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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重生的城市:倫敦的一場大火,如何成為它現代化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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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伊恩.莫蒂默 ( Ian Mortimer)   ▎譯者:溫澤元

倫敦大火是史無前例的大規模災難,但倫敦的重建速度也同樣不容小覷。比起在五年內建造一個嶄新完善的城市,要在五天內燒光全是木造建築的倫敦根本是易如反掌。不過,倫敦就是有辦法在短時間內站起來。

在大火結束後的兩週內,約翰.伊弗林跟克里斯多佛.雷恩各自畫了一張都市規劃圖。雷恩參考伊尼戈.瓊斯設計的柯芬園,他在聖保羅大教堂還有皇家交易所等主要政府建築附近規劃許多廣場,再由許多寬敞綿長的道路把這些廣場串連起來。伊弗林也設計了不少廣場,只不過他繪製的廣場較有章法,幾乎都座落在正方形或矩形街區後方。不過因為土地所有權的爭議問題,這兩份規劃草圖都被棄置在一旁。

約翰.伊弗林(左)跟克里斯多佛.雷恩 (右)在倫敦大火後的都市規劃圖。(Source:Wikimedia

英國的地產法是幾世紀以來最穩定、最歷久不衰的法規,民眾深信沒有人能把他們的家園奪走。現在民眾最不希望發生的狀況,就是被剝奪自家舊址的土地所有權,因為很多人除了房產之外已一無所有。此外,政府也沒錢以市價購入所有被火燒過的土地。

這之間還牽涉到許多複雜的法律問題。例如,那些仰賴房租維生的民眾該怎麼辦?縱然房子已被大火燒毀,很多房東仍繼續要求房客支付租金。在這段過渡期,需要場地做生意的民眾怎麼辦?暫居親戚家的民眾又該怎麼辦?他們不可能等到政府籌足買下他們房產的資金。

基於以上因素,大家都希望倫敦能盡快重建恢復,這也代表大家必須把對於土地所有權的繁瑣法律攻防拋諸腦後。如此一來,原先的都市規劃草圖又獲採用。後來,政府只開拓了兩條新的道路,分別是國王街(King Street)與女王街(Queen Street),從市政廳延伸至泰唔士河。

廢墟處開始變得繁忙活絡,工人將殘存的牆面推倒,將老舊焦黑的木材移除,再將可重複利用的石頭運到別處。十一月底,拆除作業已大致完成。各個公會也自食其力,重新建造自己的集會大廳。

1668 年底,已有三棟公會大廳順利落成。隔年,皇家交易所也完成重建。至於聖保羅大教堂,雖然雷恩建議國王將教堂拆除,但國王起初仍堅持重建。不過在 1668 年春天,在修復教堂的過程中,正廳的部分牆面倒塌,大家才發現教堂的結構已搖搖欲墜。

國王也因此重新評估修復的可能性,同年七月,他請雷恩繪製新教堂的設計圖。有趣的是,雷恩內心早就在盤算這件事了。隔月,政府就下令拆除聖保羅教堂。工程團隊將中世紀的石塊取下,放進弗利特河中讓河床高度上升、開通渠道。

被燒毀的舊聖保羅大教堂。(Source:Wikimedia

正是在這個時期,倫敦建築物的品質控管有長足進展。政府通過一項法令,規劃出四種不同類型的房屋。這四種房屋都必須是用磚塊或石塊搭建而成,屋頂的建材則限定為瓦片或石板。房屋格局最小的類型僅兩層樓,每層樓的高度須為九英尺,再加上閣樓與地下室的建築,這種房屋適用於狹窄的巷弄之中。

第二種類型的格局擴大,總共有三層樓以及一個閣樓,適用於一般街道、主要巷弄,以及面向河岸的道路。第二種房屋的樓高也有所限制,一樓跟二樓是十英尺高,三樓則是九英尺。

第三種類的房屋則有四層樓,「都座落於重要街道上」,而樓層由下而上的高度規定分別為十英尺、十英尺半、九英尺與八英尺半。佇立在同一條街上的所有房舍,都必須比鄰相接,而且屋頂高度也必須一致。

