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年來,啤酒對人類的意義早已超越口腹之慾,謎樣身世更是引人探索!從日常主食到讓人臉紅心跳的女巫魔藥;從航海補給到最受歡迎的出口酒款,相關的飲用及釀造方式,在在為當代文化增添新的元素。法蘭茲‧莫伊斯朵爾弗(Franz Meußdoerffer)與馬丁‧曹恩科夫 (Martin Zarnkow)的《釀.啤酒:從女巫湯到新世界霸主 忽布花與麥芽的故事》 帶領讀者從文史角度思考,在五千年的釀造史裡,找出啤酒稱霸歐洲、風靡全球的答案!
米高.迪林(Michael Dietler)在他的文章〈酒:人類學/考古學的視覺〉中[1],透過回顧近幾十年人類學及考古學界對酒的研究,總結出這樣的觀點:酒與人類淵源極深,基本上自有人類文明之始便已有酒的存在,且不分地域,全球各大主要古文明遺址基本上都有酒的踪影。且釀酒的技術、材料是多樣的,基本上同一種穀物,可以製成粥、麵包、啤酒甚或威士忌,一切端看所處社會的技術水平、物資條件及時人需求。
因此,酒被看成是人類物質文明的最佳實體證明。
然而,若按照他的定義,酒可以分作三大類:以豰物釀造的啤酒類、以葡萄等水果釀造的葡萄酒類,以及直到17世紀以後才普及的蒸餾烈酒(Spirts)。然則在遠古時代,酒(Alcohol)就只有前兩者,就是代表著貴族文化的葡萄酒(Wine),與代表著庶民文化的啤酒(Beer)。一如在古埃及,葡萄酒是神的恩賜,也因此是貴族的飲品,而平民則只能飲用啤酒。
來到這裡問題就開始出現了,因為我們可以見到,酒泛指含酒精的任何飲品,包括葡萄酒、啤酒、蒸餾烈酒這三大類,他們的出現都有先後時序,且背後皆有複雜的社會、經濟、文化、宗教及技術的脈絡。一如葡萄酒代表的貴族文化,跟啤酒所代表的平民文化,背後牵涉的便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系統與群體,各有不同起源與歷史脈絡,彼此之間又會相互滲透影響。
但偏偏米高.迪林與《上癮五百年》的作者大衛.柯特萊特(David T. Courtwright )等,均把它們同一地視為單一個體「酒」來研究,則難免會因過度簡化而造成混淆,讀者難以理清「酒」的脈絡。奈何坊間以特定酒種歷史作為研究的專書不多,且多為外文材料,能夠譯成中文的更是鳳毛麟角。
因此,華文世界的讀者們若要做相關研究時,資料來源便相當有限,而這本《釀.啤酒:從女巫湯到新世界霸主 忽布花與麥芽的故事》似乎就可以補上這方面的不足。
作者之一的法蘭茲.莫伊斯朵爾弗(Franz Meußdoerffer)出身於德國法蘭克地區歷史悠久的啤酒釀造作坊家族,本身是研究啤酒用麥芽的專家,現於慕尼黑工業大學(Technische Universität München)擔任教授,傳授啤酒釀造史。另一位作者馬丁.曹恩科夫(Martin Zarnkow)則是有博士學位的釀酒師與麥芽製作人,目前於慕尼黑工業大學教授啤酒釀造學。也就是說,兩位作者皆有深厚的業界專業知識與經驗,同時又受過大學的文史學術訓練,由他們來講解啤酒的歷史,再適合不過了。
《釀.啤酒》全書不過二百頁,但資料豐富,條理清晰。當中插入大量典故,內容生動,饒有趣味。那麼作者想要透過這本書為我們帶來什麼信息呢?
簡單而言,啤酒就是一種遠比我們想像更為複雜的飲品。一如它的味道般,百味紛陳。由啤酒本身的定義到不同時間、地域的製程,到它在不同年代、不同文明裡所扮演的角色等等。
書中強調,啤酒必須由大麥等穀物的糖液發酵出來,因此用蜂蜜、馬奶等發酵的酒精飲品均不屬啤酒,且各地的穀物相當多樣,啤酒的製程和口味也極其複雜多變。
再者,釀造的過程必然涉及四大元素,水、麥、忽布花(啤酒花)、及酵母。也就是說,釀啤酒的歷史,就是人類對這四項元素掌握及純熟運用的歷史。隨著時代演變,科技進步,每當人類對這些元素有了新的了解,就必然會帶動釀酒技術的改變。例如早在古埃及時代,埃及人己經能夠精準地運用純淨的酵母,因此後世的 Enzym(酶)一詞便是來自埃及詞Zyme,原意指啤酒酵母,以紀念埃及人在釀造啤技術上的貢獻。又如來自斯拉夫的忽布花被引入歐洲,應用於啤酒之後,不單為啤酒帶來獨特的香氣,而且使產量大幅提升,又具有殺菌作用,使之更易於保存,為整個業界帶來重大革新,從此成為啤酒釀製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如上面所述,啤酒的釀造,就是人類對那四大元素掌握及運用的進程。換句話說,並非自有人類開始便已能釀酒的。《釀.啤酒》一書就從考古學和人類學的角度推論,歸納出怎樣的文明程度才能具備釀造啤酒的條件:
1.適合的穀類。
2.適用的能源。
3.能幫助形成酒精的酵母(如果實、蜂蜜、發酵麵糰等)。
4.將穀類澱粉轉化為糖類的處理程序
5.生產、儲存與運送用的堅固器具。(頁31)
