。而我的姪兒姪媳婦姪女們,全都訝異地圍了上來,他們這輩子,第一次聽到父親唱歌,而且是那麼開懷地唱著,一首又一首。
我的哥哥,你壓抑了一輩子,這一刻,終於顯露了你的真性情。如果我們能早些相見多好,我可以陪你唱歌、陪你說話、陪你遨遊四海。我一定能撫慰你滿是傷痕的心靈。只是,這一切都太晚了。
回臺後不到一個月,九月二十二日清晨,我接到來自甲子的電話,我的哥哥過世了,在我六十一歲生日的那一天。你是刻意選那一天的嗎?要我在年年生日時想起你?哥哥啊!雖然此生我們只相聚了短短的六天,在我心裡,我會永遠永遠地記得你的!
哥哥走了,我卻想起父親在給舅舅的信中寫著:你初中畢業後,還是去考師範好,只要不做陳陳相因的教書匠,教書是最有意義的,它給人家智慧、幸福和快樂。舅舅沒能如父親所願地去當老師,但他在兩岸的兒女,卻不約而同地選擇了教職,承繼了他最終的願望。
六十年,一甲子的歲月,我回到我的故鄉「甲子」,找到我的親人。現實殘酷,造化弄人,但兄妹能相見,應是父親在天之靈,默默地庇佑吧!父親留給我的遺像一幀及絕命詩四首,我會妥為收藏,不負他意。父親:我以做你的女兒為榮,你是我心目中,永遠的「英雄」!
後記
父親在給母親遺書的最後寫著:「楊兒,我答應給邱興生作乾兒子(女兒)他已通知他的母親,希知之」。
邱興生是父親同案的難友,二十三歲,未婚,也遭槍決。六十年後,他的弟弟及姪兒領到遺書,得知他要求祖母照顧當時仍在看守所的母親及我,並送牛乳,遂於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至永和家中贈與奶粉兩罐,完成他的心願。
只是當年嗷嗷待哺的娃兒,早已升級為「祖母」了。而我也於二○一三年清明時,前往邱氏宗祠祭拜義父,完成父親的遺願。
本文摘自玉山社出版之《走過長夜[輯三]:喚不回的青春》 恢復名譽平反冤獄這件事, 雖然也是必須進行的, 但說實在的, 再多的恢復名譽, 都喚不回青春; 只希望檔案資料一定要公開, 讓更多人知道臺灣曾經有這樣不幸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