第四種類型的房屋,則是「傑出市民或其他非凡人士的宅邸」,同樣也只能蓋四層樓高。並非所有的高級宅邸都參考威廉.牛頓在林肯律師學院廣場的高級住宅。大部分的房屋不能在高聳的外牆內設立前院。而且因為建造成本高昂,許多住戶也無法在屋頂上增設壁柱與華麗的欄杆。

不過這項法案確實有效地讓高品質住宅的設計與建造變得更為普及,人民也負擔得起。1667 年底,私人建商完成六百五十棟住宅,隔年又接著搭建一千四百五十戶。整個計畫完成之後,原先佇立一萬三千兩百棟民宅的範圍,總共冒出八千座嶄新的房屋。房屋數量之所以會縮水,是因為房子不再附有後院小屋。此外,新的道路也較寬敞開闊,政府也特別設計了污水處理溝渠。

1670 年,雷恩開始重建倫敦的教區教堂。他在當年獨力設計了七十間教堂,最後完工的總共有五十一間。他也替聖保羅大教堂設計了全新的巴洛克式結構。因為教堂需要在 1696 年舉辦重大禮拜儀式,因此施工進度十分有效率,不過整個工程直到 1710 年才算正式完成。而在 1676 年,由克里斯多佛.雷恩與羅伯.虎克設計、位於普丁街附近的倫敦大火紀念碑也順利竣工。

由克里斯多佛.雷恩 所設計的倫敦大火紀念碑。(Source:Wikimedia

舊倫敦經歷一番大改造,郊區的建設也如火如荼進行。倫敦塔東邊,為工人搭建的小型房屋一棟一棟完工。在沙德韋爾(Shadwell),每公頃的土地上約莫蓋了五十間房子。而在倫敦北邊與西邊,富人也繼續大興土木。

聖奧爾本斯(St Albans)伯爵亨利.傑米恩(Henry Jermyn)在 1665 年,開始興建聖詹姆斯廣場(St James’s Square),他在廣場周邊興建的氣派住宅,在 1670 年堪稱是全倫敦最奢華的居所。在北邊的皮卡迪利地區,在 1660 年代出現了三棟寬敞的大宅。

1667 年,伯靈頓(Burlington)伯爵理查.波以爾(Richard Boyle)收購、完工了伯靈頓府(Burlington House,即現在的「皇家學院」[Royal Academy]),這棟建築是由皇室地產測量員約翰.德罕姆爵士(Sir John Denham)所設計。沿著同一條街往西走,克蘭頓(Clarendon)伯爵艾德華.海德(Edward Hyde)的克蘭頓府(Clarendon House)也正在施工。

這棟由羅傑.普萊特(Roger Pratt)設計的宅邸,是公認全倫敦最精雕細琢的建築。繼續往西,可見修伊.梅(Hugh May)替柏克萊(Berkeley)伯爵設計,竣工於 1666 年的寬敞柏克萊府(Berkeley House)。

萊斯特廣場(Leicester Square)、蘇豪廣場(Soho Square)以及黃金廣場(Golden Square)這三座廣場以及周邊的街道,在 1670 年代陸續完工;德文郡廣場(Devonshire Square)在 1678 年誕生。

紅獅廣場(Red Lion Square)與濱海廣場(Marine Square,現稱威克洛斯廣場[Wellclose Square])是 1680 年代一系列開發計畫中的兩個案子,而主掌這系列開發案的,是一位姓名古怪的經濟學家,他叫「尼可拉.如果上帝沒有為你而死那你就註定遭天譴.巴本」(Nicholas If-Jesus-Christ-Had-Not-Died-For-Thee-Thou-Hadst-Been-Damned Barbon;這個名字是由他的清教徒父親「稱頌神.巴本」[Praise-God Barebones]所取)。諷刺的是,當時的倫敦人都恨不得巴本遭天譴。

尼可拉.巴本 ( Nicholas Barbon ,1640 – 1698) ,英國經濟學家,也是火災保險的創始人。(Source:Wikimedia

巴本在敏希巷(Mincing Lane)建造的第一批房屋,因為地基不夠穩固,後來紛紛倒塌,而且未經屋主同意就拆除建築的行為,也讓他官司纏身。不過如此黑心的建商不止巴本一人。1682 年,喬治.唐寧爵士(Sir George Downing)規劃了唐寧街(Downing Street),這條街上的房子建築結構漏洞百出,最後只有四間房子沒有倒塌。但倖存的房屋在後續幾百年內,仍需反覆翻新修補。那些住戶實在可憐。