據考證,人類最早在七千年前達成上述條件而能夠釀出高酒精濃度的飲品。其時不同文化區的人們,已根據當地的穀物特性及自然條件,發展出各自獨有的釀酒發酵技術。一如肥沃月灣地區把穀物搗粉揉成麵團,再置於太陽下曝曬;或像安地斯山脈地區,以咀嚼的方式,利用唾液把玉米的澱粉轉化為糖再發酵,非洲人則將麥芽跟乳酸菌結合使用。
以上種種,正好與米高.迪林的「酒是人類物質文化的最佳實體證明」互相呼應。
另一例子是公元前 3200 年左右,美索不達米亞已經出現文字,當中已有象徵大麥、麥芽與啤酒的圖案。另外《漢摩拉比法典》之中,也有四條專門規管啤酒交貿的條文。從當時史詩的敍述可見,麵包與啤酒,是人類文明的象徵:
於是神妓告訴恩奇杜:吃吧,恩奇杜,吃那麵包,這是人類的東西!喝吧,恩奇杜,喝這啤酒,這是決定某地是否文明的關鍵!(頁38)
《釀.啤酒》又指出,除了是文明的象徵外,啤酒更與人類社會生活息息相關,與政治、經濟、宗教及禮儀均關係密切,正因為這樣,它才能成為眾多地區的國民飲料。在古埃及,它是作為報酬及貨物價值衡量的基準,公元前2000年的《萊斯納莎草紙手稿》就記載一名勞工每日的酬勞是8份啤酒,而且是宗教祭祀的必需品,更關係到人死後是否可以永生:
我將某人帶到你這兒了,他是個心胸寛大的人……他公平正義的為人是毋庸置疑的,遞送給歐西里斯的啤酒與麵包,也應該分配給他。(頁46)
類似的還有日耳曼人,他們會用向神明獻祭的酒杯來啜飲啤酒,且邊喝邊唸頌出儀式的呪語或節慶之辭。這些都是書中提到啤酒與宗教關係密切的好例子,但要數更有代表性、對後世影響更深的,少不了中世紀的修道院啤酒。
西元前 590 年的法國地區,當地依然小國林立,異族聚居。教會為了拓展版圖,紛紛在這些邊境之地建立修道院吸納信徒。過程中他們發現,最有效與異族打交道的工具,正是啤酒:
他們以小麥或大麥汁釀造啤酒,那時,不僅斯柯迪斯奇族與達爾達尼亞族人賞光,高盧、布列塔尼、愛爾蘭與日耳曼地區及相關族群都會飲用這種飲料。(頁68)
這段悠久修道院釀啤酒史便是由此而起,也拉開了教會內關於啤酒經年不休的論戰。支持者如修道院長杜布利提認為:
我們這裡的修道士吃肉喝酒,也能跟你們的修道士一樣上天堂。
但反對派的盧爾院長則反駁道:
這我就不確定了。我只知道,遵守我的戒律,並依照修道院規矩行事的修道士,不須經過最後的審判與煉獄的淨化,即可進入天堂,因為他們原本就是純淨。但你那裡的修道士不同,他們還得通過煉獄的淨化才行。(頁69)
儘管爭論不休,但似乎啤酒的魅力太大,教會在公元九世紀以後,規定修士每日可以飲用 0.55 公升的啤酒,也就代表著教會正式接受啤酒了。
正因啤酒如此受歡迎,在不少國家和地區都是國民飲料,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致形成剛性需求。統治者為了充實國庫,自然也要從中分一杯羮。書中提出最早以啤酒為徵稅項目的,應該是古埃及人。早在公元前三百年左右,托勒密王朝建立時,國家已經實施啤酒專賣,獲利甚豐,及後更借詞打擊酗酒而開徵啤酒消費稅,成為國庫主要收入來源。
又如中世紀歐洲,啤酒是平民繳納稅收的一部分。日耳曼人的《阿勒曼尼律法》第 21 章就規定:「服務於教會的人,根據規定,須繳納如下物資:15 單位的啤酒、價值 1 金幣的豬隻、2 蒲氏耳麵包、5 隻雞與 20 顆雞蛋。」(頁67)
自卡洛林王朝以後,釀酒更成為一種特權,通常與鑄幣權並列作為國王的恩賜,賜予公爵、主教和邊境伯爵等。且因時興以物易物,啤酒及其相關材料如麥芽等,往往作為流通貨幣使用。
最後,讓筆者覺得甚為有趣,不可不提的是,關於啤酒被稱為「液體麵包」的問題。首先,這種含豐富營養的飲品,確實是一種上佳的營養補充劑和乾淨食水的替代品。因此在古代行軍打仗或出海遠航均不可或缺。例如它是羅馬邊境駐軍的必備儲糧,軍隊會因為沒有啤酒喝而軍心動搖,當時一位軍官如是記道:
拜託,告訴我們該怎麼辦。我們是該全部回到營地去,還是只回去一半人?兄弟們沒有啤酒喝了,請送些過來。(頁59)
類似的還有維京人出海遠征,啤酒同樣是船上必備品。不止於此,書中不斷提到一個有趣現象,就是在偏好發酵麵包的地方,人們多喜好用製作麵包的發酵麵團來作發酵劑。麵包房和啤酒房總是建在附近甚或連在一起,互相共用資源,從古埃及到中世紀的修道院皆然。啤酒與麵包總是扯上千絲萬縷的關係,就像一對雙生兒,因此把啤酒稱作液體麵包,背後也有這麼一層意味。
書中其他部分,還有科技革新如何讓啤酒規模量產化,西歐諸國如荷蘭、英國、北歐的漢薩同盟等,如何因啤酒貿易而掘起、曾經的啤酒重鎮如何興起到衰落等等,均相當精彩,對啤酒史有興趣的朋友絕不可錯過。
[1] Michael Dietler, “Alcohol: Anthropological / Archaeological Perspectives,” 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 Vol. 35 (October, 2006), pp. 22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