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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演化史──挑戰拉丁文地位的方言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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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丁‧萊恩斯(Martyn Lyons)

在歐洲,拉丁文是法律、科學和教會的語言。

1501年之前印刷的書有個特殊名稱叫「搖籃本」(incunabula,拉丁文「搖籃」的意思),而在這些書中,拉丁文書籍占了77%。一開始,印刷術的發明大幅提昇了拉丁文書籍的產量,尤其是教會使用的宗教書籍。1546年,特利騰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將《拉丁文通俗譯本》(Latin Vulgate Bible)訂為聖經的唯一正統版本。

(Source: wikipedia)

將《拉丁文通俗譯本》(Latin Vulgate Bible)訂為聖經的唯一正統版本的特利騰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
(Source: wikipedia)

1570年代在德國出版的書籍依然有70%是拉丁文,其中大約四分之三是宗教著作。當時的拉丁文是一種共通語言,讓來自不同國家與文化的知識分子得以溝通。當伽利略(1564至1642年)於1610年代開始以義大利文而非拉丁文撰寫他的科學著作時,他的國際讀者怨聲載道。

然而,拉丁文的至尊地位還是被兩股強勁的潮流緩緩侵蝕了。

其一是主權國家的獨立力量,他們看出推動本國語言能帶來政治優勢。其二則是新教主義。1539年,法國國王法蘭索瓦一世頒布了《維萊科特雷法令》,規定所有的官方文件都要採用法文而非拉丁文,儘管他大部分的子民依然這兩種語言都看不懂。

在英國,國王亨利八世跟教皇鬧翻之後解散了修道院(1536-41年),此舉破壞了拉丁文書籍生產的一個最大客源,因此嚴重打擊了拉丁文的印刷文化。事實上,此後有將近一個世紀時間,英國都沒有再印刷任何重要的拉丁文作品,而文具商公司也在1625年刪掉了所有的拉丁文股份。

宗教改革運動推動了方言印刷品的傳播。

新教徒領袖認為,所有的基督徒都應當能夠讀到《聖經》的訊息,而且是以他們自己的語言。第一份被人從拉丁文翻譯成方言的重要印刷品就是《聖經》。《新約》通常先出版,因為它比《舊約》短,較好翻譯,而且比較接近基督教日常神學的重心。1526年出了一本荷蘭文的《聖經》,而威廉・廷代爾(William Tyndale)的英文版《新約》也在同一年從歐陸傳到英國。接下來40年裡,荷蘭文《聖經》總共再版了40次。

很多法語版的《聖經》都是從路德教派重鎮(例如史特拉斯堡)和喀爾文教派重鎮(例如日內瓦)進口到法國的。

第一本國內製作的法語版《新約》於1523年由勒菲弗・戴塔普勒(Lefèvre d’Étaples)出版,之後的十年內,他也成功出版了完整的《聖經》。在宗教改革時代早期,發行方言版《聖經》具有政治風險,因為天主教會將之視為異端,而政府則將它們跟反叛運動連上關係。在英國,廷代爾的聖經就被焚燒了好幾次,他自己則在1536年死於火刑。

然而到了1541年,當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在政治上更加穩固之後,英國君王就開將方言《聖經》視為有用的工具,可以鼓勵國家團結、鞏固王室凌駕於教會之上的至高地位,因此下令每一個教區教會都要有一本。《欽訂版聖經》(King James Bible)於1611年出現,取代了之前的英文譯本。但它要價高達2英鎊,貴得讓人摸不起,除非讀者只購買個別章節,或是購買較小本、人稱「拇指聖經」的濃縮版。

路德的《聖經》

馬丁・路德的德文《聖經》在宗教改革史上擁有特殊地位。

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1483-1546) (Source: wikipedia)

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1483-1546)
(Source: wikipedia)

它比其他任何書籍更能代表路德派的「信徒皆祭司」理想,在這樣的世界,普通人也能自行查閱上帝的話語,不需要神職人員的引導與詮釋。然而實際上,路德主義的傳播還是得仰賴除了德文《聖經》之外的其他出版品,因為德文《聖經》過於昂貴,還無法讓所有信徒都買得起。

路德的《聖經》並非絕無僅有:在他之前就已經有過另外18個德文版本。

但這些較早的譯本通常採取非常字面化的翻譯方式。路德的翻譯跟前人的作品不同,很多不同德國方言的使用者都能夠看懂。他先在1522年出版了德文版的《新約》。他翻譯只花了11個星期,六個月內就印刷完成。出版後的兩年之內,它在維滕伯格就再版了14次,接著又在奧格斯堡、萊比錫、史特拉斯堡和巴塞爾再版了好幾十次。把《舊約》翻譯成德文就困難多了,路德又花了12年才完成。

路德的《聖經》是當時的暢銷書。在路德本人於1546年去世之前,他的《聖經》就再版了好幾百次,共出了大約20萬本。但這本書對大部分路德派信徒而言還是太過昂貴,況且當時也還只有3~4%的德國人識字。

在1534年,一本未經裝訂的完整版德文《聖經》要價大約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一個月的薪水。教會、牧師和學校會購買德文《聖經》,這符合路德的用意。德國某些親王國的政府下令每一個神父跟教區都要有一本,藉此提高銷售量與流通率--例如黑森和布蘭登堡就是這樣。

讓每一個農民的小屋裡都有一本德文《聖經》的理想還無法成為事實。但在斯堪地那維亞和信奉喀爾文教派的荷蘭,狀況就不同了,因為人們的閱讀能力較為普及(儘管書寫能力未必如此)。在這些地區,印刷業者發現製作小小的八開本有利可圖,因為它們攜帶方便、普通家庭也能使用。在1520至1566年間,大約每25個說荷蘭語的人當中就有一人擁有《聖經》。在17世紀的新英格蘭,擁有《聖經》這件事應該也比在現代早期的德國普遍許多。

馬丁路德1534年的聖經。 (Source: wikipedia)

馬丁路德1534年的聖經。
(Source: wikipedia)

因此,德文《聖經》並不是路德教義的主要媒介。

改革運動讓印刷業者忙於印製大量的傳單、小冊子、教義問答集與單頁的全開報(德文Flugschriften,「宣傳單」的意思),而改革運動的敵人也以牙還牙,掀起一場小冊子大戰。這些全開報上面印有粗糙的木版畫,將路德的訊息傳遞給不識字的人,它們把教皇描繪成巴比倫的妓女、把路德描繪成善良的牧羊人、把神職人員描繪得腐敗又頹廢。

1518至1525年間,大約有300萬份小冊子在德國流通--而當時德國的總人口數也不過1300萬而已。路德的《致日耳曼貴族書》(Appeal to the Christian Nobility of the German Nation,1520年)初版就印了4000份,幾天之內就銷售一空。後來又再版了16次。

跟其他許多16世紀的作者一樣,路德也很懊惱地發現自己失去了出版品的控制權。德國和瑞士各地的缺德印刷業者嗅到好商機,紛紛盜印。在這個過程中,他的文章被刪節、修改、扭曲。

在早期的印刷世界,作者將任何版本的作品斥為非法都是徒勞無功的事──總還是會有人印,而且不會受罰。

本文摘自大石國際文化出版之《書的演化史:六千年來人類知識載體大變遷書的演化史3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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