為了平衡報導,還巴本一些公道,我必須說他其實還是在倫敦蓋了不少堅固的房子,河岸街、法院巷(Chancery Lane)還有紅獅廣場那裡的某些建築就是實例。此外,他還率先在 1670 年代,設計出房屋火災保險。

1680 年,他轉換服務的模式,成立合股公司「房屋保險公司」(The Insurance Office for Houses)。不久之後,市場上就出現不少提供類似服務的競爭對手,像是成立於 1683 年的「房屋火災損失扶助會社」(Friendly Society for Securing Houses from Loss by Fire),還有名稱更引人注意、設立於 1696 年的「友善貢獻企業成立,協助房屋、廳室與臥室之火災損失公司」(Contributors for Insuring Houses, Chambers or Rooms from Loss by Fire, by Amicable Contribution)。

支付保費與會費後,這些公司會給你一塊金屬牌匾,將這塊牌匾掛在門口,就可證明你有投保火災險。不幸失火的話,這些公司的消防員就會來替你滅火。不過,如果你沒有繳交會費,或者沒有將牌匾掛在門前的話,他們只會冷眼旁觀。

英國的火災保險標誌。(Source:Wikimedia

倫敦人急需火災保險,因為他們使用蠟燭時實在太大意。如果你沒辦法親自目睹 1666 年倫敦大火的慘況,1672 年一月,皇家劇院(Theatre Royal)的火災也同樣規模不小。

位於席斯巷的海軍辦公中心(Navy Office)建築群在 1673 年一月失火,周邊三十間房子也遭到波及,當中包含佩皮斯的住宅。同年,沙德韋爾也發生火災,吞噬上百間老屋。接著在 1676 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位於泰晤士河南岸的南華克爆發了倫敦小火災(Little Fire of London)。

這場火災跟前一場「大」火一樣,都是發生在擠滿了老舊木造房屋的狹窄巷弄中。這場大火在隔天晚上十點才獲得控制,當時已經有六百二十四棟房屋被燒成灰燼。有些私人宅邸也會傳出火災事故。

亨格福德府(Hungerford House,位置就在今天的查令十字車站[Charing Cross Station])在 1669 年飄出濃密黑煙;格令府(Goring House)在 1674 年發生同樣事故,接著阿靈頓宮(Arlington House,如今成為白金漢宮[Buckingham Palace]的南側建築)也不幸遭殃。

羅伯.虎克替蒙塔古(Montagu)公爵設計了蒙塔古府(Montagu House),這棟位於布魯姆斯伯里(Bloomsbury)的宏偉莊園,在 1686 年也慘遭祝融吞噬。此外,布里奇沃特府邸(Bridgewater House)也在隔年遭烈火侵襲,布里奇沃特伯爵的兩個兒子與家庭教師都不幸命喪火場。

在這一連串豪華宅邸的失火事件中,最令人震驚的就是發生於白廳宮的大火。1691 年四月,有位侍女懶得找刀子,沒有從一整綑蠟燭中將一根蠟燭切下來,反而用燒的方式將蠟燭分離,而且還不假思索地把第一根蠟燭扔在一旁。

伊弗林在日記中寫道:「那天晚上,一場嚴重的大火瞬間吞沒白廳的石廊(Stone Gallery),烈火從已故樸茨茅斯(Portsmouth)女爵的宅邸延燒到河岸邊。之前工程團隊三度將樸茨茅斯女公爵的住宅拆除重建,只為了滿足她的要求,現在竟然付之一炬!

不過更慘的還在後頭。

1698 年一月,「全歐洲最醜陋、最巨大的建築」的殘存部分也葬身火海。起因是有位荷蘭籍的洗衣女工,將衣服晾在一堆生著火的木炭前方,完全忘記要將衣服收起來。

在這起事故中,只有伊尼戈.瓊斯設計的國宴廳與警衛室的火勢及時被撲滅,成功逃過一劫。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與貝尼尼(Bernini)的雕塑作品全都葬身火海,霍爾拜因(Holbein)的精美亨利八世(Henry VIII)肖像畫和其他珍貴藝術品也付之一炬。

那位洗衣女工就是這場大火的肇始者。陳舊的宮殿被大火燒盡,開發者就在這塊地上興建更多住宅與辦公空間,連舊時的庭院、花園以及玩木球的綠地也被充分利用。

由於新建設與都市更新計畫,倫敦能容納的居民越來越多,當地人口數大幅超越以往。1660 年到 1700 年間,在較窮困的教區到城市東部地區,人口翻倍成長,從五萬九千人變為九萬兩千人。而在城市西半部,聖馬田教堂(St. Martin-in-the-Fields)周遭的上流區段,人口變化更為劇烈,從 1660 年至 1685 年,居民數量從一萬九千人變為六萬九千人。

以整個倫敦來看,1660 年的人口數有四十一萬人,到了 1670 年變為四十七萬五千人,1700 年則是五十七萬五千人。倫敦居民不僅多過於巴黎(四十八萬八千人)、是羅馬的四倍(十二萬五千人),更比都柏林(Dublin)多出約莫九倍(六萬人)。倫敦現在的人口數佔了英格蘭總人口的 11.4%(1600 年是百分之五)。

1751 年,從倫敦與泰唔士河全景。(Source:Wikimedia

此外,許多鄰近村莊的農民也會牽著自己養的牲口到市中心做交易,觀光客會到倫敦旅遊。來自全英國上下的人,都會來倫敦上法院或處理金融事務。如果加上這些通勤的民眾或遊客,倫敦容納的人數就更可觀,同時也更增加了倫敦作為首都的重要性。全英格蘭至少有六分之一的民眾都曾待過倫敦。

由此可知,倫敦在整個英格蘭地區具有支配性的地位,只不過也有不少民眾對此感到不以為然。1670 年至 1700 年間,倫敦的總人口數,是全英格蘭第二至第十一大城市人口總和的四點二倍。

如此驚人的人口差距,不僅前無古人,甚至後無來者(上述差距,在二十一世紀僅一點六三倍)。如此驚人的人口規模,不單只有數字上的意義。當時,全英格蘭只有三個地方得以印書,就是牛津(Oxford)、劍橋(Cambridge)以及倫敦,而倫敦的印書量又是冠軍。

另外,倫敦不僅是印刷報紙的地方,也是議會的所在。股市於此誕生,銀行也聚集於此。如果想見國王一面,也必須到位於倫敦的宮廷。如果某個有錢人過世,但他在一個以上的主教教區(diocese)有價值五英鎊以上的財產,那他的遺囑執行人就必須到倫敦來證實遺囑的效力。因此,各形各色的人都有可能聚集到倫敦來。到了 1700 年,倫敦在絕大部分英國人的生命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倫敦的政經地位以及紛繁的活動事務,也讓這座城市變成居民的人生放大鏡,讓每個人的個性與特質更加鮮明。富人更有錢,窮人更貧困,貪婪的人胃口更大。

倫敦讓浪漫的人放膽做夢,讓落單的人更加絕望。倫敦也鼓勵充滿好奇心的人放手實驗,讓老饕大快朵頤,讓酒鬼暢飲醇酒,讓賭徒敢於冒險,也讓外放的人展現自我,讓害羞的人得以躲在自己的小空間裡。

簡言之,倫敦能凸顯英格蘭人的生命百態,也是一個最適合作為復辟時期之旅的起點。雖然,對倫敦厭倦就等於對生命厭倦(這是塞謬爾.強森[Dr Johnson]在下一個世紀提出的著名言論),但倫敦只不過是大不列顛島上的一小塊土地而已。

倫敦對整個英格蘭的影響力在復辟時期來到高點。這張圖以泰晤士河南岸的視角呈現大火前倫敦的樣貌。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漫遊十七世紀古英國:光榮革命、理性主義、咖啡館文化誕生,奠定現代英國基礎的四十年
不安於室的十七世紀,為我們打開通往現代的大門。經過國際貿易與科學革命的洗禮,十七世紀的英國正式告別榮光女王和中世紀的遺風。

本書帶我們穿越到十七世紀的英國,表面保守的復辟時代,反而是奠定現代文化的功臣。作者用身歷其境的口吻,訴說當時候的社會、文化、政治,從光榮革命到榮光女王,從宗教道德到世俗享樂,徹底扭轉你對十七世紀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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